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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cheng Mining CO.,LTD — M&A Activity 2025
Nov 7, 2025
53754_rns_2025-11-07_83109894-613a-475e-8afe-a34d1225244b.PDF
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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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矿业"、"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现金收购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城集团"或"交易对方")持 有的内蒙古国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国城实业")的 6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联储证券")作为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 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 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相关文件进行 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次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 查意见的交易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控部 门审查,内控部门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期间, 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6、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各方均无利益关系, 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 的承诺》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大心 李云祥 林文迪 訓集学 刘东莹 尹中余 级 沼木术 财务顾问协办人: 冯木楠 高建锋 郑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