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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l 1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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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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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伍青、徐永涛、董恺瀚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就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14 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意见

为满足子公司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的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为其增加 2.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后,长 沙韶光合计可使用担保额度为 4.5 亿元。长沙韶光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 稳定,信用状况良好,本次对外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同 意为长沙韶光增加担保额度。

二、关于改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 机构,其审计团队已经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四年,公司拟改聘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大信会所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的执业资格,在行 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 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我们同意改聘大信会所为公司2021 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 构,全年审计费用合计120 万元。本次改聘将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聘 任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公司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下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属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财务资助事项符合相 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该交易公平、合理,不损 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为控股公司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 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独立董事: 伍 青 徐永涛 董恺瀚

二○二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