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Director's Dealing 2022

Apr 28, 2022

53838_rns_2022-04-28_8c5a092b-6934-4f37-9e07-1d02204e4d17.PDF

Director's Dealing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核心团队成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蔡卫东、高管丁贵宝、慕继红、李忻蔚、王东川及其他69 名核心团队成员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长蔡卫东先生、总经理丁贵宝先生、财务总监慕继红女士、副 总经理李忻蔚女士、董事会秘书王东川先生拟以自有资金以及融资资金通过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1,000 万元、2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

2、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丁贵宝、慕继红、李忻蔚、王东川)及其 他核心团队成员拟使用2021年度经营业绩奖励2,000万元,税后金额1,428万元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上述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4,228万元,增持期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10月28 日(窗口期不交易)。

2022年4月28日,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蔡 卫东先生、总经理丁贵宝先生、财务总监慕继红女士、副总经理李忻蔚女士、董 事会秘书王东川先生关于增持计划的书面说明,上述公司人员拟在未来6个月内, 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团队成员拟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 奖励方案》将获得业绩奖励的相关金额在未来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 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董事长蔡卫东、高管丁贵宝、慕继红、李忻蔚、王东川以及其他69 名核心团队成员拟增持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蔡卫东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公司10,170,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5%。丁贵宝持有公司股份67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994%。慕继红、李忻蔚、王东川未持有公司股份。

2、其他69名核心团队成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7,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41%。

3、上述董事、高管人员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均未披露增持计划,在本 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均不存在减持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也为了进一 步激发公司核心团队成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目标责任意识,使其利益与公 司长远发展更紧密结合,努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步增长,为股东创造更大 的价值。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4,228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2022年4月29日至10月28日,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通过资管产品“华泰资管航锦科技家 园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计划增持主体将根 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 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自此次增持计划增持完成之日起锁定6个月。

8、相关承诺:上述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股价的波动、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以及窗口期可能影响增 持计划的具体实施,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风险状况, 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四、其他相关说明

  • 1、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

  • 2、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 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增持金额下限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