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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2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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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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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郭海兰女士及刘春彦、 毛明先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就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 1 次临时会 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会议聘任丁贵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晓星、徐子庆、钱永纯、王东冬、 金勇、丁晓鸿先生及张建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格亮先生为公司总工程 师;聘任刘和雪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王东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上述聘用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聘用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本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文件规定 的任职条件和要求。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我们对 2019 年上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性往 来。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在对外担保方面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依照《公司章程》履行审 批程序,并充分披露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公司新发生的担保主要为对子公司的 担保,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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