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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Jul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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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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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6-069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6 年6 月24 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 议通知,会议于2016 年6 月30 日在公司办公楼A 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 由董事长闫奎兴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受让关联方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表决结果:此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方董事闫奎兴、何忠华、刘兴明和 唐贵林先生回避表决,经与会5名非关联方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我公司拟受让位于公司院内的葫芦岛方大炭 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葫芦岛炭素”)的工业用地166,836.40 平方 米土地使用权。受让价格按照土地评估公司出具的土地评估报告价格为基础,确 定为7,290.7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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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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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坐落位置: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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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使用权面积:166,83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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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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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 (4)土地使用期限:至2055 年8 月24 日止;
(5)土地现状:该宗土地为成熟工业用地,宗地红线内一平;
(6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葫芦岛国用(2011) 第变120-2 号( 地号 020060500028001001)其中10,623.50 平方米、葫芦岛国用(2011)第变121-2 号 (地号020060500028001002)其中67,817.00 平方米、葫芦岛国用(2011)第变 122-2 号(地号020060500028003001)88,395.90 平方米;
(7)转让标的具体范围和情况以辽宁天力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 辽宁天力(2016)地估字第葫123 号土地估价报告所述范围为准;
(8)土地项目开发权状况:该宗土地为成熟工业用地,宗地红线内一平。 2、转让价格:
以辽宁天力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宁天力(2016)地估字第葫 123 号土地估价报告为基础,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每平方米人民币437 元,合 计转让价格人民币7,290.75 万元。
3、土地使用权期限:
土地使用权期限为自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 2055 年8 月24 日止。
4、支付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方大化工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合法 方式向葫芦岛炭素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双方办理完毕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 转让登记手续后60 个工作日内,方大化工再向葫芦岛炭素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60%。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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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6 月30 日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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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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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辽宁天力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辽宁天力(2016)地估字第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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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号《土地估价报告》。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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