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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Dec 6,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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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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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1-174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化工”或“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1 年12 月6 日在公司办公楼B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1 年11 月30 日送达公司监事。会议应到监事4 人,因表决关联交易议案1 名 关联方监事李成涛先生回避了表决,实际参与表决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与关联方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 让合同的补充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监事会1名关联方监事李成涛先生回避表决,经3名非关联方监事 审议一致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关联方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 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议案。

决议内容:为加快工作进度,尽快完成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公司与 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补充合同》。对 原《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第七条第一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为:

原第七条支付方式第一款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 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 手续后1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40%;剩余转让价款乙方 在本合同生效后12 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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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现修订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款的50%;剩余转让价款乙方在双方办理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 续后5 个工作日内付清”。

除以上修订内容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注:甲方指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指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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