AI assistant
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Sep 1, 2012
53838_rns_2012-09-01_57ed28b8-b5fb-43bf-896a-94ed4e85132b.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2-112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1、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201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时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 2012 年 9 月 10 日下午 3 时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不能直接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现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会议。
6、会议地点:本公司办公楼 A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一:审议《关于补选唐贵林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2、议案二:审议《关于补选刘兴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此项议案详细内容已刊登在 2012 年 9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为 2012-109。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股东本人持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2 年9 月11 日至14 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资产部(公司办公大楼 4 层 8412 室)。异地股东可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注明联系电话。
四、有关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张晓东、宋立志
3、电话:0429—2709065、传真:0429—2901152
五、备查文件
2012 年 8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一日

附件 1:
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参加方大锦化化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股数 |
|---|---|---|
| 1 | 议案一:审议《关于补选唐贵林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2 | 议案二:审议《关于补选刘兴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 举一名应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应选董事。按得票多少决定董事的当选。
例:若股东甲持有 1000 股,选 2 名董事,则股东甲投票权总数为 1000×2=2000 票,这 2000票可以分散平均投给每一位候选人每人1000票,也可将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位候选人。
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姓名):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单位持股数:
委托单位:
(填写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2 年 月 日
Chinf 5
\n
$$
\overline{=} \overline{m} \overline{m}
$$
\nwww.cninfo.com.cn
\n $\overline{m} \overline{m} \overline{m}$
附件 2:
自然人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全权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股数 |
|---|---|---|
| 1 | 议案一:审议《关于补选唐贵林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 |
| 2 | 议案二:审议《关于补选刘兴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 举一名应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应选董事。按得票多少决定董事的当选。
例:若股东甲持有 1000 股,选 2 名董事,则股东甲投票权总数为 1000×2=2000 票,这 2000票可以分散平均投给每一位候选人每人1000票,也可将全部投票权集中投给一位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2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