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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Development Group Incorporate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Nov 2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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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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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广州发展 股票代码:600098 公告编号:临2024-068 号 公司债券简称:21 穗发01、21 穗发02、22 穗发01、22 穗发02 公司债券代码:188103、188281、185829、137727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 出售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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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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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发展煤炭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码头公司”)、广州 珠江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料公司”)拟以经备案评估值 113,870,005.83元(含税)为依据确定转让底价,出售名下拟关停机组 及相关设备。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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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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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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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拟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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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转让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为落实国家有关煤电清洁低碳转型、煤电行业“先立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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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保障广州市能源电力供应安全,广州市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出具核准批复,同意公司属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发展电力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建设广州珠江电厂2 ×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为配合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建设, 处置服役到期设备,最大化回收资产价值,同意公司属下全资 子公司珠电公司、发展码头公司及燃料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出 售#1、#2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
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属下公司资 产的议案》。本次交易将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交易对方存 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属于重 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将通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确 定受让方,交易对方尚无法确定。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将关停拆除珠江电厂原有4台320MW燃煤机组,在原 址等容量替代建设2台64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其中,拟 在#1、#2机组原址建设第一台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本次拟关停和处置的#1、#2机组属于珠电公司资产,于1993年 投入运行,至2023年已运行达到设计寿命期限。经广东省能源 局批准,#1、#2机组延期运行至2024年12月31日。与#1、#2机 组配套作业的输煤系统及附属设施设备、筛碎室及碎煤机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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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构)筑物属于发展码头公司及珠电燃料公司资产,本次拟 与珠电公司资产一并处置。
为保障第一台6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的建设场地,珠 电公司拟拆除处置#1、#2机组相关的生产设备及建(构)筑物、 配套输煤系统相关设备及建(构)筑物等。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鉴于#1、#2机组及相关设备暂无特定受让对象,也无迁址 使用计划,且大量设备由特种钢材以及铜、铝、银等贵金属构 成,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拟采用拆零变现方式处置。广州业 勤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1、#2机组及相关设备、 配套输煤系统相关设备进行了评估,并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 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以202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 拟出售资产账面原值192,391.99万元,账面净值10,625.40万元, 评估价值11,188.99万元(不含税),增值率为5.30%。部分经 过技术鉴定利旧价值较高的装置和零备件保留作为#3、#4机的 备件外,其余已无利用价值的设备拟以经备案评估值
113,870,005.83元(含税)为依据确定转让底价,于广东联合 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价。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及其他限 制情况。
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甲方分别为珠电公司、发展码头公司及燃料 公司,乙方为受让方。
2.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甲方所持有并安装存放于广州市南 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珠江电厂一期厂区内停用的两套燃煤发电 机组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配套输煤系统及附属设施设备。
3.转让方式:上述资产经资产评估并经备案后,通过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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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征集意向方,采用网络竞 价的方式实施交易,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并签订资产交易 合同。
4.交易价款按照下列方式支付:
(1)乙方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纳的保证金3033.00 万元(人民币叁仟零叁拾叁万元整),由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 心无息转付给甲方,并在甲方收讫之日起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 一部分。
(2)交易价款在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应在本合同生效之 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出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1、#2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有利于落实省、市相 关政策,推动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建设, 是公司处置服役到期设备、产业改造升级的重要步骤。通过出 售机组及相关配套设备,有利于最大化回收资产价值,增加现 金流,对公司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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