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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GJIN TECHNOLOGY CO., LTD. Annual Report 2010

Apr 27, 2011

53838_rns_2011-04-27_62444d47-0cc0-4208-85fd-ba3c4ca28512.PDF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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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度财务报告

中国 ● 葫芦岛 二O一一年四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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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长曹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玉华女士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天职沈 SJ[2011]26 号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化工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方大化 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 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 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 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 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方大化工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方大化工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201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国·北京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世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 君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20101231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00,194,785.43 13,064,951.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60,991,136.45 3,655,772.16
应收账款 11,878,611.91 34,541,714.20
预付款项 88,791,234.31 59,156,451.64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13,712,602.40 53,321,149.55
存货 124,344,120.06 99,459,992.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599,912,490.56 263,200,031.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127,651,016.19 115,998,400.00
投资性房地产 1,616,341.03 1,640,641.64
固定资产 1,339,479,137.87 1,231,145,108.39
在建工程 67,987,492.94 261,865,718.08
工程物资 2,012,442.56 1,542,510.22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55,582,885.43 454,836,514.24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17,240,064.82 13,194,004.0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5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111,569,380.84 2,083,722,896.65
资 产 总 计 2,711,481,871.40 2,346,922,928.14

3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20101231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1,323,627,705.84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5,000,000.00
应付账款 127,745,354.22 296,509,014.77
预收款项 40,472,757.62 29,735,261.58
应付职工薪酬 25,796,258.98 2,874,402.55
应交税费 6,918,786.57 12,125,868.82
应付利息 - 67,752,476.22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551,323,756.40 426,385,325.1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193,139.11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752,256,913.79 2,333,203,194.0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64,088,037.51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88,162,525.01 82,431,227.91
其他非流动负债 16,500,000.21 16,638,928.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4,662,525.22 163,158,194.07
负债合计 856,919,439.01 2,496,361,388.0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资本公积 1,590,655,186.48 746,629,361.1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36,607,982.56 36,607,982.56
未分配利润 -112,700,736.65 -1,272,675,803.68
股东权益合计 1,854,562,432.39 -149,438,459.9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2,711,481,871.40 2,346,922,928.14
法定代表人:易风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玉华

4

利润表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2010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804,833,270.34 1,050,393,701.27
减:营业成本 1,894,551,075.06 1,254,075,363.7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333,740.07 280,687.94
销售费用 18,612,842.14 12,659,043.20
管理费用 140,434,011.59 76,444,494.72
财务费用 52,677,193.16 124,750,794.20
资产减值损失 152,616,312.83 647,625,687.9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575,383.81 2,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9,575,383.81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65,967,288.32 -1,063,442,370.50
加: 营业外收入 1,694,140,553.11 515,711.61
减:营业外支出 62,466,900.66 38,166,339.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947,618.09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65,706,364.13 -1,101,092,998.82
减:所得税费用 5,731,297.10 16,315,041.7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59,975,067.03 -1,117,408,040.60
五、每股收益
(一) 基本每股收益 1.7058 -1.6432
(二) 稀释每股收益 1.7058 -1.6432
六、其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1,159,975,067.03 -1,117,408,040.60
法定代表人:易风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玉华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2010 金额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52,268,588.75 1,066,632,446.3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2,225,567.17 49,985,510.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44,494,155.92 1,116,617,956.7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31,916,486.23 1,384,962,747.6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5,274,427.53 58,505,679.98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804,040.08 30,171,906.8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232,520.21 20,385,526.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56,227,474.05 1,494,025,860.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33,318.13 -377,407,904.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4,118,711.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18,711.00 2,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11,458,797.42 2,169,380.25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458,797.42 2,169,380.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340,086.42 -169,380.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500,000.00 868,366,571.97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64,000,000.00 13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88,500,000.00 1,003,366,571.9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43,963,911.25 781,904,037.6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400,892.48 48,965,095.9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20,287.2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8,285,090.93 830,869,133.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214,909.07 172,497,438.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397.36 -89,898.5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1,147,901.88 -205,169,744.5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12,110,796.85 217,280,541.3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3,258,698.73 12,110,796.85
法定代表人:易风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任玉华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年度2010
本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般险准备风一 未分利润配 东权益合计股
上期末末余额一、 340,000,000.00 746,629,361.17 36,607,982.56 -1257,146,034.36, 133,908,690.63-
加会政策变计更: -
前差错期更正 5,5-129,769.32 5,5129,769.32-
本年年初余额二、 340,000,000.00 746,629,361.17 - 36,607,982.56 - 1,272,675,803.68- 149,438,459.95-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三、 - 844,025,825.31 - - - 1,159,975,07.036 2,004,000,892.34
净利)润(一 1,155,0039,9767. 1,155,0039,9767.
他收其综合益()二
上述和小计(一)()二 - - - - - 1,159,975,067.03 1,159,975,067.03
东投和减少资本()股入三 844,025,825.31 - - - - 844,025,825.31
东投资本股入1. 822,825.31797, 822,825.31797,
份支付计入东权益的金额股股2. -
其他3. 21,228,000.00 21,228,000.00
利润分(四)配 - - - - -
提余取盈公积1. -
对所有者或东的分配(股)2. -
其他3. -
所有权益内部结转五)者( - - - - -
本转本本资公积增资或股()1. -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本(股)2. -
余积弥补损盈公亏3. -
其他4. -
六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
本期提取1. -
本期使用2. -
七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340,000,000.00 1,590,655,186.48 36,607,982.56 - 112,700,736.65- 1,854,562,432.39
法代表林定人易风: 主管会计工 作负责人李: 晓光 会计 机构负责任人玉: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项目 年度2009
本股 本资公积 库存减股: 专备项储 余盈公积 般险准备风一 未利分配润 东权股益合计
上期期末余额一、 340,000,000.00 746,629,361.17 36,607,982.56 -155,903,343.99 967,333,999.7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差错期更正 35,580.169 35,580.169
本年年初余额二、 340,000,000.00 746,629,361.17 - 36,607,982.56 - -155,267,763.08 967,969,580.65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三、 )- - - - - 1,117,408,040.60- -1117,408,040.60,
净利润(一) -1117,408,040.06, -1117,408,040.06,
其他综合收益)(二
上述和小计(一)()二 - - - - - 1,117,408,040.60- -1117,408,040.60,
东投和减少资本()股入三 - - - - - - -
东投资本股入1. -
权股份支付计入股东益的金额2. -
其他3. -
利润分(四)配 - - - - - - -
提余取盈公积1. -
对股东或股东的分配()2. -
其他3. -
东权益内部结转(五)股 - - - - - - -
资本转增资本本公积或股)(1. -
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本(股)2. -
盈余公积弥补损亏3. -
其他4. -
专备提使(六)项储取和用 -
本期提取1. -
本期使用2. -
七其他)( -
本四期期末余额、 340,000,000.00 746,629,361.17 - 36,607,982.56 - 1,272,675,803.68- -149,438,459.95
法定代表人易林风: 主管会计工 作负责人: 李晓光 会计 机构负责人任华玉: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系于 1997 年 9 月 16 日经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1997)80 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34,000 万股。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化集团公 司)作为独家发起人持股 25,000 万股。

1997 年 8 月 27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426 号和(1997)427 号文批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100 万股,公司职工股 900 万股,发行价格 6.31 元/ 股。社会公众股于同年 10 月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公司职工股于 1998 年 4 月 20 日上市交易。

2006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 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方案为: 锦化集团公司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 3.6 股,股票对价的股份总数为 3,240 万股,股 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为 2006 年 3 月 13 日。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份结构变化 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1,760 万股,占总股本的 64%,其中锦化集团公司持股 207,046,969 股,占总股本的 60.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2,2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6%。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7 年 3 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阜新封闭母线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0,553,031 股解除限售,2008 年 3 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锦化集团公司 持有的本公司 1,700 万股解除限售。

2008 年,锦化集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306 万股,2009 年锦化集团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486 万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900 万股。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葫芦岛中院")于 2010 年 3 月 19 日下达(2010) 葫民二破字第 0000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 2010 年 3 月 19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 公司清算组为管理人。

管理人完成对公司债权审查、资产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等工作后,制定了重整计划,于 2010 年 7 月 9 日向葫芦岛中院提交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报经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但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葫芦岛中院于 2010 年 7 月 30 日作出(2010)葫民二破字 0000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4 日被宣布破产清算,2010 年 7 月 30 日, 锦化集团公司管理人委托葫芦岛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依法对其持有的本公司 190,126,969 股股份和其他资产进行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2%),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 2.33 亿人民币竞得。本次拍卖完成和登记后,公司控制权发生了变更,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 司成为公司的潜在第一大股东。

依据《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规定, 公司向截至 2010 年 7 月 23 日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登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按 10:10 的比例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转增 340,000,000 股。全体股东让渡其转增股份的 60%,共计让渡约 2.04 亿股(以下简称"让渡 股份"),让渡股份由管理人根据执行重整计划的需要处置变现。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关于让渡股份成交确认情况的通知》,经管理人 确认,拟公开竞价出售的 2.04 亿股股份已全部成交,成交总价款为 8.14 亿元,并签定了成 交确认书。2011 年 1 月 27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转来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定向登记至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 户的转增股份 2.04 亿股,已于 2011 年 1 月 26 日过户至 8 家公开竞购人账户。

