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uocheng Mining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0
Aug 23, 2020
53754_rns_2020-08-23_645571e5-3298-47d8-b4a6-683b3d181bdc.PDF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 2020-064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 公告编号: 2020-055)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现就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提请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
1 、会议届次: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
( 1 )现场会议: 2020 年 8 月 2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
(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8 月26 日的交易时 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26 日 09:15-15:00 。
-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 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8 月 21 日(星期五)
-
7 、出席对象
-
(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 ( 星期五)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
(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
8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六区 19 号楼 3 层会议室
-
二、 会议审议事项
-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2.00 增补李伍波先生、吴斌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1 选举李伍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吴斌鸿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二)提案内容披露的具体情况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三)特别强调事项
-
1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提案为累积投票议案。
-
2 、全体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3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 进行披露。
-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提案系特别决议事项,
-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2.00 增补李伍波先生、吴斌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提案系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中, 1.00 提案表决通过是后续 2.00 提案表决结果生效 的前提,若 1.00 提案未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则 2.00 提案失效。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 2.00 | 增补李伍波先生、吴斌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2)人 |
|---|---|---|
| 2.01 | 选举李伍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2.02 | 选举吴斌鸿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 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 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 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 便登记确认。
2 、登记时间: 2020 年 8 月 24 日 - 2020 年 8 月 25 日 9:00- 17: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六区 19 号楼 16 层
4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六区 19 号楼 16 层
邮政编码: 100070
联 系 人:杨广琦
联系电话: 010-57090086
传 真: 010-5709006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5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 360688 ”,投票简称为“国城投票”。
-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1.00提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 股代表同意, 2 股代表反对, 3 股代表弃权。对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0 提案系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 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 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 对候选人A 投X1 票 | X1 票 |
| 对候选人B 投X2 票 | X2 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 2.00 增补李伍波先生、吴斌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采用 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 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对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1.投票时间:2020 年8 月26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
-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
2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5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 / 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 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 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 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 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2.00 | 增补李伍波先生、吴斌鸿先生为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应选人数(2)人 | |||
| 2.01 | 选举李伍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
√ | |||
| 2.02 | 选举吴斌鸿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 |
√ |
注:
-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 “ 同意 ” 或 “ 反对 ” 或 “ 弃权 ” 的栏目里划 “√” ;
-
2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
3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 ( 或单位 )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 或营业执照号码 ) :
持股数量: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有效期限: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