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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1
Apr 27,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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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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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 化工 公告编号:2011-090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 1.2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 | ||
|---|---|---|---|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
| 名 | 务 | ||
| 曹阳 | 董事长 | 因工作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 易风林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曹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玉华 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
|---|---|---|---|
| 单位:元 |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 总资产(元) | 2,525,247,461.74 | 2,711,481,871.40 |
-6.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874,871,662.94 | 1,854,562,432.39 |
1.10% |
| 股本(股) | 680,000,000.00 | 340,000,000.00 |
10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76 | 5.45 |
-49.36%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 营业总收入(元) | 629,077,248.69 | 414,595,068.57 |
51.7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309,230.55 | -84,501,753.18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9,204,775.14 | 5,224,077.82 |
-1,424.73%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0 | 0.02 |
-600.0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99 | -0.1243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99 | -0.1243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9%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 0.92% | ||
| 率(%)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490,548.33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6,57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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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合计 3,197,119.15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
| 单位:股 | ||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5,178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6,177,75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吉林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3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西藏自治区信托投资公司 | 3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新306号 | 3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徐惠工 | 1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夏宁 | 10,053,356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
9,999,97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邵逸群 | 2,8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陆仁宝 | 2,48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玉林 | 2,431,247 | 人民币普通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⑴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 29,130 万元,主要是归还前期欠款所致;
-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 3,535 万元,主要是产品销量大幅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⑶ 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1,063 万元,主要是与部分大客户签订合同,跨月结算货款所致;
-
⑷ 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 5,624 万元,主要由于应收市华建水电暖公司取暖费增加所致;
-
⑸ 存货较年初增加 5,460 万元,主要由于原材料及库存商品量增加所致;
-
⑹ 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1,204 万元,主要由于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
⑺ 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 562 万元,主要由于收入增加,使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
⑻ 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 22,488 万元,主要由于归还前期欠款所致;
-
⑼ 股本较年初增加 34,000 万元,主要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⑽ 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21,448 万元,主要由于产品销量增加及销售价格升高所致;
-
⑾ 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 13,882 万元,主要由于产品销量增加及原材料采购成本升高所致;
-
⑿ 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259 万元,主要由于产品出口增加,相关费用增加所致;
-
⒀ 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 1,210 万元,主要由于人工费,土地税,房产税增加所致;
-
⒁ 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 2,745 万元,主要由于破产重整后,公司借款同比大幅减少,进而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⒂ 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302 万元,主要由于停车维持费增加及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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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受让资产情况:
2011 年 3 月 9 日,ST 化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同意ST 化工拟以 5,705.50 万 元,向辽宁方大购买其与公司氯碱化工业务相关的锦化工程设计、锦化公运以及锦化进出口股权。具体如下:
-
(1)辽宁方大所拥有的锦化工程设计 85.5%的股权。
-
(2)辽宁方大所拥有的锦化公运 100%的股权。
-
(3)辽宁方大拥有的锦化进出口 100%的股权(含锦晖储运 61.08%股权)。
2010 年 3 月 9 日,*ST 化工与辽宁方大就本次资产重组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10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本次重组相关的特别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以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普通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以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目前,本次重组案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