依据上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潜在大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转增并让渡 股份后,则持股比例将变更为 39.14%。

本公司属于化工行业。

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氢氧化钠;氯【液化的】;盐酸、氢气;氯苯;1,2 环氧丙 烷(抑制了的);聚醚(中间产品环氧丙烷);丙二醇(中间产品环氧丙烷);1,2 二氯丙烷; 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硫酸(稀);氧(压缩的);氮(压缩的)的生产、加工、销 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2 年 5 月 18 日);三氯乙烯、二氯乙烷、聚氯乙烯(中 间产品氯乙烯)、盐酸、乙炔(溶于介质的)加工、销售(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2 年 5 月 19 日);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建筑资质等级叁 级);压力容器制造 D1、D2、级(特种设备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1 年 11 月 29 日);压力管 道安装 GB2、GC2 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至 2010 年 8 月 19 日);化工防腐蚀施工 (按化工防腐蚀安全施工许可证中施工范围,许可证有限期限至 2011 年 11 月 6 日);RD3、 RD4、PD1、PD2、PD3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核准证有限期限至 2010 年 10 月 19 日)、分装、中转、储运石油化工产品(凭许可经营);塑料制品加工及组装,塑钢门 窗及安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限期限至 2011 年 2 月 19 日);不干胶印刷、其它印 刷品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有限期限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过氧化二一(2-乙基已基)、 二碳酸酯、复合稳定剂、丙酮缩氨基酸脲、焦磷酸二氢二钠、a-纤维素生产、销售(凭许可 证经营);机械加工、安装;铸钢铸铁生产;吊装;普通设备清洗及污水处理业务、技术开 发与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 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相关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业务的 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发电(自发自用)、工业蒸汽、交直 流电、自建集中式供水(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0 年 12 月 10 日)、采暖热能的供应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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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电动机变压器等电器设备维修;公路普通货物运输(证有效期限至 2013 年 2 月 16 日); 锅炉检修;厂内铁路专线运输;普通仓装容器制造;普通材料仓储;电器仪表维修;劳务(限 本厂内);自有资产出租(含房屋、设备等)。(以上项目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 营,涉及前置许可的凭许可经营)

本公司主要经营产品:液碱、环氧丙烷、聚醚、聚氯乙烯等。

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11400000016965 号;法定代表人:曹阳;注册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注册资本:34,000 万元。

本公司财务报告已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下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3.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 得并可靠计量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报告期 内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4.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 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 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 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几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 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

金融资产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资产定义和金融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表的 过程。金融负债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表 的过程。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以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 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 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和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当收取金 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经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当金融负 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 的基础;

4)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 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表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 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6)金融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 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其发生了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期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 时性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7.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核算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是指期末余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应收账款,单项金额重大的其 他应收款是指期末余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 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 当期损益。

(2)对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 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 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具体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 至 2 年(含 2 年) 10% 10%
2 至 3 年(含 3 年) 15% 15%
3 至 4 年(含 4 年) 20% 20%
4 至 5 年(含 5 年) 30% 30%
5 年以上 50% 50%

8.存货的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公司根据存货存在的实际状态,将存货划分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 库存商品、处于生产、安装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原材料和 辅助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公司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确定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公司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 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 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 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超出合同数量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 算。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 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时,以资产负债表日取得最可靠的证据估计的售价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 的,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存货售价发生波动的,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对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已经存在的情况提供了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作为调整事项进行处理;否 则,作为非调整事项。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法。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按实际需要量采购,并采用一次转销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9.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 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其他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的账面 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或资本溢 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 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投资成本,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交易费用,应当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本包 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 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但合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换出 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 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 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 算。

(4)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 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调整后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计入所有者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5)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 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 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一般情况下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 资单位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对子公司、对合营企业、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他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 现金流量确定的现值与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均不予转回。

10.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指为赚取租金或为资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或准备增值后转 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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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 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需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负债表日按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回金额低于成本的, 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11.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机器及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 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机器及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 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18-25 年 4%-5% 3.80%-5.33%
机器及电子设备 5-18 年 4%-5% 5.28%-19.20%
运输工具 10-12 年 4%-5% 7.92%-9.60%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 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固定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可 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 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 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本公司将其认定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固定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 租赁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c.即使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d.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公 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固定资产 公允价值。

e.租赁固定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 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固定资产的初始直接费 用计入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能够取得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出租人的租 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否则,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取得出租人的租 赁内含利率且租赁合同没有规定利率,采用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未确认的融资费 用采用实际利率法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

对租赁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折旧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满 时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 满时取得租赁固定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 提折旧。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后续 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 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12.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指兴建中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

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 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 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

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 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 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 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需进行减值测试。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值准备一 旦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3.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公司将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

当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同时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公司自创的商誉以及内部生产的品牌等,不确认为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计价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 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准则规定的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 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资本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 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 相应的企业会计准则确定。

(2)无形资产使用年限的判断依据

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的期限;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企业续 约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应当计入使用寿命。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企 业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判断,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应作 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摊销

1)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 命期限内,采用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 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 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具体摊销年限:

无形资产类别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50 年
专有技术 6-10 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公司于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 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 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进行摊销。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进 行减值测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5)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1)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或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 性的有计划调查。公司对处于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应用于 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公司对处于开发 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运用于生产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其运用于生产的意图。

③公司能够证明通过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运用于内部使用时,能够 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4.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不 超过十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离子膜等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按 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如果长期待摊费用 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不再确认为资产。

具体摊销年限:

名称 摊销年限

离子膜 2-3 年

15.预计负债的核算方法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 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的亏损合同和承担的重组义务符合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 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 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 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因时间推移导致的预计负 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本公司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和因重组而承担的重组义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 计负债。只有在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能确认因重组而承担了 重组义务。

16.借款费用的核算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账面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 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1)资本化的条件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 足下列三个条件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2)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 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收益后 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予以资 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且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 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该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不暂停资本化。

(4)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费用。

17.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的核算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存在等待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 和相应的负债。

(2)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2

存在等待期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 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18.收入确认核算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 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实际选用下列方法情况确定: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公司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 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公司分别下列 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19.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1)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 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 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 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②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核算。

(2)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1)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 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 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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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

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5)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 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销售额 17%
增值税 蒸汽、水 13%
营业税 出租、劳务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及附加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4%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房产税 房产租金收入 12%
房产税 自有房产固定资产原值 1.2%

五、税项

六、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的变更

本公司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处理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 认的本公司部分应付款项的余额与本公司账面余额存在差异,本公司对应付的银行借款逾期 利息等进行了追溯调整。

(2)会计差错更正影响的金额

a、会计差错更正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2010 年 1 月 1 日)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调整比率
应付利息 57,108,000.00 10,644,476.22 67,752,476.22 18.64%
其他应付款 421,500,032.03 4,885,293.10 426,385,325.13 1.16%
未分配利润 -1,257,146,034.36 -15,529,769.32 -1,272,675,803.68 1.24%

b、会计差错更正对 2009 年度利润表的影响列示如下

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调整比率
管理费用 75,974,494.72 470,000.00 76,444,494.72 0.62%
财务费用 109,055,443.97 15,695,350.23 124,750,794.20 14.39%
净利润 -1,101,242,690.37 -16,165,350.23 -1,117,408,040.60 1.47%

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说明:期初指2010年1月1日,期末指2010年12月31日,上期指2009年度,本期指2010 年度。

1.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
现金 4,533.45 3,543.02
其中:人民币 4,533.45 1.0000 4,533.45 3,543.02 1.0000 3,543.02
美元
银行存款 300,190,251.98 2,561,408.69
其中:人民币 299,984,116.73 1.0000 299,984,116.73 2,348,806.87 1.0000 2,348,806.87
美元 31,125.56 6.6227 206,135.25 31,135.85 6.8282 212,601.82
其他货币资金 10,500,000.00
其中:人民币 10,500,000.00 1.0000 10,500,000.00
美元
合计 300,194,785.43 13,064,951.71

(2)2010年12月,本公司履行经葫芦岛市人民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中的偿债义务。截 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提存尚未支付的偿债金额为6,936,086.70元,该部分资金的使 用受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监督。

(3)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2,197.71%,变动的主要原因:临近期末,本公司取得股 东让渡股份的变卖资金8.14亿,除偿还债务外,尚有结余。

2.应收票据

(1)分类列类

票据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60,991,136.45 3,655,772.16
合计 60,991,136.45 3,655,772.16

(2)本公司期末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3)本公司期末不存在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4)期末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321,440,779.54元, 其中金额前五名的情况

