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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0

Aug 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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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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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ST 锦化
  • 股票代码:0008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 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 联系电话:0429—2709740
  •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 签署日期:2010 年 8 月 3 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锦化化工集 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 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锦 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释义 1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二、减持股份的目的 4
三、权益变动方式 4
四、前六个月买卖锦化氯碱股份的情况 6
五、其他重大事项 6
六、备查文件 6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 下涵义:

  • 本公司 是指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锦化氯碱 是指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 方大集团 是指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葫芦岛中院 是指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元 是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3、注册资本:一十一亿零一千三百七十九万元整

4、营业执照注册号:2114001100035

5、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化学原料、化工产品、水泥制造,普通机械、金 属制品、专用设备制造维修;土木工程建筑、安装、设计;化工设备 清洗、防腐;公路运输、装卸;室内外装饰,机械加工、劳务;投资、 兼并、控股、参股、合资合作;经营外经贸部【1992】外经贸管体函 字第 1179 号批复允许的进出口业务;经营外经贸部【1999】外经贸 政审函字第 832 号批复允许业务;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的内 贸业务;第一、二类、三类、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运输(不含危险品、 爆炸品)、其他印刷品、包装、铺材、废料、外转供水、电、汽、暖 等。

7、经营期限:1996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

8、通讯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唯一股东为葫芦市人民政府,持有本公 司 100%股权。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崔枫林 董事长 中国 中国葫芦岛
胡德金 董事、总经理 中国 中国葫芦岛
龙守春 董事 中国 中国葫芦岛
王铁山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葫芦岛 兼任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董事
张旭 董事 中国 中国葫芦岛 兼任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葫芦岛锦晖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董事长、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贵臣 董事 中国 中国葫芦岛
鹿志军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葫芦岛 兼任锦化化工集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 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减持股份的目的

(一)减持目的

2010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被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进入破产程序,2010 年 7 月 9 日,本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 过了《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变价方案》,允许本公司 管理人对公司财产(包括本公司持有锦化氯碱的全部股票)通过拍卖 等方式进行处置,以清偿公司债务。

(二)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股权处置后,本公司在锦化氯碱已没有任何股份,因此,不 存在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在锦化氯碱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本次股权处置后,本公司无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在锦化氯碱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权益变动方式

(一)持有锦化氯碱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处置前,本公司持有 190,126,969 股锦化氯碱股票,占 总股本的 55.92%,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90,046,969 股,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80,000 股,为锦化氯碱第一大股东。此次股份处置后, 本公司不再持有锦化氯碱任何股票。

(二)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变价方案》,为清偿 公司债务、维护债权人利益,本公司管理人对本公司持有的锦化氯碱 全部股票等其他资产通过拍卖方式进行处置。2010 年 7 月 30 日,方 大集团通过参与拍卖,以人民币 233,000,000 元竞得本公司持有的锦 化氯碱全部股票及其他资产。2010 年 7 月 30 日,葫芦岛中院出具

(2010)葫民二破字第 00003--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锦化集团持有 的锦化氯碱 190,126,969 股股票及锦化集团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 厂房、设备、长期股权投资等有形资产归买受人方大集团所有。财产 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方大集团时起转移。买受人方大集团可持本裁 定到财产管理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该等资产存在的抵 押、质押和保全措施不影响过户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截至目前,上 述股票过户手续仍未办理完毕。

(三)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股权处置的本公司持有锦化氯碱的 190,126,969 股股票,在 处置前被司法冻结,其中 9000 万股设置了质押担保。

5

四、前六个月买卖锦化氯碱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本公司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 中交易买卖锦化氯碱股票行为。

五、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 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变价方案》;

4、葫芦岛中院民事裁定书(2010)葫民二破字第 00003--2 号。

(本页无正文,为《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股票简称 *ST 锦化 股票代码 0008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1 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 信 息 披 露 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其他 √进行处置。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在破产程序中,按照《财产变价方案》,为偿还破产债务,对公司资产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190,126,969 股 持股比例:55.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90,126,969 股变动后数量:0 股 变动比例:55.92%变动后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