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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Oct 1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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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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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9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 8月 20日,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2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1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规定,公 司于10月18日完成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8年8月21日

2、授予数量:18,000,000股

3、授予人数:348人

4、授予价格:6.20元/股

5、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
量(万股) 益数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蔡卫东 董事长 200 11.11% 0.29%
刘东峰 副董事长 150 8.33% 0.22%
丁贵宝 董事、总经理 150 8.33% 0.22%
鹿志军 党委书记 15 0.83% 0.02%
王晓星 副总经理 10 0.56% 0.01%
宋春林 副总经理 10 0.56% 0.01%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张建丽 副总经理 20 1.11% 0.03%
王涤非 党委副书记 150.83% 0.02%
徐子庆 副总经理 100 5.56% 0.14%
钱永纯 副总经理 15 0.83% 0.02%
丁晓鸿 副总经理 100 5.56% 0.14%
王东冬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0 3.33% 0.09%
金勇 副总经理 15 0.83% 0.02%
张格亮 总工程师 15 0.83%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34人) 925 51.39% 1.34%
合计 1,800 100.00% 2.60%

注:上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 致,下同。

7、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 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 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 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 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 性股票相同;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 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原则上由公司代为收取,待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时返还激励对象;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收回, 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20%
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 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8、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18年-2020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4.037亿元人民币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2019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9.284亿元人民币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18年、2019年、2020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6.106亿元人民币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 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 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核结 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档次。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达合格, 则其当年度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仍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售;若激励对 象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董事会审议的差异情况

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2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同意确定以2018年8月2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48 名激励对象授予1,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20元/股。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与董事会审议的激励计划完全一致,不存 在差异。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截至2018年09月27日止, 公司已经完成了1,800万股A股股票的激励计划授予,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6.2元,认 购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人民币11,160万元,实际缴纳认购款11,160万元。

四、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授予完成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授予日为2018年8月21日,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2018年 10月18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非流通股 1,601,981 0.23% 18,000,000 19,601,981 2.84%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601,981 0.23% - 1,601,981 0.23%
股权激励限售股 - - 18,000,000 18,000,000 2.6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88,398,019 99.77% -18,000,000 670,398,019 97.16%
三、股份总数 690,000,000 100.00% - 690,000,000 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产生变化,每股收益情况不作调整。

经公司自查,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不存 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备查文件

1、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