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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Apr 21, 2024

55714_rns_2024-04-21_ff377e7c-e52f-4a18-82d5-8f18522ab0e4.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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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3 年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广 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或“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对奥飞数 据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720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3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635,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8,016,087.67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6,983,912.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12 月9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 510Z0030 号《验资报告》。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4 号)同意注册,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103,648,103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3 元人民 币/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157,058.49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14,666,230.84 元人民币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1,490,827.65 元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 2023 年4 月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0Z000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 1、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单位:元人民币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626,983,912.33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627,199,222.59
其中:2023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1,208,654.03
以前年度(2021 年、2022 年度)投入募集
资金
615,990,568.56
加:2023 年度利息收入 13,773.32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242,330.86
加:2023 年理财收益 0.00
加:以前年度理财收益 0.00
减:2023 年度银行手续费 535.22
减:以前年度银行手续费 1,801.00
募集资金余额 0.00
减: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0.00
减: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 38,457.70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0.00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单位:元人民币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11,490,827.65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211,640,090.48
其中:2023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211,640,090.48
加:利息收入 236,914.40
加:理财收益 0.00
减:银行手续费 1,054.73
募集资金余额 0.00
减: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0.00
减: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划转至公司一般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 86,596.84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修订)》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固安聚龙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固安聚龙”)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开设了 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民生证券变更为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公司、固安聚 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广州奥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融科技”)、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固安聚龙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 云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 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上述银行及保荐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 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3 年12 月31 日余额 备注
广东奥飞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820500788011000
01397
0.00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
671775043950 0.00 已注销
小计 0.00 -
固安聚龙自动化
设备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分行
441164670013001
248050
0.00 已注销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0.00 -

2、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

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3 年12 月31 日余额 备注
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广州白云支行
82050078801900001883 0.00 已注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5810000010120100624570 0.00 已注销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15000109827532 0.00 已注销
广州奥融科
技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自贸试验
区南沙分行
683477073509 0.00 已注销
固安聚龙自
动化设备有
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省分行
441164670013002223333 0.00 已注销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 项目” 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62,698.39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20.8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2,719.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
产业园(A栋)项目
46,000.00 46,000.00 1,120.87 46,021.60
注2
100.05% 2023 年10
1,669.69 注4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贷款
17,500.00 16,698.39 0.00 16,698.32
注3
10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3,500.00 62,698.39
注1
1,120.87 62,719.92 100.03% - 1,669.69 - -
超募资金投向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 计 63,500.00 62,698.39 1,120.87 62,719.92 100.03% - 1,669.6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 年12 月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 年11 月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427,551,304.23 元人民币自筹资金。上述资金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
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也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38,457.70 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已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 注1: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的差额801.61 万元为支付的公司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注2: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21.60 万元系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因存款产生的利息投入到募投项目导

  • 致的。

  • 注3: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累计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0.07 万为手续费用。

  • 注4: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于2023 年10 月正式进入运营期,截至2023 年末,该项目正式运营时间仅为一个季度,正处于业务爬坡阶段。 注5: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B 栋和 C 栋)项目”“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A 栋)项目” 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121,149.08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1,164.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1,164.01 121,164.01 121,164.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承诺投资项目
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
产业园(廊坊固安B栋
和C栋)项目
57,000.00 57,000.00 57,009.15 57,009.15 100.02% 2023年4
月;
2023年11
2,963.25 注1
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
沙A 栋)项目
37,000.00 32,429.08 32,434.90 32,434.90 100.02% 2023年11
1,137.47 注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贷款
31,720.00 31,720.00 31,719.99 31,719.99 100.00%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5,720.00 121,149.08
注2
121,164.04 121,164.04 100.01% - 4,100.72 - -
超募资金投向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 计 125,720.00 121,149.08
注3
121,164.01 121,164.01 100.01% - 4,100.7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3年4月10日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834,744,273.32元人民币自筹资金。上述资金已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B栋和C栋)项目”“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A栋)
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也已实
施完毕。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6,596.84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已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况 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 注1: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B 栋)项目于2023 年4 月正式进入运营期,截至2023 年末,该项目正式运营时间仅为三个季度,正处于业务爬坡阶段;新

  • 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C 栋)项目于2023 年11 月正式进入运营期,截至2023 年末,该项目正式运营时间仅为两个月,正处于业务爬坡阶段。 注2: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A 栋)项目于2023 年11 月正式进入运营期,正处于业务爬坡阶段

注3: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257,200,00.00 元人民币,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226,157,058.49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666,230.84 元人民币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11,490,827.65 元人民币。

  • 注4: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公司于2023 年4 月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3 年4 月10 日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834,744,273.32 元人民币自筹资金。上述资金已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已建设完毕并投 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 目也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8,457.70 元 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已注销了相关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

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廊坊固安B 栋和C 栋)项目” “数字智慧产业园(广州南沙A 栋)项目” 已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达到了预 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也已实施完毕。 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6,596.84 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已注销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 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为满足意向客户开展高功率算力业务的实际需求, 须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定制化升级改造,因此募投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根 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的计 划完工时间延期至2023 年6 月。2023 年4 月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之“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 期至2023 年6 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承
诺项目
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
总额(1)
本报告期实
际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
际累计投入
金额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
(%)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新一代云计
算和人工智
能产业园
(A栋)项
新一代云计
算和人工智
能产业园
(A栋)项
46,000.00 1,120.87 46,021.60 100.05% 2023年10

注1
1,669.69 注2
合计 - 46,000.00 1,120.87 46,021.60 100.05% - 1,669.6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
披露情况说明
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为满足意向客户
开展高功率算力业务的实际需求,须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定制化升级改造,因此募投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根据
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
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的
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1: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已于2023 年6 月完工并处于系统调试及交付客户测试阶段,2023 年10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该状态; 注2: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于2023 年10 月正式进入运营期,截至2023 年末,该项目正式运营时间仅为一个季度,正处于业务爬坡阶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3 年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 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510Z0073 号)。报告认为, 奥飞数据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 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奥飞数据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人通过资料审阅、沟通交流、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单、销户资料等 多种方式,对奥飞数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 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及销户资料、 募集资金使用台账及相关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 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3 年度奥飞数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 月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人对奥飞数据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刘思超 李鹏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