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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un 1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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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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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3-03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13年6月6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6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 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敞口壹亿元整综合授信业 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大 连分行申请敞口壹亿元整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决议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扩大销售和保证原料采购,公司决定向平安银行 大连分行申请敞口壹亿元整综合授信业务,授信内容包括:流动资金、银行承兑 汇票,此项银行授信由公司关联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期 限一年,利率执行市场利率,最高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银承 保证金比例不低于 50%。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大连分行申请办理以票质票(等额)、票 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大 连分行申请办理以票质票(等额)、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的议案》。
决议内容: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大连分行申请办理为期一年,额度为不超过伍亿元人民 币的以票质票(等额)、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
同意公司在额度内办理以票质票(等额)、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时等额用 本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质押担保;
根据业务实际情况,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此项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 申请 5250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葫 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申请 5250 万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决议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为增加流动资金,加快资金周转 速度,决定向华夏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5250 万元整,授信内容包括: 借款、进口信用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等,此项银行授信由公司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我公司合法拥有的面积为 103,350.5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 19,257.34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期限一年,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上 浮 10%。
(四)审议《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决议内容:
决定为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沈阳和平支行申 请 5250 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为公司以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合法拥有的面积为 103,350.5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 5,787.63 万元的土地使 用权及其地上 19,257.34 平方米,评估价值为 3,499.73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抵押 进行担保。
三、备查文件
2013 年 6 月 17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