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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 ZHOU TYRE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Jul 24,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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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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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23-077 债券代码:127063 债券简称:贵轮转债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贵轮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7月4日至2023 年7月24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5.72元/股),已 触发“贵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本次暂不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三个月 内(自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10月24日期间),在“贵轮转债”触发有条件赎 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3年10 月24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贵轮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 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公 开发行可转债1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501 号”文同意, 公司1,800 万张可转债于2022 年5 月30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贵 轮转债”,债券代码“127063”。
根据《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
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10 月2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4 月21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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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轮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60 元/股,因公司实施2022 年度权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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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2023 年6 月8 日转股价格进行了调整,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4.40 元/股。
二、《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 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2023 年7 月4 日至2023 年7 月24 日,公司股票已有15 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即5.72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已触发“贵轮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公司 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100 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 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贵轮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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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贵轮转债 ” 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 年7 月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暂不提前赎回“贵轮转债”的议案》。结合公司实际及当前的市场情况综合考 虑,董事会决定本次暂不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未来三个月内(自 2023 年7 月25 日至2023 年10 月24 日期间),在“贵轮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 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3 年10 月24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贵轮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董 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贵轮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 “ 贵轮转债 ” 的情况及未来六个月减 持“贵轮转债”的计划
1、在本次“贵轮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 个月内(即在2023 年1 月24 日 至2023 年7 月24 日期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贵轮转债”的情况如 下:
单位:张
| 单位:张 | ||||
|---|---|---|---|---|
| 持有人名称 | 期初持有可转债 数量 |
期间买入数量 | 期间卖出数量 | 期末持有可转债 数量 |
| 贵阳市工业投 资有限公司 |
3,997,109 | - |
3,997,109 |
- |
| 王 海 | 4,518 | - |
4,518 |
- |
除以上人员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其他人员在上述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贵轮转债”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贵轮转债”。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贵州轮胎本次不提前赎回“贵 轮转债”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 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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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保荐机构对贵州轮胎不提前赎回“贵轮转债”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7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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