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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6

Jul 1,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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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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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红霞、郭珊和石艳玲女士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受让葫芦岛方大炭素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土地 使用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交易所聘请的土地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及从事相关工作的专 业资源,评估机构所出具的报告客观、独立、公正、科学。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 行评估过程所采用的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 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公允。

2、此次受让的土地位于公司厂区内,此次受让有利于公司资产的完整,符合公 司长期规划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为经公司董事会5 名非关联方董事审议通过,4 名关联 方董事回避表决,因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对此三名独立董事认为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董事 会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 刘红霞 郭 珊 石艳玲

二○一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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