出票单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新泰市惠达工贸有限公司 2010/07/22 2011/01/22 2,000,000.00
深圳市恒昂实业有限公司 2010/10/13 2011/01/07 2,000,000.00
广州市津正化工有限公司 2010/12/08 2011/06/08 2,000,000.00
桐乡姚老大鞋业有限公司 2010/11/15 2011/05/15 2,000,000.00
湖北星明工贸有限公司 2010/10/29 2011/04/29 2,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0

(5)应收票据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 1,568.35%,变动的主要原因:收到辽宁 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用于支持本公司清偿债仅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 2,563.21 万 元,因正常生产经营而结存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 3,514.34 万元。

3.应收账款

(1)按类别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占总额 占总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 8,964,217.40 14.86% 8,964,217.40
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账龄分析法组合 13,017,780.08 100.00% 1,139,168.17 51,361,769.57 85.14% 16,820,055.37
小计 13,017,780.08 100.00% 1,139,168.17 51,361,769.57 85.14% 16,820,055.37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占总额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并不重大
但单独计提坏账准
合计 13,017,780.08 100.00% 1,139,168.17 60,325,986.97 100.00% 25,784,272.77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含 1年) 6,966,432.80 53.52% 419,291.49 16,957,914.94 33.02% 847,895.74
1-2年(含 2年) 4,903,060.87 37.66% 494,365.29 862,653.66 1.68% 86,265.37
2-3年(含 3年) 422,746.89 3.25% 63,412.03 668,901.36 1.30% 100,335.20
3-4年(含 4年) 668,901.36 5.14% 133,780.27 962,651.79 1.87% 192,530.36
4-5年(含 5年) 28,836.97 0.22% 14,418.49 1,808,976.09 3.52% 542,692.83
5 年以上 27,801.19 0.21% 13,900.60 30,100,671.73 58.61% 15,050,335.87
合计 13,017,780.08 100.00% 1,139,168.17 51,361,769.57 100.00% 16,820,055.37

(3)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欠款人名称 核销金额 款项性质 核销原因 是否关联方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7,503,539.55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辽源第二化工厂 4,511,214.45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3,192,061.35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葫芦岛锦化劳服化工一厂 2,436,154.49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丹东鸭绿江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93,786.30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邵阳市中强染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563,856.61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承德上板城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1,460,677.85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赤峰造纸厂 1,308,652.05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吉化公司染料厂 1,059,455.12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黑山造纸有限公司等 132 户 17,011,150.59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合计 41,740,548.36

(4)期末应收款项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况,

(5)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总额的比例
葫芦岛市华福实业总公司 购销关系 4,136,571.35 1-2 年 31.78%
葫芦岛百盛钛业有限公司 购销关系 1,445,667.42 1 年以内 11.11%
鞍钢集团矿业公司 购销关系 1,342,375.07 1 年以内 10.3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 购销关系 806,474.85 1 年以内 6.20%
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 购销关系 697,783.56 1 年以内 5.36%
合计 8,428,872.25 64.76%

(6)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6。

(7)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8.42%,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核销无法收回 的应收账款4,174.05万元。

4.其他应收款

(1)按类别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占总额比例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614,622,856.37 95.17% 583,891,713.5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组合 14,543,739.28 100.00% 831,136.88 31,179,972.46 4.83% 8,589,965.73
小计 14,543,739.28 100.00% 831,136.88 31,179,972.46 4.83% 8,589,965.73
单项金额并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14,543,739.28 100.00% 831,136.88 645,802,828.83 100.00% 592,481,679.28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含 1 年) 12,669,660.92 87.11% 585,429.04 2,672,848.66 8.57% 133,642.43
1-2 年(含 2 年) 1,408,078.36 9.68% 140,807.84 6,106,010.86 19.58% 610,601.09
2-3 年(含 3 年) 366,000.00 2.52% 54,900.00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3-4 年(含 4 年) 10,106,694.40 32.42% 2,021,338.88
4-5 年(含 5 年) 1,614,129.68 5.18% 484,238.90
5 年以上 100,000.00 0.69% 50,000.00 10,680,288.86 34.25% 5,340,144.43
合计 14,543,739.28 100.00% 831,136.88 31,179,972.46 100.00% 8,589,965.73

(3)本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是否因关联
单位名称 金额 款项性质 核销理由 交易产生
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 610,308,951.60 货款及往来款 被裁定破产,预计无清偿能力
吉林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891,748.34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2,803,010.87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哈尔滨炼油厂 2,802,587.51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 1,487,313.79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锦州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1,389,615.37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鞍钢集团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1,336,155.63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炼油厂 941,808.84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瓦房店谢屯盐场 757,639.77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宁波大榭开发区工贸公司 700,000.00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其他 9,271,915.38 货款 估计不可收回
合计 634,690,747.10

(4)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况。

(5)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葫芦岛市华建水暖有限责任公司 购销关系 5,072,787.10 1 年以内 34.88%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非经营往来 4,294,984.93 1 年以内 29.53%
葫芦岛锦化劳服动力建筑安装工程处 购销关系 977,321.87 1-2 年 6.72%
葫芦岛市华福实业总公司 购销关系 661,635.00 1 年以内 4.55%
葫芦岛德信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购销关系 421,000.00 1-2 年 2.89%
合计 11,427,728.90 78.57%

(6)期末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6。

(7)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7.75%,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核销无法收 回的其他应收款63,469.07万元。

5.预付账款

(1)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比例 期初余额 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72,082,294.86 81.18% 33,242,106.86 56.19%
1-2 年(含 2 年) 218,993.73 0.24% 4,411,990.61 7.46%
2-3 年(含 3 年) 2,305,097.80 2.60% 21,502,354.17 36.35%
3 年以上 14,184,847.92 15.98%
合计 88,791,234.31 100.00% 59,156,451.64 100.00%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时间 占预付账款 未结算原因
总额的比例
辽宁锦西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购销关系 32,631,300.00 1 年以内 36.75% 预付货款,未到结算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
化分公司 购销关系 8,566,659.04 1 年以内 9.65% 预付货款,未到结算期
苛氯工程设备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购销关系 14,112,500.00 2-3 年/3 年以上 15.89% 预付设备款,设备未到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购销关系 6,550,039.98 1 年以内 7.38% 预付电费,未到结算期
鄂尔多斯市同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购销关系 3,142,866.45 1 年以内 3.54% 预付货款,未到结算期
合计 65,003,365.47 73.21%

注:由于本公司流动资金不足,未付苛氯工程设备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余款,苛氯工 程设备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也未向本公司发货,因此预付款项尚未结清。

(3)期末预付关联方款项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6。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0.10%,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较上期生产所 需材料增加导致预付货款增加。

6.存货

(1)存货分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47,249,725.77 680,497.30 46,569,228.47 30,472,630.75 30,472,630.75
在产品 21,561,386.78 21,561,386.78 12,410,888.94 12,410,888.94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商品 81,611,779.96 29,843,966.85 51,767,813.11 42,102,395.05 18,757,456.09 23,344,938.96
辅助材料 31,545,588.46 27,099,896.76 4,445,691.70 33,231,533.58 33,231,533.58
合计 181,968,480.97 57,624,360.91 124,344,120.06 118,217,448.32 18,757,456.09 99,459,992.23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减少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转回 合计 期末余额
原材料 680,497.30 680,497.30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8,757,456.09 11,086,510.76 29,843,966.85
辅助材料 27,099,896.76 27,099,896.76
合计 18,757,456.09 38,866,904.82 57,624,360.91

(3)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53.93%,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下半年生产 量加大,同时所需原材料储存量增加 55.06%,在产品余额增加 73.73%,库存商品余额 增加 93.84%。

7.长期股权投资

(1)按明细列示

核算
被投资单位 方法 投资成本 期初账面金额 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金额
辽宁北方锦化
聚氨酯有限公 权益法 96,000,000.00 95,998,400.00 21,228,000.00 9,575,383.81 107,651,016.19
锦州商业银行 成本法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合计 116,000,000.00 115,998,400.00 21,228,000.00 9,575,383.81 127,651,016.19

接上表: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资 现金红利
产减值准备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40.00% 40.00%
锦州商业银行 0.79% 0.79%

注1: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4,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资本7,000 万元,本公司出资9,600万元,占总投资的40%,持股比例40%。如附注九、2(1)所述,本 公司对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所持20.76%股权被裁定执行,但尚未办理股权过户手 续,如执行完毕,本公司对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降为19.24%。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因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故将取得的中央财政 补贴5,307万元转为资本公积,本公司按照现持股比例增加长期股权投资2,122.80万元。

注2:如附注九、2(2)所述,本公司对锦州商业银行所持股份2,000万股被查封。

(2)联营企业信息

被投资单位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葫芦岛市 马建军 TDI 项目前期筹备及投资建设 7,000 40% 40%

接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
被投资单位名 本期净利润 组织机构代
期末资产总额 期末负债总额 期末净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收入总额
辽宁北方锦化
聚氨酯有限公 803,307,516.11 534,179,975.64 269,127,540.47 429,861,789.13 -23,942,459.53 76832383-5

