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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I ZHOU TYRE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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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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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600068号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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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码:026000CTL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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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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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0600068号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轮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州轮胎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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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州轮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徐灵玲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武汉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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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65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695,755.24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7,304,244.76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4月28日全部到位,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会字(2022)第04356号《验资报告》验证。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26,673.69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158,476.6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0,844.0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分别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遵义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金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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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岩支行 | 11910123670004822 | 29,413.42 |
| 兴业银行贵阳遵义路支行 | 602040100100029694 | 1,114.11 |
| 中信银行贵阳金阳支行 | 8113201013900116854 | 316.51 |
| 合计 | 30,844.0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 该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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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78,730.4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673.69 |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8,476.69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8,730.42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8.81%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已变更) | 是 | 160,000.00 | - | |
| 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由原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变更) | 否 | 158,730.42 | 26,032.19 | |
| 1#智能分拣及转运中心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641.50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80,000.00 | 178,730.42 | 26,673.69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合计 | 180,000.00 | 178,730.42 | 26,673.6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因涉及产品规格跨度较大且大部分属于新产品,开发验证周期较长,对设备性能的验证及调试也需要一定时间,为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7月30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 |||
| “1#智能分拣及转运中心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的管理运营效率和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仓储能力和物流效率,节约仓储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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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原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可行性在项目全部实施前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关于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变更为“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投入“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具体详见附表2。 |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剩余30,844.03万元,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款项支付。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说明: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与募集资金未投入余额不一致,原因为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扣除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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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来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 | 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 | 158,730.42 | 26,032.19 | 140,741.95 | 88.67% | 2026-3-31 | 7,373.14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158,730.42 | 26,032.19 | 140,741.95 | 88.67% | 7,373.14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改变原因:“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全部聚焦于高性能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市场原因导致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未来效益,公司计划终止原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2月3日至2月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关于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之“(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由“实施年产300万套高性能全钢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变更为“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关于“贵轮转债”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年产38万条全钢工程子午线轮胎智能制造项目”因涉及产品规格跨度较大且大部分属于新产品,开发验证周期较长,对设备性能的验证及调试也需要一定时间,为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7月30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6081978608B
营业执照
(副本) 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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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审众环合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石文先、管云鸿、杨荣华
经营范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额 肆仟壹佰玖拾万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3年11月6日
主要经营场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登记机关
2025 年 11月 18 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www.gs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证书序号:0017829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 称:中审办所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主任会计师:
经营场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 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执业证书编号:42010005
批准执业文号:鄂财会发〔2013〕25号
批准执业日期:2013年10月28日
说 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或执业许可注销的,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湖北省财政厅
二〇二四 年二 月 1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函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同意函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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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CPAs
同意函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姓名
Full name
姓名
Sex
出生日期
Date of birth
工作单位
Working unit
身份证号码
Identity card No.
核实验
文
1983-09-12
应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宫院)深圳分所
420583198309123424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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