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Jan 26, 2018
55714_rns_2018-01-26_2bc43af5-dd30-4f35-b436-6108d0da36e8.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18-008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20,000.00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价 格18.15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62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80.7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540.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18 年1 月16 日全部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8]G1600330032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以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 (万元) |
建设期 | 项目备案 | 环保批文 |
|---|---|---|---|---|---|---|
| 1 | 互联网数据 中心扩建项 目 |
36,539.56 | 25,540.08 | 1年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6-440116-64-03-008000) |
穗开审批环 评【2016】 49号 |
| 2 | 互联网技术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4,475.16 | 0.00 | 2年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6-440106-64-03-009929) |
穗天环函 【2016】384 号 |
| 合计 | 41,014.72 | 25,540.08 | - | - | - |
因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全部募集资金投入到 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截至2018 年1 月16 日,奥飞数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人民币5,424.09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6003300338 号),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
|---|---|---|---|---|
| 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万元) |
|
| 1 | 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 25,540.08 | 5,424.09 | |
| 2 | 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合计 | 25,540.08 | 5,424.09 |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18 年1 月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24.0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 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用5,424.0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5,424.09 万元。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424.0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 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6003300338 号),对奥飞数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鉴证,截至2018 年1 月16 日,奥飞数据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5,424.09 万元。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奥飞数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况。
民生证券同意奥飞数据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飞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核查意见》;
(五)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5 日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