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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Dtech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15,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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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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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77
证券简称:鼎泰高科
公告编号:2026-025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202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名单和职位在公司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异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1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5、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 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6、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7、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出 具相应报告。
二、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实施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2.8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实施了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3)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该方案将于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410,000,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 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 预留授予)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 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如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 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前实施完毕,则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将由 10.97 元/股调整为 9.79 元/股;如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或虽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但在公 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登记手续后实施完毕,则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将由 10.97 元/股调整为 10.2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 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及拟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所致,符合《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
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范围 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 调整及作废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激励计划(草案)》 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除归属期即将届至外其余条件均已成 就;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归属安排及作废原因、作废数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调整及作废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调整归属价格暨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