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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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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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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04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17 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办公楼 A 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 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 议由董事长闫奎兴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6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08 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 12,908 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 1,072 万元,2016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3,044 万元。母公司 2016 年度实 现净利润 10,724 万元,上年未分配利润 9,029 万元, 2016 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是 18,681 万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综合分析了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如下:
宏观经济环境分析:经济长期超高速增长的运行模式已经远去,重经济发展 质量、要"绿水青山"式的可持续经济增长模式正在形成完善当中,经济增长中 高速运行已成新常态。去产能、调结构的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实体企业资金压 力增大,公司在抓好"降本增效"的同时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保障,以提高企业 抗风险冲击的能力,进而更好的谋求企业的发展。
公司内部资金需求分析:围绕"降本增效"这个中心, 2017 年公司在做好 严细管理的同时要加大生产装置技术改造投入,提升装置技术水平,通过装置的 升级改造从技术层面降低消耗水平;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响应国家对环保的高 标准要求,公司在环保装置升级改造和建设上将加大投入力度。
综上,2017 年公司总体资金需求较大,资金收支平衡。为维系企业的运营 和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7 元(含 税),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由于公司 2012 年股权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总股本将随着股权激励行 权而调整。根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若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91,319,590 股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32,492,020.73 元。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2012 年实施的股权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依规存在进行自主行权的可能,公司总股本将随之变化。届 时,将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7 元(含税),具体派发现金股利金额将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四)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五)审议公司《2016 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相关证券业 的执业资格,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和严谨的执业工作态度的审计机构,该所 在2016年度对我公司的审计工作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 了年度审计业务。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17年度会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全年审计费用合计45万元。
(七)审议《关于 2017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我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本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银行授信额度以公 司与相关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银行授信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 建设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 票据质押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前述银行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 披露。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到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同时,申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长闫奎兴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 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 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八)审议《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召开公 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九)审议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项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三、备查文件
1、2017 年 4 月 27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