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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Chuang Software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ul 23,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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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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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8-46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8 年7 月 12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 年7 月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人, 实际出席3 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方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 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监事会经过对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充分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要求及各项条 件。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
(一)方案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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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孙路、史兴领、徐根义、陈学祥、张起云、董先权、 合肥贵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贵博投资”)及合肥紫煦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紫煦投资”)合计持有的安徽贵博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贵博新能”)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贵 博新能100%股权。
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目标公司 在建项目建设和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交易对方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贵博新能的全体股东孙路、史兴领、徐根义、 陈学祥、张起云、董先权、贵博投资及紫煦投资。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标的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为孙路、史兴领、徐根义、陈学祥、张起云、董先权、 贵博投资及紫煦投资持有的贵博新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贵博新能全体股东持有贵博新能股权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 1 | 孙路 | 579.3995 | 54.81 |
|
| 2 | 贵博投资 | 175.40 | 16.59 |
|
| 3 | 徐根义 | 76.0706 | 7.20 |
|
| 4 | 紫煦投资 | 57.1429 | 5.41 |
|
| 5 | 史兴领 | 52.8531 | 5.00 |
|
| 6 | 董先权 | 89.8503 | 8.50 |
|
| 7 | 陈学祥 | 21.1412 | 2.00 |
|
| 8 | 张起云 | 5.2853 | 0.50 |
|
| 合计 | 1,057.1429 | 100.00 |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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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6 月30 日)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对方成 员各自持有的贵博新能股权价格等于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乘以交易对方成员各自持有的 贵博新能股权比例。
鉴于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交易对方在标的资产预估值69,100 万 元的基础上,初步商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9,100 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公司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的方式全部为股份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发行方式
本次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孙路、史兴领、徐根义、陈学祥、张起云、 董先权、贵博投资及紫煦投资。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前述发行对象所持有的全部贵 博新能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 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采用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市场参考价,并以该市场参考价90% 作为发行价格的基础。
本次交易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交易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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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为20.84 元/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90%, 即为18.76 元/股。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 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发行股份价格将按照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股份发行数量
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贵博新能100%股权的交易价格初定为69,100 万元。公司 将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对价。本次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具体如下表所
示(以下表格中的交易对价及其支付按最终交易价格予以调整):
| 序号 | 交易对方 | 持有贵博新 能股权比例 |
交易对价合计 (元) |
对价支付方式 |
|---|---|---|---|---|
| 股份支付数(股) | ||||
| 1 | 孙路 | 54.81% | 37,866.80 | 20,184,861 |
| 2 | 合肥贵博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6.59% | 11,463.69 | 6,110,708 |
| 3 | 董先权 | 8.50% | 5,873.50 | 3,130,863 |
| 4 | 徐根义 | 7.20% | 4,975.20 | 2,652,025 |
| 5 | 合肥紫煦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5.41% | 3,738.31 | 1,992,702 |
| 6 | 史兴领 | 5.00% | 3,455.00 | 1,841,684 |
| 7 | 陈学祥 | 2.00% | 1,382.00 | 736,673 |
| 8 | 张起云 | 0.50% | 345.50 | 184,168 |
| 总计 | 100.00% | 69,100.00 | 36,833,684 |
- 注:以上股份计算至个位,股份发行数量均采取向下取整方式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
息、除权事项,导致本次股份发行价格调整的,发行数量亦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1)孙路、徐根义、陈学祥、张起云、董先权、贵博投资承诺:
-
1)若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
间超过12 个月的,自其认购的新增股份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其名下并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 股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 行相应调整)。前述12 个月期限届满后,具体的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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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①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届满,且贵博新能2018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达 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业绩,则在具备证券期货从 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2018 年度贵博新能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后, 可转让不超过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25%;
②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24 个月届满,且贵博新能2019 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达 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承诺业绩,同时其2018、2019 年 度实现的净利润总额达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约定的该两年度 承诺业绩总额,则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2019 年度贵博新能利润承 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后,新增可转让不超过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数量的35%;
③业绩承诺期届满,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2020 年度贵博新能 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减值测试报 告》后,且以履行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的利润补偿和标的资 产减值测试所需补偿义务为前提,其因本次交易而取得并届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全 部可以转让。
2)若截至其取得本次交易对价股份时,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 间不足12 个月的,该部分资产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 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届满,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相应 年度贵博新能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 《减值测试报告》后,且以履行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的利润 补偿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所需补偿义务为前提,其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可以转让。
3)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对在本次交易中获取的新增股份在锁定期内不设置质 押等担保权利。
4)本次交易中发行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限售期最终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主管部门审核的要求确定。 (2)史兴领承诺:
1)其取得的交易对价股份,自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其名下并上市之日起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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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 相应调整)。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届满,在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 具相应年度贵博新能利润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以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的《减值测试报告》后,且以履行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 的利润补偿和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所需补偿义务为前提,其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可以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后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或者交易完成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其通过本次交易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 个月。
