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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nda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6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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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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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子冬)

本人王子冬作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子冬,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副秘书长,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副秘书长,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首席科学家、新能源产业发展首席战略设计师,深圳市恒昇高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国家退役电池回收利用行业标准化工作组专家、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资深顾问、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科瑞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瑞德丰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为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1、董事会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10次会议,本人实际出席10次会议(其中本人亲自出席9次会议,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1次会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股东会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席4次会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薪酬体系架构,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为同意。

作为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分别就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了专业方面的建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7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均为同意。

作为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利用自身专业,对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产品技术研究方向及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为同意。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关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对审议事项投票意见均为同意。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召开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1次,对《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重要保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控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公司内控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有关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规定的认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更好地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维护好公司及广大公众投资者的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本人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天。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全面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对本人的问题积极予以解答,就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投了赞成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强的独立性。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且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度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考核期,经查阅《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约定,并结合年审会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未完成相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亦在董事会审议中投出赞成票。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就相关董事提名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严格履行事前核查与审议监督职责。经核验,相关人员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各项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均合法合规,本人已就上述事项投出赞成票。

(六)聘任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依法履行审议程序,完成财务负责人聘任。经本人审慎核查,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应岗位职责,本次聘任事项履行了完整规范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人对此无异议。

(七)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025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子冬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