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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Jul 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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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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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 和数量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 整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调 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2 年 7 月 8 日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 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 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 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相符。

  •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5、公司本次授予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8 日,向符合条件的 31 名激 励对象授予 81.99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176.89 万股。

独立董事:罗翼、李进一、陈敏

2022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