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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Apr 19,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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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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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石艳玲女士、林木西和樊行健先生,根据《公司法》、《深交所上市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情况的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后认为:
报告期末,经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2、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1-3 月份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二、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8 亿元人民 币的中期票据;发行期限:可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5 年;募集资金用途主 要为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置换银行贷款,以及中期票据规定允许的其他支出。上 述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可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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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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