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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cheng Mining CO.,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2

Nov 9,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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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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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2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文件。重组方案中发行价格系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 定价的补充规定》的规定, 经交易各方协商初步确定为 2.66 元/股。在广泛听取 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为更好地维护广大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推进重大资 产重组,本公司现增加临时提案,修改重组方案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 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规定,以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95 元/股作为发行价格。

本公司现持有你公司股份 104,000,000 股, 占你公司总股份的 25.88%, 根据 《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十四条有关"单独或者 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 书面提交召集人"之规定,本公司现向你公司提议增加《发行价格(修订版)》、 《关于公司与建新集团、赛德万方、智尚劢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修订版)>的议案》和《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报告书(草案)(修订版)》的临时提案,一并提交你公司201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