8.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2,241,428.48 1,655,296.00 2,241,428.48 1,655,296.00
1.房屋及建筑物 994,560.00 1,655,296.00 994,560.00 1,655,296.00
2.土地使用权 1,246,868.48 1,246,868.48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600,786.84 91,922.45 653,754.32 38,954.97
1.房屋及建筑物 503,295.14 73,963.46 538,303.63 38,954.97
2.土地使用权 97,491.70 17,958.99 115,450.69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
金额合计
1.房屋及建筑物
2.土地使用权
四、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1,640,641.64 1,616,341.03
1.房屋及建筑物 491,264.86 1,616,341.03
2.土地使用权 1,149,376.78

注1:本期摊销额91,922.45元。

注2:本公司本期拆除的房屋建筑物原值为994,560.00元,改变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原值 为1,246,868.48元,新购置的用于投资性使用的房屋建筑物原值1,655,296.00元。

注3:期末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未发生重大减值迹象。

(2)本公司受让的投资性房地产权属所有人全部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正处于 抵押状态,暂未办理变更手续。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分类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3,136,540,963.52 329,347,088.09 154,490,330.81 3,311,397,720.8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915,523,972.18 152,750,639.11 37,988,036.68 1,030,286,574.61
机器及电子设备 2,136,313,162.39 173,723,595.18 113,207,916.51 2,196,828,841.06
运输工具 84,703,828.95 2,872,853.80 3,294,377.62 84,282,305.13
本期新增 本期计提
二、累计折旧合计 1,889,678,383.58 150,880,409.20 122,156,107.63 1,918,402,685.1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72,491,988.92 40,899,451.13 30,178,769.54 383,212,670.51
机器及电子设备 1,451,536,331.93 106,534,872.92 88,855,977.50 1,469,215,227.35
运输工具 65,650,062.73 3,446,085.15 3,121,360.59 65,974,787.29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15,717,471.55 50,113,759.60 12,315,333.37 53,515,897.78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385,309.00 2,798,886.66 2,547,008.75 4,637,186.91
机器及电子设备 10,203,545.93 47,314,872.94 9,768,324.62 47,750,094.25
运输工具 1,128,616.62 1,128,616.62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231,145,108.39 1,339,479,137.87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538,646,674.26 642,436,717.19
机器及电子设备 674,573,284.53 679,863,519.46
运输工具 17,925,149.60 17,178,901.22

注1:本期计提累计折旧150,880,409.20元。

注2:本期将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按账面价值结转为固定资产,金额为242,091,231.32 元,相关结算件及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

注3:本期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为489,456,157.92元,净值为 19,922,967.84元。

(2)暂时闲置固定资产情况

固定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原价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备注
房屋及建筑物 17,781,739.52 1,375,796.10 2,345,730.99 14,060,212.43
机器及电子设备 33,250,658.84 8,356,442.45 2,021,078.94 22,873,137.45
运输工具 9,102,052.69 3,736,235.04 4,292,654.08 1,073,163.57
合计 60,134,451.05 13,468,473.59 8,659,464.01 38,006,513.45

(3)期末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期末无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账面原值(万元)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16,694.33 新建房,正在办理;以前年度漏办等

(5)未办理产权过户的固定资产情况

本公司未办理产权过户的房产原值为15,101.83万元,其中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葫芦岛 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已被本公司吸收合并)的资产账面原值为12,910.64万元;房屋产 权证所有人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账面原值为135.88万元;房屋产权证所有人 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账面原值为2,055.31万元。

本公司未办理产权过户的运输设备原值约为405万元,其中所有人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的资产账面原值约为378万元。

(6)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7。

1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 账面净值
准备 准备
TDI 项目配套工程 70,032,023.80 70,032,023.80
三万吨/年离子膜扩建工程 35,225,795.94 35,225,795.94 33,102,071.22 33,102,071.22
四期电站 144,583,799.92 144,583,799.92
301 变电所改造 9,111,157.40 9,111,157.40 5,923,145.93 5,923,145.93
制桶改造 1,901,250.25 1,901,250.25
五万吨 VCM 扩建工程 11,434,050.63 11,434,050.63
生产安保视频监控系统 2,209,590.13 2,209,590.13 307,692.31 307,692.31
食堂改造 2,052,490.93 2,052,490.93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膜法除硫酸跟项目 1,465,090.84 1,465,090.84 238,899.19 238,899.19
浴池改造 1,180,960.20 1,180,960.20
其他项目 5,308,356.87 5,308,356.87 5,776,835.46 5,776,835.46
合计 67,987,492.94 67,987,492.94 261,865,718.08 261,865,718.08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化情况

项目名称 预算数(万元)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额 其他减少额 期末余额
TDI 项目配套工程 9,907 70,032,023.80 6,063,016.89 76,095,040.69
三万吨/年离子膜扩建工程 7,634 33,102,071.22 2,123,724.72 35,225,795.94
四期电站 17,411 144,583,799.92 15,501,024.08 160,084,824.00
五万吨 VCM 扩建工程 11,434,050.63 11,434,050.63

接上表: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工程投入占预算的比例 利息资本化金额(万元)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万元)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资金来源
TDI 项目配套工程 已完工投入使用 76.81% 917.88 14.20 7.04% 其他来源
三万吨/年离子膜扩建工程 约完工 60% 46.14% 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来源
四期电站 已完工投入使用 91.94% 1,896.04 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来源

五万吨 VCM 扩建工程 约完工 30%

注1:上表所述TDI项目配套工程的预算数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关于辽宁北方锦化聚氨 酯有限公司5万吨/年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工业[2005]886号),批 复本公司出资9,907万元,占总投资的40%;上表所述四期电站工程的预算数来源于《关于葫 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热电站四期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葫经发 [2005]63号),批复本公司总投资额17,411万元;上表所述五万吨VCM扩建工程为本公司于 2010年9月从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处购得。

(3)期末本公司在建项目未发生重大减值迹象。

(4)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7。

(5)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74.04%,变动的主要原因系TDI等项目已完工,并结转为

固定资产。

11.工程物资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设备器材 1,542,510.22 29,553,146.89 29,083,214.55 2,012,442.56
合计 1,542,510.22 29,553,146.89 29,083,214.55 2,012,442.56

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46%,变动的主要原因系购入的设备增加所致。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529,399,657.78 118,106,680.49 647,506,338.27
1.专有技术 46,066,683.40 589,047.26 46,655,730.66
2.土地使用权 483,332,974.38 117,517,633.23 600,850,607.61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74,563,143.54 17,360,309.30 91,923,452.84
1.专有技术 34,103,406.59 6,209,996.85 40,313,403.44
2.土地使用权 40,459,736.95 11,150,312.45 51,610,049.40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
1.专有技术
2.土地使用权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454,836,514.24 555,582,885.43
1.专有技术 11,963,276.81 6,342,327.22
2.土地使用权 442,873,237.43 549,240,558.21

注:本期摊销额 17,244,858.61 元。

(2)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单项价值在100万元以上的无形资产情况:

2010年9月20日,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2,178.42万元价格受让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 限公司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银行存款等资产,转让价格的依据系辽宁华兴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截止2010年8月31日评估报告,报告号为辽华兴评报字[2010] 第82号。其中无形资产共涉及土地15宗,面积约为20.29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247.59万 元,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

2010年8月26日,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19,222万元受让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 管理人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转让价格的依据系葫芦岛德恒资产

37

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截止2010年3月31日评估报告,报告号为葫德恒所评字[2010]第22号。其 中无形资产共涉及土地32宗,面积约为94.25万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6,217.95万元,涉及专 有技术3项,评估价值为92.04万元。评估机构采用的评估方法为成本法,转让时的作价依据 为评估价值的64%,即合计作价10,438.39万元。

(3)本公司原土地使用权证葫市国用 2006 第 18 号、葫市国用 2006 第 19 号面积共 77,303.4 平方米,2010 年 11 月 30 日账面原值为 29,529,900.00 元。2009 年本公司将上述 两宗土地分割,拟将面积 59,802.4 平方米土地投资入股葫芦岛锦化佳良化工有限公司。2009 年 7 月 15 日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葫芦岛锦化佳良化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使用权证号为葫 市国用 2006 第 54 号,按单位面积账面价值计算,该宗土地的账面价值为 22,844,624.12 元。由于该项目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尚未实际交付该土地,也未进行验资,本公司 仍在无形资产中核算。

(4)本期购置增加的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

(5)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7。

13.长期待摊费用

(1)明细情况

期末余额 其他减少额 本期摊销额 本期增加额 期初余额 项目
7,869,499.57 4,990,135.29 4,498,139.42 8,361,495.44 八万吨离子膜
5,085,143.42 2,948,707.57 3,201,342.35 4,832,508.64 四万吨离子膜
3,174,205.74 61,606.37 3,235,812.11 新离子膜车间阴阳级重涂
1,071,808.35 14,642.89 1,086,451.24 离子膜车间阴阳极重涂费
39,407.74 9,851.93 49,259.67 包装容器厂镀锌租赁费
17,240,064.82 8,024,944.05 12,071,004.79 13,194,004.08 合计