2)未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对在本次交易中获取的新增股份在锁定期内不设置质 押等担保权利。
3)本次交易中发行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限售期最终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主管部门审核的要求确定。 (3)紫煦投资承诺:
-
1)其取得的交易对价股份,自在法定登记机构登记于其名下并上市之日起12 个
-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拥有的该等新增股份(若在其实际转让上市公司股 份前,上市公司发生转增股本、送红股等除权行为的,则其实际可转让股份数将进行 相应调整)。
2)本次交易中发行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的限售期最终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主管部门审核的要求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1、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2、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贵博新能截至2018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 交易完成后由上市公司享有。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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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13、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2018 年6 月30 日)起至股权交割日(包括股权交割日当日),贵 博新能合并报表中实现的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由孙路、史兴 领、徐根义、陈学祥、张起云、董先权、贵博投资及紫煦投资按照各自持有贵博新能的 股权比例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4、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60 日内为标的资产的交割期。在交割期内,交易对方应依法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上市公司提供必要的协助。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之日起30 日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全部新增股份进 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办理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上市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市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完成新增股份的证券登记。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5、主要违约责任
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的 约定:
交易对方违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逾期未完成标的资产交割的,每 逾一日,应当按照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的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60 日,上市公司除有权要求交易对方支付逾期履约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解除《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上市公司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交易对方 仍应赔偿上市公司。
孙路、史兴领、徐根义、陈学祥、张起云、董先权、贵博投资等业绩承诺方违反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约定,逾期未履行盈利补偿以及减值补偿 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履行补偿义务的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上市公司支付逾期 付款违约金。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6、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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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发行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的股票发行采取以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中的股票发行对象为不超过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的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配套融资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4、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配套融资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 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 息、除权事项,本次配套融资中的股票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5、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配套融资中,公司拟向发行对象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募集资金金额除以发行 价格,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最终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配套融资的股票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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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股份锁定期
本次配套融资中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 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的总额不超过19,500 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新能源汽 车电池管理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新能源汽车电池管理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能 源汽车核心控制器检测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和本次交易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等。
若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实施主体可以根据具体 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配套融资所募集资金低 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8、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由上市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上市公司的滚存未分配 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10、决议有效期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科大国创2017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数据和贵博新能2017 年度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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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贵博新能 | 科大国创 | 交易价格 | 贵博新能(交易价 格)/科大国创 |
| 2017.12.31资产总额 | 11,583.44 | 126,333.35 |
69,100.00 |
54.70% |
| 2017年度营业收入 | 9,902.41 | 60,785.75 |
- |
16.29% |
| 2017.12.31资产净额 | 4,209.99 | 56,658.70 |
69,100.00 |
121.96% |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对方之一史兴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并且交易对方之一孙路在 本次交易后持有公司股份将超过5%,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重组管理办法》、《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编制了《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待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编制《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 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孙路、史兴领、徐根义、陈学祥、张起云、董先权、贵博投资、 紫煦投资等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在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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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 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孙路、史兴领、徐根义、陈学祥、张起云、董先权、贵博投资等 业绩承诺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该协议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生效时同时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经过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审慎分析,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贵博新能100%股权,对于标的资产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 关报批事项,已在本次交易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 也不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贵博新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及人 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独立性不会受到影响。
4、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的产品体系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 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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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
-
法规的规定;
-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
3、本次交易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4、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
-
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
5、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
6、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
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董永东、杨杨、史兴领和许广德。本次交易完成后, 董永东、杨杨、史兴领和许广德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 定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 性;
- 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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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4、本次交易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完整,未设置其他质押、权利担保或其他
-
受限制的情形,转让不存在障碍,可以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5、上市公司本次收购的标的资产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将优化公司产品体系, 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能够产生协同效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有效性的说明》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 有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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