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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Jul 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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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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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的独立意见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化工”或者“公司”)独 立董事吴志坚、刘春彦及章武江先生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7年7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查欧阳国良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等能胜任新的岗 位,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聘任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欧阳国良先生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 评等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我们同意聘任欧阳国良先生为公司的财务总监。

2、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免去郭建民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和 李晓光先生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独立董事: 吴志坚 刘春彦 章武江

二○一七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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