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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2

Jun 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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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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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2-073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于2012年5月18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30日在公 司办公楼二楼B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5人,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 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审议修订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5名监事表决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2012年6月1日登载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审

议修订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审议《监事会对修订激励对象名单增补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5名监事表决一致表决通过本议案。

决议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方大锦化 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5月30日修订的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核实后,认为:公司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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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增补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

  •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补的股权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试行)》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见2012年6月1日登载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 对修订激励对象名单增补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 1、2012 年5 月30 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 2、2012 年5 月30 日修订的激励对象名单;

  • 3、监事会对修订激励对象名单增补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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