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5
53838_rns_2025-04-24_10f8294f-b623-43a6-af66-37119cb54cad.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 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作用,积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永涛,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管理 学硕士。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审计教研室主任,中国生态经济学会教育委员会理 事。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会计教育专家委员会委 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后续教育专家。2021 年3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
| 任职期间报告 期内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任职期间报告 期内会议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 徐永涛 | 10 | 10 | 0 | 0 | 4 | 4 |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 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四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 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 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一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 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也在 期间研究讨论了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责任和义务。
3、战略发展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共计召开两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投资进行 研究,切实履行了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两次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 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案进行研 究,也在期间研究讨论了相关选举或聘任程序的组织协调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九次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未有委托 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 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经验及特长,以审慎负责的态 度行使表决权。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会计师事务 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 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 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到公 司进行现场办公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 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微信等保持联 系,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 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本人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 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2024 年3 月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与关联方日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4 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 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经根据 相关规定回避表决,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 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 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 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 年3 月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 年4 月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所”)为公司2024 年度 审计机构。本人对拟续聘大信会所的事项事前做了详细的考察论证,认为大信会所 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业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
度的审计机构,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 表现出良好的履职能力、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 鉴于此,本人同意续聘大信会所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次续 聘将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任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 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 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 出更多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徐永涛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