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uoanda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r 22, 2021
55869_rns_2021-03-22_cd516be1-fabc-4352-95a2-5d2fef804513.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2020 年度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 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 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2020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积极贯彻实施董事会战略部署。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27,578.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57%;实现利润总额7,085.32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2.08 万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69%;公司资产总额为92,371.6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加11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495.9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2.50%。
二、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重大事项及时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忠 实地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在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 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考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管理公司信息披 露事项等方面,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6 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1 | 2020 年1 | 第三届董事会 | 1、《关于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月19 日 | 第三次会议 | 2、《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5、《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6、《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关于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
| 8、《关于召开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2 | 2020 年5 月22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 |
1、《关于选举涂连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
| 2、《关于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3 | 2020 年6 月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
1、 《关于选举涂连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并任主任委员的议案》 |
| 2、 《关于选举涂连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的议案》 |
|||
| 4 | 2020 年6 月16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
| 5 | 2020 年6 月23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 公司向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度提供担 保的议案》 |
| 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无偿融 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3、《关于召开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6 | 2020 年11 月11 日 |
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2、 《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
| 3、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 |
|||
|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6、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 |
|||
| 7、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 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8、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 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9、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议案》 |
|||
| 10、《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11、 《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 真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以保障各位 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
| 1 | 2020 年3 月16 日 |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 |
1、《关于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关于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关于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5、《关于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6、《关于续聘公司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7、 《关于公司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
|||
| 2 | 2020 年6 月6 日 |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选举涂连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 | 2020 年7 月8 日 |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 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厦门分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子公司提供 无偿融资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4 | 2020 年11 月27 日 |
2020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 |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
|||
|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
|||
| 4、《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 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四)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及公 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就专业 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 见。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行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作出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以谨慎的态度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或意见,对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事项未提出过异议。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有价值的指导意见,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1 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科学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同时加强内 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 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
(四)依法维护投资者的权益,特别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完善 投资者沟通渠道和方式,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和认同,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投资价值。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3 月23 日
==> picture [61 x 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