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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9
Jun 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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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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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 制度的说明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科技”或“上市公司”)拟向新余 环亚诺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兵投联创永宣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深圳南 山联创永宣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发 中心(有限合伙)、孙善忠五名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 持有的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98.00%的股份。上市公司拟向建水县铨钧企 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张亚、斐君永平邦德一号私募基金、北京协同创新京 福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四名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 有的成都思科瑞微电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募集不超过 80,000.00 万元的配套募集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 超过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公司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具体 说明如下:
1、2019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事 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 (股票简称:航锦科技,股票代码:000818)自 2019 年 6 月 3 日开市起停牌, 并 于此后停牌期间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停牌进展公告。
2、公司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 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公司证券停牌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公司完成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有关材料的递交和在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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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聘请了财务顾 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 签署了《保密协议》,对各方的保密义务、承担责任予以明确。综上,在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中,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参与本次交易的各方均签订了相关协议,并严格遵守相关协议约定的保 密义务,避免内幕信息泄露,确保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特此说明。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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