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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Development Group Incorporate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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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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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规定,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 了审计监督评估职责,现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杨德明、蔡瑞雄、曾萍、 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的独立董事杨德明先生担任。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于2023 年12月29日进行换届,并于2024年1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选举曾萍、蔡瑞雄、刘涛三名董事为审计委员 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 独立董事曾萍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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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1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财务报告审计前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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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会议主要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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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取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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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2022 年度审计工作事前沟通,确定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工作计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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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3年3月10日,召开2022年度报告事中沟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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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2年度报告 审计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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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3年3月15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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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3年4月6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财务报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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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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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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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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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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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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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议聘任公司审计机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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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3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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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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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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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公司出租物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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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取审计部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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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6.2023年6月1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公司与控 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余4家企业共同 投资设立储能集团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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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3年8月2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年半年度报告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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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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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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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公司《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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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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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公司出租物业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听取审计部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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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3 年10 月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3 年第三季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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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审查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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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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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燃气集团继续租用物业涉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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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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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听取审计部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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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三、 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审 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 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内外部审计工作的监督、评估和沟通 协调工作,每季度听取公司内审部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 点关注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和聘任审计 机构等工作,对公司关联交易出具审查意见。 1.监督及评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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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认真 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 安排。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和交流。为了掌握更细致真实的年审工作情况,审计 委员会多次向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 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 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审计委员 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 作圆满完成。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22年年 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 2022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 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 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 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2.向董事会提出聘任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经过研究,提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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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年度 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每季度听取内审部门审计 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 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指导意见。经审阅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 况。
4.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 引等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 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 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 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为内部控制的运行与审计机构对 其进行评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对公司关联交易出具审查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公司各项关联交易,认为公司各项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依据公平 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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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 程》等规定要求,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并对上市公司建立健全 内部控制体系提供支持,对外部审计进行监督和评估,并积 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根据委员会的职责认真审查相关事项并出具审查意见, 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曾萍 审计委员会委员:蔡瑞雄 刘涛
2024 年4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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