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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Nov 1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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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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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及刘春彦、毛明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 3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1. 自公司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并就 方案中的各项事宜进行了充分地调研及论证。

  2. 自筹划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简称“重 组”)以来,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积极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 各方就交易方案进行了多次论证。鉴于目前外部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规划均发生 了较大变化,包括 1)公司产品战略由“单一军工产品”调整为“军工民用产品 并举”战略:在集成电路产品领域,公司原先的产品战略是以军用芯片为基础, 逐步向军用部件级、系统级产品方向发展,根据目前的市场环境和国家的产业政 策,公司产品战略做了相应调整,决定在军用芯片和军用集成电路产品的基础上, 向民用芯片产业和民用市场拓展,把公司打造成军、民两用芯片的专业型企业; 2)“外延式并购发展”路径调整为“内生性发展”路径:为了配合新的发展路径, 公司拟对军用集成电路板块子公司的股权架构进行调整,便于后续的芯片和集成 电路业务的内生性发展、专业化经营、价值发现和资本运作。基于上述考虑,继 续推进重组事项将会与公司新拟订的未来发展规划存在冲突。公司本次终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基于审慎判断后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规定,且公司董事会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经营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故我们同意公司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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