无 | 无 | 无 |
|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辽宁方大集 团实业有限 公司 |
1、关于股票锁定期的承诺 :2011年1月18日签署承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锦化化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66,177,757股股份 在按照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方大集团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所持方大锦 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份自过户到本公司帐户之日起三年内不转让。 若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豁免方大集团要约收购义务,则所持方大锦化化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过户到本公司帐户之日起锁定12个月,且我公司将履行 要约收购义务。 2、关于针对本公司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葫芦岛锦 晖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晖储运”)的部分房产存在未办理产 权登记或未办理登记所有人变更的情况的承诺。 2011年3月1日签署本承诺: 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协助并促成锦晖储运办理完毕相关房产的产权 登记(含变更工作),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若因该等房屋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而给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 司以及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及 重建的费用;因房屋拆除及重建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合理预计 的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损失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针对该损失以现金方式 做出全额补偿。 若本承诺出具之日起12个月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房产的产权登记(含变 更工作)的,本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3、关于针对本公司子公司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 化工程设计”)现使用的办公楼未办理登记房屋产权人变更的情况的承诺 2011年3月1日签署本承诺: 在本承诺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协助并促成锦化工程设计办理完毕房产的产权 人以及房产所属土地的使用权人变更工作,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若因该房屋登记所有人及土地使用权人未及时变更而给锦化工程设计以及方 |
履行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 | |||
| 承诺 | |||
3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 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拆除及重建的费 用;因房屋拆除及重建对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合理预计的损失) 的,则本公司将在该损失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针对该损失以现金做出全额补 偿。 若本承诺出具之日起12个月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变更的,本公司继续履 行上述承诺。 4、关于锦化公运拥有产权的部分车辆未办理登记车主更名事宜承诺 2011年3月1日签署本承诺: 本公司作为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简称“锦化公运”)的股东,就锦 化公运拥有产权的部分车辆未办理登记车主更名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将促使并配合锦化公运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180日内,将全部由锦化 公运拥有所有权的车辆的登记车主名称变更为锦化公运,相关费用由本公司承 担。 如因登记车主名称未及时办理变更而给锦化公运以及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车辆重置的费用;因车辆重置对正常生产 经营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可合理预计的损失)的,则本公司针对该损失予以全额 赔偿。 若本承诺出具之日起180日期满仍不能办理完毕相关变更手续,则本公司继续 履行上述承诺。 5、关于被收购公司的盈利预测事项承诺 2011年3月1日签署本承诺:鉴于: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化工”)拟收购我公司持有 的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进出口”)100%股权、葫芦岛 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公运”)100%股权、葫芦岛锦化化工 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工程设计”)85.5%股权;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天职沈ZH[2010]13-1 号、天职沈ZH[2010]13-2号、天职沈ZH[2010]13-3号),锦化进出口、锦化 公运、锦化工程设计2011年度的预测净利润分别为:668.12万元、190.84万 元、81.45万元。 本公司就上述被收购公司的盈利预测事项承诺如下: 如锦化进出口、锦化公运、锦化工程设计2011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盈 利预测审核报告》的预测数,则本公司将于方大化工2011年年报公布之后10 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方大化工补足盈利预测中未能完成的部分。 6、关于方大集团此次出让的股权资产进入方大化工后被列为破产财产而给方 大化工造成损失的的承诺 2011年3月1日签署本承诺:鉴于: ①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化工”)拟购买本公司持 有的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5.5%股权、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 公司100%股权;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②方大化工重整计划尚未执行完毕。 若因本公司此次出让的股权资产进入方大化工后被列为破产财产而给方大化 工造成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予以补偿。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 辽宁方大集 团实业有限 公司 |
对于ST化工在实施重整计划方案过程中的资金缺口,辽宁方大将及时、足 额提供借款,确保ST化工尽快走出经营困境,步入健康发展轨道;借款暂 不设定归还时间,视ST化工的生产经营恢复情况而定,以ST化工现金流 稳定、恢复正常的融资功能、不影响其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归还借款后,必要 时,如ST化工提出请求,辽宁方大将为ST化工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
履行 | |
| 其他承诺 | |||
| (含追加承诺)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 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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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
| 2011年03月15 日 |
公司办公楼 | 实地调研 | 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海富通基金、鹏华基金、 上投摩根、银华基金、新华基金、华泰证券、诺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星石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源乐昇投资、深圳新同方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MC中国基金、 中天证券(沈阳)、上海精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副董事长王铁山、监事会 主席李成涛先生就企业基本情 况及改制后的主要工作进行了 介绍和交流。具体详见 2011-053号公告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负责人: 易风林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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