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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2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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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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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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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就本人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2022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召开8 次会议,本人均亲 自现场出席参与表决或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公司股东大 会共召开了4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3 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

本人认为: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 对2022 年度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书面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2 年1 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就 公司《关于聘任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

(2)2022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 公司《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公司为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7 月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就公 司《关于调整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7 月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就 公司《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 拟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截 至2021 年12 月31 日)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本人就公司《关 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10 月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就 公司《关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拟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10 月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就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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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负责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对报告期内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利润分配、会计政策变更 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 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并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 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一)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 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 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不 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

六、参加培训的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相关培训课程班,更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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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工作

2022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2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经营管 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与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2 年11 月,本人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感谢公司董事会及 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 李进一

2023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