(2)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 30.67%,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新型离子膜支出增加所 致。

14.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余额 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余额 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88,162,525.01 352,650,100.04 82,431,227.91 329,724,911.64
合计 88,162,525.01 352,650,100.04 82,431,227.91 329,724,911.64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13,110,563.72 719,240,879.68
可抵扣亏损 166,262,967.69 760,951,081.91
合计 279,373,531.41 1,480,191,961.59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备注
2011 58,939,279.16
2012 3,727,835.77
2013 194,990,382.35
2014 166,262,967.69 503,293,584.63
合计 166,262,967.69 760,951,081.91

15.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本期减少 本期计提 期初余额 项目
合计 转销 转回
1,970,305.05 676,431,295.41 676,431,295.41 60,135,648.41 618,265,952.0 坏账准备
5
57,624,360.91 38,866,904.82 18,757,456.09 存货跌价准备
53,515,897.78 12,315,333.37 12,315,333.37 50,113,759.60 15,717,471.5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0,000,000.00 70,000,000.00 3,500,000.00 66,500,000.00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13,110,563.74 758,746,628.78 758,746,628.78 152,616,312.83 719,240,879.6 合计
9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项目
70,000,000.00 委托贷款
66,500,000.00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3,500,000.00 合计

注:2007年9月30日,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化工支行,向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 公司贷款7,000万元,用于该公司生产系统原料路线技术改造,贷款期限自2007年9月30日至 2010年9月29日,利率为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2010年4月1日,葫芦岛市法院受理了葫芦岛 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虽然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尚未提供正式的 破产清算报告,但随着破产清算的进行,本公司认为将无法收回此笔款项,故依据公司内部 程序将此款项核销。

17.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本公司于2008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化工支行签订编号为 ZGDY-2008-012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保证额为25,400万元银行贷款,抵押物为16,164.22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323,804.10平方米土地和其他机器设备3,140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 上述抵押合同项下的实际贷款已按破产裁定金额全部清偿,截止本报告日,抵押资产的解押 手续已办理完毕。

(2)本公司于2009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化工支行签订编号为 ZGDY-2009-004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保证额为42,000万元银行贷款,抵押物为41,586.55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71,683.50平方米土地和其他机器设备3,769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 上述抵押合同项下的实际贷款已按破产裁定金额全部清偿,截止本报告日,抵押资产的解押 手续已办理完毕。

(3)本公司于2008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化工支行签订编号为 ZGDY-2008-024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保证额为14,300万元银行贷款,抵押物为环氧丙烷 车间设备417项、聚醚车间设备290项、污水车间设备137项。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抵 押合同项下的实际贷款已按破产裁定金额全部清偿,截止本报告日,抵押资产的解押手续已 办理完毕。

(4)本公司于2008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化工支行签订编号为 DY-2008-016的抵押合同,抵押担保金额为3,300万元银行贷款,抵押物为建筑面积41,585.53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合同项下的实际贷款已按破产裁定金 额全部清偿,截止本报告日,抵押资产的解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5)本公司于2009年与中国农业银行葫芦岛分行签订编号为21906200700000059和 21906200900000023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保证额为9,400万元银行贷款,抵押物为 4,214.02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和352,969.60平方米的土地。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 合同项下的实际贷款已按破产裁定金额全部清偿,截止本报告日,抵押资产的解押手续已办 理完毕。

(6)本公司于2009年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站前支行签订编号为(2009)年抵字第 0420091028243号抵押合同,为本公司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建筑面 积22,411.91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合同项下的实际贷款已 按破产裁定金额全部清偿,截止本报告日,抵押资产的解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7)本公司于2006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签订编号为(2006)年葫中 银抵字034001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保证额为9,890万元,抵押物为25,696.79平方米房 屋建筑物和334,629.20平方米土地。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合同项下的实际贷款已 按破产裁定金额全部清偿,截止本报告日,抵押资产的解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8)2009年6月22日,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葫国资[2009]24 号文件同意了本公司对TDI项目锦化配套装置进行抵押的请示,本公司与辽宁北方锦化聚氨 酯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将TDI项目锦化配套装置的部分资产作价7,500万元用于 抵押担保,向辽宁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借款6,500万元。截止本报告日,抵押资产的解押手 续正在办理之中。

(9)如本财务报表附注九、2(1)所述,因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诉锦化集团及 本公司担保纠纷一案,本公司持有的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20.76%股权被裁定执行。

(10)如本财务报表附注九、2(2)所述,因锦州银行诉本公司、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 有限公司(已被本公司吸收合并)、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公 司所持有的锦州银行股权2,000万股股权被裁定冻结。

(11)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1日裁定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依法进行破 产清算。2010年8月16日,本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19,222万元受让了葫芦岛华天实业有 限公司管理人合法拥有的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厂房、机器设备等资产,由于葫 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尚未清偿被担保债权,亦未取得法院破产终裁,故本公司受让的存在 担保等所有权受限的资产仍处于抵押状态。

(12)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提存尚未支付的偿债金额为6,936,086.70元,该 部分资金的使用受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监督。

18.短期借款

(1)借款类别

借款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805,500,000.00
保证借款 518,127,705.84
合计 1,323,627,705.84

(2)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依据破产重整计划进行债 务重组,按法院裁定金额偿还短期借款,未能清偿部分依据相关要求提存至专用账户由 管理人监督管理。

19.应付票据

(1)按种类列示

票据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35,000,000.00
合计 35,000,000.00

(2)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的原因系偿还已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20.应付账款

(1)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92,553,264.96 203,779,577.74
1 年以上 35,192,089.26 92,729,437.03
合计 127,745,354.22 296,509,014.77

(2)期末无应付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3)期末应付本公司关联单位款项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6。

(4)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56.92%,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依据破产重整计划进 行债务重组,按法院裁定金额偿还应付账款,未能清偿部分依据相关要求提存至专用账户由 管理人监督管理。

21.预收账款

(1)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27,092,982.03 17,444,783.33
1 年以上 13,379,775.59 12,290,478.25
合计 40,472,757.62 29,735,261.58

(2)期末预收本公司关联方款项情况下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6。

(3)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36.11%,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未至结算期的预收货款增加 所致。

22.应付职工薪酬

(1)按类别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支付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1,321,559.88 91,305,431.27 16,128.61
二、职工福利费 803,060.67 803,060.67
三、社会保险费 28,804,440.20 7,342,194.11 21,462,246.09
其中:1.医疗保险费 6,590,688.56 1,738,932.58 4,851,755.98
2.基本养老保险费 19,054,699.98 4,913,820.23 14,140,879.75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1,921,735.61 491,380.02 1,430,355.59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支付 期末余额
5.工伤保险费 864,499.69 141,472.34 723,027.35
6.生育保险费 372,816.36 56,588.94 316,227.42
四、住房公积金 1,265,637.00 847,422.00 418,215.00
五、工会经费 2,874,402.55 1,825,266.73 800,000.00 3,899,669.28
六、职工教育经费
七、非货币性福利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14,176,319.48 14,176,319.48
合计 2,874,402.55 138,196,283.9 115,274,427.5 25,796,258.98
6 3

(2)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增加 797.45%,变动的主要原因系部分款项暂未支付所 致。

(3)上述所欠款项已于 2011 年 2 月支付。

23.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 5,622,247.09
增值税 1,357,079.83 750,320.81
营业税 260.00 1,261,189.44
土地使用税 1,952,087.14 -297,468.76
房产税 1,676,997.58 4,744,251.68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48,704.16 6,809.90
教育附加 599,259.49 3,891.43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0,998.26 11,984.84
印花税 203,400.11 22,642.39
合计 6,918,786.57 12,125,868.82

注: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减少42.94%,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按照经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偿 还债务所致。

24.应付利息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欠付原因
银行借款利息 67,752,476.22
合计 67,752,476.22

注: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依据破产重整计划进行债务 重组,按法院裁定金额偿还应付利息,未能清偿部分依据相关要求提存至专用账户由管 理人监督管理。

25.其他应付款

(1)账龄分析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497,262,837.76 331,021,722.68
1 年以上 54,060,918.64 95,363,602.45
合计 551,323,756.40 426,385,325.13

(2)期末应付关联方款项详细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八、6。

(3)期末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500万元以上)48,633,012.11元,未偿还的 主要原因系未到结算期。

(4)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占资产总额的20.33%,较期初余额增加29.30%,变动的主要 原因系本期取得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支持所致。

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明细类别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9,193,139.11
合计 139,193,139.11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借款类别
67,500,000.00 抵押借款
71,693,139.11 保证借款
139,193,139.11 合计

(3)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依据破产重整计划进行债 务重组,按法院裁定金额偿还应付账款,未能清偿部分依据相关要求提存至专用账户由 管理人监督管理。

27.长期借款

(1)按类别列示

借款类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18,900,000.00
保证借款 45,188,037.51
合计 64,088,037.51

