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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pr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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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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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遵照《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勤勉开展工作。具体我们在2016 年度工作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应参加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议)8 次,实际参加8 次;2016 年 度应列席股东大会2 次,实际列席2 次。
我们出席的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后我对各项议案均投赞 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2016 年度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我们根 据相关规定发表了7 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独立董事意见 |
|---|---|---|---|
| 1 | 2016 年7 月28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分别对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
| 2 | 2016 年8 月3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分别对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关于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关于<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关于公司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协议>;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本次重组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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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3 | 2016 年8 月18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对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宜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
|---|---|---|---|
| 4 | 2016 年10月27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对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事宜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
| 5 | 2016 年11月6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对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
| 6 | 2016 年11月9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补选董事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
| 分别对关于“证监许可【2016】3101 号”落实情况 | |||
| 说明;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关于方大锦 | |||
| 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 |||
|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 | |||
| 要;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 |||
| 7 | 2016 年12月29 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关于公司签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
| 协议(一)>;关于公司签订<业绩承诺补偿及奖励 | |||
| 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 | |||
|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一)>;关于批准 | |||
| 本次重组更新<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关于本次 | |||
| 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事项发表独立董 | |||
| 事意见。 |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通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做到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的有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 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公司及时向 我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股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关联 交易的进度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情况。
3、我还利用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通过实地考察,与相 关人员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 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能在新的一年里抓住全面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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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利时机,将企业内控水平再向上提
高一步,继续坚持内控制度建设与完善常抓不懈,控制力度不放松。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7 年,我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吴志坚 刘春彦 章武江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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