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8

Apr 17, 2018

55714_rns_2018-04-17_5085bd61-8b6b-4c4f-beb2-445055b34759.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的议案》。现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序号 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条款 修订后《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条款
1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 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一)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二)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三)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四)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五)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六)公司预计出现资不抵债(一般指净资产为负值);(七)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 足额坏账准备;(八)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九)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十)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十一)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十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 者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的;(十三)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应当比照适用本制度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出现下列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一)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二)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到期重大债务或者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三)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四)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五)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依法强制解散;(六)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公司对相应债权未提取足额坏账准备;(七)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八)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九)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 者采取强制措施而无法履行职责,或者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的;(十一)交易所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上述事项涉及具体金额的,应当比照适用本制度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2 第二百二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二百二十九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