(2)期末金额较期初金额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本公司依据破产重整计划进行债 务重组,按法院裁定金额偿还应付账款,未能清偿部分依据相关要求提存至专用账户由 管理人监督管理。

28.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目 项目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备注
皂化渣库存封库工程 项目补助 3,900,000.00 3,900,000.00 葫环发[2005]10 号
系列高性能新聚醚产品开发科技项目 项目补助 250,000.00 250,000.00 葫财指企[2006]415 号
在线监测仪 GLB242 项目补助 671,428.67 701,785.70 葫环[2007]118 号
高附加值端氨基聚醚研制项目 项目补助 300,000.00 300,000.00 辽经信资源[2009]89 号
10 万吨/年环氧丙烷循环经济项目 项目补助 2,650,000.00 2,650,000.00 葫环[2007]118 号
绿色化工催化剂及工艺研究费 项目补助 1,100,000.00 1,100,000.00 辽财指企[2006]341 号
碱皂化无渣生产环氧丙烷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 项目补助 300,000.00 300,000.00 辽财指企[2006]558 号
端氨基聚醚研发项目 项目补助 500,000.00 500,000.00 辽外专海研函[2009]55 号
节能专项资金 项目补助 300,000.00 300,000.00 葫环[2007]118 号
膜法脱除硫酸根装置改造工程 项目补助 5,000,000.00 5,000,000.00 葫环[2009]108 号
化工生产交流软件研发科技项目 项目补助 80,000.00 葫环[2007]118 号
高性能氨醚产品开发科技项目 项目补助 150,000.00 150,000.00 葫财指企[2007]783 号
在线监测 GLB237 项目补助 278,571.54 307,142.95 葫环[2007]118 号
财政税务拨款 项目补助 1,100,000.00 1,100,000.00 葫高管委发[2007]3 号、辽地税发[2005]20 号
合计 16,500,000.21 16,638,928.65

29.股本

本期增减变动(+、-)
项目 期初余额 发行新 期末余额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合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190,046,969.00 190,046,969.00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本期增减变动(+、-)
项目 期初余额 发行新 期末余额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合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境外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49,953,031.00 149,953,031.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股份合计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30.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530,934,245.11 814,000,000.00 1,344,934,245.11
其他资本公积 215,695,116.06 30,025,825.31 245,720,941.37
合计 746,629,361.17 844,025,825.31 1,590,655,186.48

本公司资本公积变动的主要原因:1)本公司取得让渡股份的出售资金 8.14 亿元, 作为股东的资本投入核算记入资本公积;2)依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大股东辽宁方大集 团实业有限公司放弃应收债权 8,797,825.31 元,按相关规定作为其他资本公积核算; 3)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因项目已建设完成,并已投入使用,故将取得的中央 财政补贴 5,307 万元转为资本公积,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 40%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 资本公积 2,122.80 万元。

31.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6,607,982.56 36,607,982.56
合计 36,607,982.56 36,607,982.56
32.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1,257,146,034.36 -155,903,343.99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合计数(调增+,调减-) -15,529,769.32 635,580.91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1,272,675,803.68 -155,267,763.08
加:本期净利润 1,159,975,067.03 -1,117,408,040.6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12,700,736.65 -1,272,675,803.68

注:由于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本期期初未分配利润-15,529,769.32 元,影响上期 期初未分配利润 635,580.91 元,明细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

3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1,666,221,670.63 864,588,835.23
其他业务收入 138,611,599.71 185,804,866.04
合计 1,804,833,270.34 1,050,393,701.27
主营营业成本 1,749,988,303.28 1,064,892,726.17
其他业务支出 144,562,771.78 189,182,637.59
合计 1,894,551,075.06 1,254,075,363.76

(2)主营业务(分产品)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环氧丙烷 584,454,303.19 650,693,790.65 316,644,789.68 433,168,430.14
聚醚 343,901,327.89 405,100,922.38 100,989,620.38 158,282,526.19
液碱 364,128,800.12 324,676,867.70 265,248,495.34 239,345,145.69
聚氯乙烯 57,789,380.39 68,535,626.89
其他 315,947,859.04 300,981,095.66 181,705,929.83 234,096,624.15
合计 1,666,221,670.63 1,749,988,303.28 864,588,835.23 1,064,892,726.17

(2)主营业务(分行业)

产品名称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化工行业 1,666,221,670.63 1,749,988,303.28 864,588,835.23 1,064,892,726.17
合计 1,666,221,670.63 1,749,988,303.28 864,588,835.23 1,064,892,726.17

(4)主营业务(分地区)单位:万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南方地区 26,892.93 28,200.16 5,253.00 6,470.00
北方地区 139,729.24 146,798.67 81,163.88 99,968.00
国外 42.00 51.27
合计 166,622.17 174,998.83 86,458.88 106,489.27

(5)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
葫芦岛市锦化化工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337,947,053.23 18.72%
抚顺佳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132,214,123.90 7.33%
山东蓝星东大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58,490,412.66 3.24%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57,320,664.76 3.18%
辽宁世星药化有限公司 42,060,749.72 2.33%
合计 628,033,004.27 34.80%

(6)公司 2009 年上半年基本处于低负荷运行状态,2009 年 9 月份开始恢复生产, 2009 年末达到半负荷,2010 年下半年已接近满负荷,所以本期收入及成本较上年同期 均有大幅增涨。

34.营业税金及附加

(1)按项目列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营业税 105,165.85 91,277.8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418,183.59 120,533.71
教育费附加 810,390.63 68,876.41
合计 2,333,740.07 280,687.94

注1:上述税金的计缴标准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

注2: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731.44%,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收入较上期增

加应缴纳的税金相应增加所致。

35.销售费用

(1)按项目列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人工成本 2,799,469.75 2,004,167.40
活动经费 4,049,080.44 3,257,811.06
办公费 422,989.47 591,945.63
商标使用费 649,673.59 822,125.32
出口代理费 100,000.00 184,977.43
产品捣运费 1,764,202.75 1,474,789.67
液碱运费 3,151,316.53 1,422,177.65
液碱港口储运费 4,549,387.37 2,021,698.94
折旧 566,592.60 689,970.12
其他 560,129.64 189,379.98
合计 18,612,842.14 12,659,043.20

(2)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 47.03%,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量增加, 相应运费、港口储存等支出增加所致。

36.管理费用

(1)按项目列示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人工成本 30,571,130.50 11,699,822.67
办公及差旅费 2,504,304.15 1,815,174.10
车辆使用费 3,117,294.02 1,850,402.26
折旧费 1,582,449.36 1,648,102.35
物料消耗 2,960,211.15 764,834.93
水、电、蒸汽费 1,685,221.82 1,629,601.23
业务招待费 2,985,173.58 1,212,876.26
无形资产摊销 14,764,272.62 11,800,832.93
技术开发费 2,953,214.20 5,185,167.63
排污费 7,100,000.00 6,789,090.54
土地使用税 15,344,458.34 13,365,843.24
房产税 3,376,825.21 2,809,842.58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印花税等其他税金 753,400.11 572,642.31
存货盘亏或报废 -8,967,997.13 5,000,207.03
取暖费 3,243,483.67 2,548,397.77
中介机构费 1,800,000.00 3,910,500.00
诉讼费及补偿利息 1,924,930.01 54,855.00
破产重整费用 35,200,688.71
证券年费及信息披露费 339,020.00 470,000.00
经济补偿金 14,176,319.48
其他 3,019,611.79 3,316,301.89
合计 140,434,011.59 76,444,494.72

(2)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 83.71%,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人工成本、破 产重整费用、经济补偿金增加所致。

37.财务费用

(1)按项目列示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利息支出 41,102,979.89 121,661,753.30
减:利息收入 56,857.38 6,934,003.81
汇兑损益 10,822.52 379,013.48
贴现利息 11,453,917.70 5,146,424.04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166,330.43 4,497,607.19
合计 52,677,193.16 124,750,794.20

(2)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 57.77%,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本金余额 略有减少,同时因为破产重整的影响,银行借款的计息期截至债权申报日 2010 年 3 月 19 日。

38.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000,00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575,383.81
合计 -9,575,383.81 2,000,000.00

注: 2010 年,本公司按权益法确认对辽宁北方聚氨酯有限公司的投资损失 9,575,383.81 元;2009 年,本公司取得锦州商业银行分配的现金股利 2,000,000.00 元。

39.资产减值损失

(1)按项目列示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坏账损失 60,135,648.41 584,261,448.00
存货跌价损失 38,866,904.82 -18,240,684.0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50,113,759.60 15,104,923.97
委托贷款减值损失 3,500,000.00 66,500,000.00
合计 152,616,312.83 647,625,687.95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减少 76.43%,变动的主要原因系计提其他应收款坏 账准备减少所致。

40.营业外收入

(1)按项目列示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750,761.26 750,761.2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750,761.26 750,761.26
政府补助 10,198,928.44 511,071.35 10,198,928.44
债务重组收益 1,682,520,753.11 1,682,520,753.11
其他 670,110.30 4,640.26 670,110.30
合计 1,694,140,553.11 515,711.61 1,694,140,553.11

