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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Mar 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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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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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锦化氯碱 公告编号:2008-008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 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特制定公司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 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财务部门 编制的简式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 交董事会审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年度公司 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审计委员 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对所知悉的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有损 害公司的行为发生,严防泄密、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情形发生。
第七条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 通事宜,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日起执行。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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