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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Jul 1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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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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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093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受让上海琢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部认缴出资权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并增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董事会审 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审批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2017 年 7 月 12 日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 化工”、“上市公司”或“公司”)与自然人王玮、彭博签署《股权收购协议》, 公司拟以 21930.00 元(人民币贰万壹仟玖佰叁拾元整)受让王玮持有的上海琢 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琢鼎投资”或者“目标公司”)的认缴出资权 102 万元,占琢鼎投资股权比例为 51.00%,拟以 21070.00 元(人民币贰万壹仟 零柒拾元整)受让彭博持有的琢鼎投资的认缴出资权 98 万元,占琢鼎投资股权 比例为 49.0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实缴琢鼎投资原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 万元,同时以自有资金对琢鼎投资增资 800 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 琢鼎投资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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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然人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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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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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号码:4115281984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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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证地址:河南省息县城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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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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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职情况:王玮担任琢鼎投资的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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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然人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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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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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号码:4101051985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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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证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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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职情况:彭博担任琢鼎投资的监事
(三)关联关系说明
自然人王玮、彭博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他利益 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及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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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名称:上海琢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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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8CAU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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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代表人: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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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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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营业期限:2016 年 4 月 19 日至 2036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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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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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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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经营状态: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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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企业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寺平南路 19 号 1 幢 U18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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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电子商务
-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11、股权结构
| 11、股权结构 | ||
|---|---|---|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认缴) | 占比 |
| 王玮 | 102万元 | 51% |
| 彭博 | 98万元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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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12、财务状况
上海琢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4 月 19 日成立以来尚未开展实际业
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本次交易
1.1 本次交易标的为乙方(即自然人股东王玮和彭博)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 股权。
1.2 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即由甲方(即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按照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价格、期限向乙方分别支付,以取得标的 股权。
1.3 双方同意,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转让价款及手续费为 43000.00 元(人 民币肆万叁仟元整)。其中,向王玮支付 21930.00 元(人民币贰万壹仟玖佰叁拾 元整),向彭博支付 21070.00 元(人民币贰万壹仟零柒拾元整)。
1.4 甲方承担乙方对目标公司的全部认缴出资义务 2,000,000.00 元(人民币 贰佰万元整)。
1.5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 10 日内,乙方完成目标公司股东的工商变更登记 工作,将目标公司 100%股东变更为甲方。
1.6 乙方应在目标公司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 10 日内,将目标 公司的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网银密 码和密钥等资料交付给甲方。
1.7 甲方应在完成目标公司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5 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 43000.00 元(人民币肆万叁仟元整)。
1.8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税费,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承担。
- 双方承诺
- 2.1 乙方承诺:
( 1 )目标公司 10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
(2)目标公司不存在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导致目标公司股权和资产被 查封、扣押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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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3)目标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未偿还的对外负债以及未告知甲方的潜在、 或有负债或者其他法律纠纷。
甲方承诺,目标公司 100%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由甲方承担对目 标公司的认缴出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目标公司认缴出资义务。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公司实施本次交易并增资,目的是公司借助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推进公 司军工产业并购,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并增资,有利于公司推动军工产业链整合,有利于公司做大做强, 短期对公司财务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并增资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股权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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