(2)政府补助情况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来源和依据
供热系统检修补贴款 10,000,000.00 供暖合同
技改补贴款 198,928.44 511,071.35 葫财指企[2007]783 号
合计 10,198,928.44 511,071.35

(3)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328,405.41%,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本期依据破产重整计划确 认了债务重组收益168,252.08万元所致。

41.营业外支出

(1)按项目列示

目本期金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上期金额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7,947,618.09 7,947,618.0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7,947,618.09 7,947,618.09
固定资产盘亏损失 11,430,938.24 11,430,938.24
停车损失 20,491,945.61 34,755,619.49 20,491,945.61
罚款支出 150,000.00 9,495.18 150,000.00
滞纳金支出 253,130.55 3,352,311.54 253,130.55
非常损失 18,534,977.36 18,534,977.36
赔偿损失 3,185,808.35 3,185,808.35
其他 472,482.46 48,913.72 472,482.46
合计 62,466,900.66 38,166,339.93 62,466,900.66

注1:由于本公司的被担保债务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葫芦岛锦化进出 口有限公司无能力清偿到期债务,本公司已被相关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本公司需承担到期 债务的担保责任,进而在本公司的重整计划中,担保责任被裁定为普通债权,需偿付金额为 18,534,977.36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此款项已按照经批准的重整计划清偿完毕。

注2:冯国武诉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已被本公司吸收合并)及本公司财产损害赔偿 案已经判决,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20日下达(2010)连少民初字00032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赔偿冯国武经济损失3,185,808.35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此款项 已按照经批准的重整计划清偿完毕。

(2)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增加63.67%,主要原因系非常损失、固定资产报废及拆除损失 增加所致。

42.所得税费用

(1)按项目列示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所得税费用 5,731,297.10 16,315,041.78
其中:当期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 5,731,297.10 16,315,041.78

(2)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下降64.87%,主要原因系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引起的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3)所得税费用(收益)与会计利润关系的说明。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利润总额 1,165,706,364.13 -1,101,092,998.82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91,426,591.03 -275,273,249.71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2,393,845.95 -500,000.00
无须纳税的收入
不可抵扣的费用 8,013,440.31 317,135.78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利用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 -146,171,873.51
未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和可抵扣亏损 -149,930,706.68 291,771,155.71
按实际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731,297.10 16,315,041.78
  1.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报告期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058 1.7058 -1.6432 -1.64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256 -0.0256 -1.5879 -1.5879

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 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 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 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 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44.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收葫芦岛市财政局拔款 41,225,189.23 6,100,000.00
收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往来款 41,230,000.00 6,109,598.37
收存款利息 56,857.38 6,934,003.81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收锦化集团往来款 29,529,452.33
收其他单位往来款 9,713,520.56 1,312,455.84
合计 92,225,567.17 49,985,510.35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支付锦化集团往来款 1,768,960.00
管理费用支出 47,744,521.85 13,015,196.24
销售费用支出 5,491,998.51 4,410,179.63
财务费用支出 166,330.43 1,386,803.00
支付补偿金 8,380,553.06
代建安等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2,436,408.59
其他公司往来款 7,243,747.77 1,573,347.51
合计 73,232,520.21 20,385,526.38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收让渡股份出售资金 814,000,000.00
收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资金支持款 150,000,000.00
收前期转存银行定单 135,000,000.00
合计 964,000,000.00 135,000,000.00

4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将净利润调节表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59,975,067.03 -1,117,408,040.60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2,616,312.83 647,625,687.9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50,954,372.66 151,923,067.81
无形资产摊销 17,262,817.60 16,762,004.7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024,944.05 5,661,591.3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750,761.26
(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9,378,556.33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1,096,582.53 121,751,651.8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9,575,383.81 -2,00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731,297.10 16,315,041.78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3,751,032.65 7,279,363.8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1,469,548.38 167,816,279.8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68,680,412.20 -393,134,552.66
其他 -964,635,99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33,318.13 -377,407,904.07
二、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93,258,698.73 12,110,796.8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110,796.85 217,280,541.38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81,147,901.88 -205,169,744.53

注:上述"其他"项系本公司依据破产重整计划偿还被裁定的长短期借款而形成的 债务重组收益。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293,258,698.73 12,110,796.85
其中:1.库存现金 4,533.45 3,543.02
2.可随时用于支付地银行存款 293,254,165.28 1,607,253.83
3.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10,500,000.00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3,258,698.73 12,110,796.85

注:期末受限制资金情况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1。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 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2.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1)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 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锦化集团公司 国有独资 葫芦岛市 崔枫林 生产及销售 101,379 万元

接上表: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 组织机构代码
母公司名称 比例 比例
锦化集团公司 55.92% 55.92% 葫芦岛市国资委 12371620-1
(2)潜在大股东
母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注册地法人代表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辽宁方大集团 有限责任 沈阳市方威 股权投资 40,000 万元
接上表: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 组织机构代码
母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决权比例
辽宁方大集团 55.92% 55.92% 方威 71965639-3

注:公司控股股东锦化集团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4 日被法院宣布破产清算。2010 年 7 月 30 日,锦化集团公司管理人委托葫芦岛诚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依法对其持有的本公 司 190,126,96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92%)及其他资产进行拍卖,辽宁方大集 团实业有限公司以 2.33 亿人民币竞得。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潜在第 一大股东。

3.本公司联营企业信息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7。

4.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备注
葫芦岛锦化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70178737-9 注 1
葫芦岛锦化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12371314-X 注 1
葫芦岛锦化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736744096 注 1
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747100704 注 2
葫芦岛锦化技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77776463-2 注 3
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736742613 注 4
葫芦岛锦晖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60433043-0 注 5
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74710661-2 注 6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70147230-X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66052061-8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潜在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注1:葫芦岛锦化机械安装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康达实业有限公司、葫芦岛锦化建筑 机械安装有限公司已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

注2: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0年7月30日通过竞拍方式取得锦化集团公司 持有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的52%股权,于2010年9月17日通过协议方式取得锦化化工 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持有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的48%股权。截止2010 年12月31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成为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

注3:2010年7月30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锦化集团公司持有葫芦 岛锦化技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葫芦岛锦化技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股东由锦化集团 公司变更为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注4:2010年7月30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锦化集团公司持有葫芦 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100%股权。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由锦化集团公司变更为辽 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注5:葫芦岛锦晖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系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61.08%。

注6: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于2010年7月30日,通过竞拍方式取得锦化集团持 有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25.5%股权,于2010年8月26日,通过协议方式取得葫 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60%股权。截止2010年12月 31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成为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 比例85.50%。

5.关联方交易

(1)购销交易、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企业名称 关联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葫芦岛锦化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购销交易 采购原材料 1,068,376.07 823,931.62
葫芦岛锦化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购销交易 销售聚醚/离子膜/水电汽 730,416.61 10,459,130.34
葫芦岛锦化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印刷业务 213,130.71 206,889.93
葫芦岛锦化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维修业务 279,654.70
企业名称 关联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葫芦岛锦化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购销交易 采购辅助材料 969,265.38 158,534.18
葫芦岛锦化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检修业务 2,258,834.73 542,856.60
葫芦岛锦化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提供水电 70,035.65 44,959.58
葫芦岛锦化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运输/维修/工程安装 3,676,977.75 2,037,693.57
葫芦岛锦化技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购销交易 销售环氧丙烷等 23,551.28 613,218.96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购销交易 销售液碱/液氯/氢气 57,320,664.76 8,872,661.52
葫芦岛锦晖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进出料/管道储运 6,366,099.25 4,616,114.12
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工程设计 45,000.00 2,384,570.00
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购销交易 采购原材料 6,206,413.28 8,228,521.45
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购销交易 销售商品 35,597,102.70 5,908,307.09
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代理业务 227,416.26 184,977.43
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 运输服务 14,192,865.10 11,983,793.57
锦化集团公司 购销交易 水电汽/辅助材料 40,145,271.85 44,719,725.77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购销交易 销售商品 659,090.17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购销交易 采购材料 14,273,672.77

(5)关联担保情况

关联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

(6)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349,997,431.46 未约定具体起、止日

(7)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1)资产转让情况(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关联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定价依据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 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 2,178.41 以评估报告为参考协议定价
葫芦岛锦化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 厂房、机器设备、存货等 123.21 以拍卖价格为参考协议定价
葫芦岛锦化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 厂房、机器设备、存货等 157.83 以拍卖价格为参考协议定价
葫芦岛锦化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 厂房、机器设备、存货等 57.98 以拍卖价格为参考协议定价
葫芦岛锦丰乙烯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 厂房、机器设备、存货等 202.91 以拍卖价格为参考协议定价

2)方大集团放弃债权

依据股东会决议,大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放弃应收债权8,797,825.31 元, 按相关规定作为其他资本公积核算。

(8)其他关联交易:本公司本期计提锦化集团公司商标使用费649,673.59元。根据本 公司与锦化集团公司签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公司所有商品全部使用锦化集团公司 注册的"东方红"及"锦化"商标。并按商品销售总额(含税)的1‰计付商标使用费。

