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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mai Technologies, Inc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1

Jan 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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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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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5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 于2011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月19日上午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部分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隋榕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0年8月5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及相关授权的议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本次发行后,公 司股份总数由40,050万股变更为43,250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由人民 币40,05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43,25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的注册资本已 全部到位。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 记,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第六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作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第六条 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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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250万元。”

第十六条 原为“ 经2006 年11 月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 准福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130 号)核准,公司于2006年12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 万 股,于2006 年12 月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 司章程中的本款规定。”

现修改为:“ 经2006 年11 月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福建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130 号)核准,公司于2006年12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 万 股,于2006 年12 月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46号文批准,公司向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0万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 司章程中的本款规定。”

第十七条 原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0,0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050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现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43,25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3,250 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其余条款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参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3,8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议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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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参见2011 年1 月20 日的《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 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具体内容参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吴龙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林文豪先生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文豪,男,30 岁,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2006 年7 月至 今在公司证券法律部、人力资源部任职,2010 年12 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 的第八期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通过考试。

林文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 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情形。林文豪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江滨东大道116 号

邮政编码:350015 电话:0591-87307399

传真:0591-8730730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股东大会的通知参见2011年1月20日的《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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