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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0

Aug 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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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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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孙琦、张春林、邵英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认真 核查独立发表意见认为:

一、控股股东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以书 面方式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属于股东职权范围,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将上述两项议题提交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为补充锦化氯碱正常生产经营用流动资金,以及为锦化氯碱收购华天实业有 限公司资产提供资金支持,锦化氯碱拟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 10 亿元。主要借款情况如下:

借款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

借款方式:现金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方式

借款利率:以不高于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利率为准,具体按双方实际的借款 合同执行。

基于以上,我们认为本借款资金流向符合证监会56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借款用途合理,有利于公司尽快摆脱财务困境;借款条件公平、合理。鉴于 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10 亿元。

三、关于改聘 201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锦化氯碱在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于2010年7月28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 会议出资人组会议,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锦化氯碱现有总股本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按10:10的比例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锦化氯碱全体股东让渡其转增 股份60%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需对2010年中期

报告进行审计。由于中审国际近期业务繁忙,经双方友好协商中审国际不再担任 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鉴于此,拟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锦化 氯碱2010年度审计机构,年度报告审计费为38万元,中期报告审计费控制在20 万元左右,拟审计机构具备相关证券业执业资格,具体情况详见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简介:

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路乙19号208-210室

法定代表人:陈永宏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032

基于以上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的证券执业资格,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的 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

(下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 琦

张春林

邵英魁

二零一零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