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uomai Technologies,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n 14, 2016
54151_rns_2016-06-14_87113b8c-1053-4076-8b10-bb345d703ab0.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证券代码: 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 2016 037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11 国脉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根据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 “ 募集说明书 ” )和《 2011 年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有权 在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 的第 5 年末,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 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 6. 8% 不变。
2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1 国脉债 ” 的投资 者有权选择在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 给公司,或者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 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 行回售申报。
3 、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 / 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 “11 国脉债 ” 。投资者参与回售 “11 国脉债 ” 可能会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 、回售申报期: 2016 年 6 月 14 日、 6 月 15 日、 6 月 16 日、 6 月 17 日、 6 月 20 日。
5 、回售资金到账日: 2016 年 7 月 26 日。
6 、投资者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5 年 7 月 26 日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期间利 息。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现将本公司关于 “11 国脉债 ” 票面利率不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安排的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
一、 “11 国脉债 ” 的基本情况
-
1 、债券名称: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
-
2 、债券简称及代码: 11 国脉债、 112035 。
-
3 、发行规模: 4 亿元人民币。
-
4 、发行价格 : 100 元 / 张。
-
5 、债券期限: 7 年期,第 5 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
选择权。
6 、债券利率:票面年利率为 6.8 %。本债券在存续期前5 年的票面年利率为 6.8%,在债券存续期前5 年固定不变;在本债券存续期的第5 年末,公司决定不 进行票面利率调整,即票面利率仍为6.8%,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 年固定不变。
-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帐式公司债券。
-
8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
-
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9 、起息日:本期债券自 2011 年 7 月 26 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
-
每年的 7 月 26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0 、付息日: 2012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7 月 2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1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年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 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 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 、回售条款: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 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的,须于公司发出关 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利率方案。
13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
14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已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出具 2015 年跟踪评级报告。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 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
15 、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6.8% ,在债券存续期前 5 年固定不变。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仍为 6.8% ,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 2 年固定不变。
三、本期债券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以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 、回售申报期: 2016 年 6 月 14 日、 6 月 15 日、 6 月 16 日、 6 月 17 日、 6 月 20 日。
2 、回售价格:面值 100 元人民币。以 1,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 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
3 、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
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 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 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4 、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 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 2016 年 7 月 26 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 、回售资金到账日: 2016 年 7 月 26 日。
2 、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15 年 7 月 26 日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期间利息,票 面利率为 6.8% 。每一手 “11 国脉债 ” (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8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54.4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含 QFII 、 RQFII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1.2 元。
3 、付款方式: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 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 户中,再由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申报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截止日休市 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 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 [2009]3 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QFII 、 RQFII )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 10% 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 负责代扣代缴。
-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有关机构
- 1 、发行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江滨东大道 116 号
联系人:李谨
联系电话: 0591-87307399
传真: 0591-87307336
- 2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联系人:武建新、王熙
联系电话: 020-87555888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
==> picture [69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