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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08

Mar 5,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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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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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锦化氯碱 公告编号:2008-007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内部 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编制工作中的作 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 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二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 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安排每位独立董 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三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 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每位独立董事提交 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书面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四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 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见面会,使双方得以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 见面的职责。

第五条 在履行前述第二条、第四条规定事项时,公司应有书面 记录,必要的文件应要求各位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 况,严防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 工作,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八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第九条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日起执行。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 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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