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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Mar 2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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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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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大家好!很高兴代表我及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 2012 年履职情况向大家 做以汇报总结。作为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遵照《公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独立作用,围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勤勉开展工作。具体我们在 2012 年度工作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议),应参加 17 次,实际 参加 17 次;2012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应列席 5 次,实际列席 5 次。 我们出席的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任职后我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 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在 2012 年度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做出决策前,我们根 据相关规定发表了 16 次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独立董事意见
1 2012年2月2日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对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叁仟万元人民币借款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2 2012年2月16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对2012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 2012年2月21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对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4 2012年3月20日 第五届董事第十三次会议 对公司设立投资公司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5 2012年4月18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 对公司收购葫芦岛方大钛业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6 2012年5月11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分别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事项、为全资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及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7 2012年5月24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 分别对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中山支行申请贰亿元整综合授信业务事项、公司向盛京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申请办理以票质票(等额)业务事项及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申请敞口壹亿元整综合授信业务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8 2012年5月30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对修订激励对象名单事宜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9 2012年7月19日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对公司向盛京银行葫芦岛连山支行申请敞口伍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10 2012年7月26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分别对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11 2012年8月16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对2012年度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12 2012年8月30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分别对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及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13 2012年10月16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对2012年前三季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14 2012年11月2日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对公司向民生银行沈阳分行申请伍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15 2012年11月27日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对公司新增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16 2012年11月30日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对公司向沈阳农村商业银行皇姑支行申请伍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做的其他工作

1、通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网站和媒体,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做到了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的有关规定,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

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公司及时向 我汇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的股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财务管理、关联 交易的进度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情况。

3、我还利用公司每次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通过实地考察,与相 关人员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

四、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起了比较符合公司目前实际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 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制度健全。希望公司能在新的一年里抓住全面落 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有利时机,将企业内控水平再向上提 高一步,继续坚持内控制度建设与完善常抓不懈,控制力度不放松。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3 年,我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樊行健 林木西 石艳玲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