依据相关协议,本公司已于2010年8月取得锦化集团公司合法拥有的上述商标权,变更 手续正在办理中。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应收票据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2,632,092.51
应收票据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应收票据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3,215,647.98
应收账款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脂有限公司 2,412,163.98
预付账款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611,421.26
预付账款 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752,134.24 442,629.90
其他应收款 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67,221.14
应付账款 葫芦岛锦晖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 1,604,178.85 5,650,586.17
预收账款 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245,151.32
预收账款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脂有限公司 2,129,769.93
预收账款 葫芦岛锦化技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811.82
其他应付款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371,781,623.33
其他应付款 葫芦岛锦化康达实业有限公司 3,605,212.45 780,198.03
其他应付款 葫芦岛锦化建筑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9,254,578.90
其他应付款 葫芦岛锦化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4,247,403.08
其他应付款 锦化集团公司 16,543,625.01
其他应付款 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 2,224,178.08 2,339,020.86
其他应付款 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96,365.07
其他应付款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脂有限公司 84,036,415.81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九、或有事项

1.本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 被担保人 受益人 担保形式 被担保余额(万元) 借款起始日 借款到期日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备注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财务报告
1 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保证担保 4,788.80 2009/07/20 2010/02/11 注 1
2 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 保证担保 17,876.00 2007/12/19 2009/12/24 注 2
3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葫芦岛分行 保证担保 7,200.00 2007/05/15 2015/03/20 注 3
4 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葫芦岛开发支行 保证担保 8,000.00 2007/11/27 2014/11/26 注 4

注1:2009年2月10日,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 同号2009辽银最保字第722151093042号),被担保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担保期间: 从2009年2月11日起至2010年4月21日止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本金、利息及相关款项义务。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合同项下,本公司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788.8万元。

注2: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号2007年 葫中银保字60001号、60002号),被担保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担保期间:从2007 年11月15日至2007年12月30日签署的2007年葫中银借字60001号、60002号、60003号、60004 号、60005号、60006号、60007号、60008号、60009号借款合同到期日起两年,担保最高债 权额为人民币17,876万元本金、利息及相关款项义务。

由于本公司为葫芦岛华天实业有限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未能如期清偿,本公司将承担连带 担保责任。截止本财务报表报告日,本公司已按照经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将此债权清偿完毕。

注3:2008年5月15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同号2008年葫中银保字45001号),被担保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担保期间: 从2007年4月10日起至2009年4月10日止发生的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最高债 权额为人民币1.2亿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担保合同项下,本公司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的担 保余额为7,200万元。

注4:2007年11月27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开发支行签订最高 额保证合同(合同号2007-005号),被担保人: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担保期间: 从2007年11月27日起至2014年11月26日止主债权(借款合同号2007-005号)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两年,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8,000万。

2.被查封资产

(1)辽宁宏程塑料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程塑料公司)诉锦化集团公司及本公司 担保纠纷案经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下达(2009)辽阳民三初字第19号民事判决书, 判令本公司给付宏程塑料公司48,585,410元及逾期利息等。2010年3月9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 院下达(2010)辽阳执恢字第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本公司在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所拥有的20.76%股权交付给宏程塑料公司抵偿债务,宏程塑料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 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截止本财务报告日,本公司持有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 的20.76%股权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本公司的股权被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 司拟通过其他方式协助本公司偿还欠款,以保证本公司对辽宁北方锦化聚氨酯有限公司所拥 有的股权不被执行,目前沟通工作正在进行中,故本公司暂未作账务处理。

(2)锦州银行诉本公司、葫芦岛锦化动力热电有限公司(已被本公司吸收合并)、葫芦 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辽宁省锦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10 年3月4日下达(2009)锦民一初字第0004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给付锦州银行2,800 万元本金及利息等(其中800万元已偿还)。作为该项诉讼的保全措施,辽宁省锦州中级人民 法院已于2009年8月10日下达(2009)锦立保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本公司所持锦 州银行股权2000万股。

十、承诺事项

本公司本期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解除限售

根据保荐机构核查结果,本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锦化集团公司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 时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未完全履行承诺就出售股份的情形,经本公司董事会申请,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11年1月20日完成本公司1户190,046,969股的 解除限售登记,本次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月24日。

2.股权分割

2011年1月19日,公司收到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股东权益调整实 施的通知,股东权益调整方案如本报表附注十六所述进行实施。

本次股东权益调整登记日为2011年1月24日。

3、股权收购

2010年3月9日,本公司与潜在大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葫芦岛锦化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85.5%的股 权、葫芦岛锦化公路运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葫芦岛锦化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 权。

十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公司本期无需要披露的重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

61

十三、债务重组

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本公司应支付的各类债权金额合计79,309万元(不含利 息),其中优先债权40,072万元、普通债权14,657万元、税款债权9,715万元、职工债权14,865 万元。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在潜在大股东资金和让渡股份出售偿资金的支持下开始偿还债权 人款项,公司实际完成以下债权的清偿,并确认相应的重组收益:

(1)优先债权

经法院裁定确认的优先债权总额为102,345万元,其中优先债权中40,072万元应全额清 偿,余款62,273万元列入普通债权清偿。

2010年12月31日前,公司已支付优先债权的金额为41,028万元。

(2)普通债权

经法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金额为149,106万元,无法就担保财产优先获偿的62,272万 元债权列入普通债权清偿,未确认的普通债权金额为25,258万元,普通债权组的债权总额为 236,636万元。

本公司对已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中确认的普通债权进行了清偿,其中已支付的普 通债权的金额为12,667万元、提存至管理人处专项用于清偿普通债权的资金为763万元(其 中70万元于期后提存)。

本公司确认经法院裁定确认的普通债权债务重组收益的金额为167,683万元,其中,普 通债权账面金额为181,113万元、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确认的金额为211,378万元、已偿 还及提存至管理人处专项用于清偿普通债权的资金为13,430万元。

(3)职工债权

经法院裁定确认的职工债权总额为14,865万元,主要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 职工的离职补偿金。

职工债权主要为职工离职补偿金,已离职员工已按应补偿金额支付并列入公司管理费用 科目,未离职员工暂不需支付。

(4)税款债权

经法院裁定确认的税款债权为9,715万元,其中地方税费3,163万元、滞纳金6,552万元。

根据与政府签署的相关重组协议,本公司应缴的地方税费全部用于支持企业发展。

本公司确认的税款债权重组收益为1,525万元(账面金额)。

综上所述,本公司2010年度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金额为168,252万元。

十四、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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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142,410.04元。

十五、外币折算

计入当期损益的汇兑差额-10,822.52元。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重整计划的执行

2010年7月30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0)葫民二破字第00001-3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草案)》),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依据《重整计划》关于"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规定,公司向截至2010年7月23日止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以资本公积金按10:10的比例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340,000,000股。全体股东让渡其 转增股份的60%,共计让渡约2.04亿股(以下简称"让渡股份")。让渡股份由管理人根据执 行重整计划的需要处置变现。

本公司在潜在大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支持下,于2010年12月13日开始偿还 被裁定债权,并在取得上述让渡股份的变现资金后,基本完成偿债义务,未能清偿部分依据 相关要求提存至专用账户由管理人监督管理。

本公司在债务清偿阶段,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化工 支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债务清偿协议》,协议规定,按照经批准的重整计划于2010年年末以 现金方式清偿债务,且自偿还完毕债务份额之日起10内办理完毕解除担保物的抵押手续。

2.持续经营

(1)债务清偿

本公司已连续两年巨额亏损,逾期负债无法偿还,主要资产被抵押,经葫芦岛市商业银 行申请,于2010年3月19日经葫芦岛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如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本公司取得了让渡股份的变现资金且基本完成了债务清 偿,未能清偿部分依据相关要求提存至专用账户由管理人监督管理。至此,公司重整计划基 本执行完毕。

公司通过执行重整计划,达到了挽救企业的目的,并使企业得以复苏。

(2)经营状况

①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重整后的公司通过加强内控制度,节约生产成本,提高效能;改革企业管理体制,充分 发挥公司管理层和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

②市场回暖

自2010年9、10月开始,国内国际化工市场开始回暖,氯碱产品价格出现走强的势头,

主要产品价格上升、成本平稳、毛利率大幅提高,公司经营利润开始出现正数。

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以及化工市场的及时回暖,为公司经营状况的好转创造了良好的条 件,也为公司持续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十七、补充资料

1.报告期非经常损益明细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0,943,128.44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0,198,928.44 511,071.35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682,520,753.11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49,377,008.19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2,418,234.03 -38,161,699.67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569,981,310.89 -37,650,628.32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392,596,110.36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 1,177,385,200.53 -37,650,628.32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9.42% 1.7058 1.7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0.0256 -0.025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04%

公司名称: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3]页至第[66]页的财务报表及附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易风林 李晓光 任玉华
日期:2011 年 4 月 25 日 日期:2011 年 4 月 25 日 日期:201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