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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ug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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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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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 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事项。
二、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提供过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
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调 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实施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本页无正文,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汪海军:
贡凯军:
涂连东: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