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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2
Jun 21, 2023
55714_rns_2023-06-21_79d1ffd0-3df3-401d-946a-810188cc67eb.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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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转债代码:123131 转债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2022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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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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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广 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 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华泰 联合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 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 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 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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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 3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3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3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2 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二、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13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6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6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专户存储情况.................................................................. 1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8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9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1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22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3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24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25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6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26 二、转股价格调整..................................................................................................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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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经广 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飞数据”、“发行人”)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20 号”核准,同意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3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000,000.00 元,扣 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016,087.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6,983,912.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容诚验字[2021]510Z0030 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起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奥飞转债”,债券代码“123131”。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及债券名称
发行主体: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2021 年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奥飞转债,债券代码:123131)。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500.00 万元(含 63,500.00 万元),发行 数量为 635.00 万张。
(三)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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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5%、第二年为 0.7%、第三年为 1.2%、第四年为 1.8%、第五年为 2.5%、第六年为 2.8%。
(六)起息日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 、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其中,I 为年利息额;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 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 、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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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T+4 日) 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 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2.0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 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十)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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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 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 、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 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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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二)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 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 、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 15 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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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 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四)回售条款
1 、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 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 30 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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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 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 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 为当期应计利息;B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 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为 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 算尾)
(十五)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六)受托管理人
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受托管理协 议。
(十七)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
-
1、公司拟变更本次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
2、拟修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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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
-
4、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
5、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资除外)、
-
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
6、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
7、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
-
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 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
1、公司董事会;
-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
3、债券受托管理人;
-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500.00 万元(含 63,5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
|---|---|---|---|
| 1 | 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栋) 项目 |
57,293.28 | 46,000.00 |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17,500.00 | 17,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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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
|---|---|---|---|
| 合计 | 74,793.28 | 63,500.00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 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 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评级事项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2021 年 3 月 31 日,中证鹏元出具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 信评【2021】第 Z【291】号 01),经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 级为 A+,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23 年 6 月 16 日,中证鹏元出具了《2021 年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 【2023】跟踪第【506】号 01),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 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中证鹏元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 日起 6 个月内披露,并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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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 职责。存续期内,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及本期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 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 监督公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 益。华泰联合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
4、与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电话沟通;
-
5、通过公开渠道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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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英文名称: | 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奥飞数据 |
| 股票代码: | 300738 |
| 法定代表人: | 冯康 |
| 董事会秘书: | 何宇亮 |
| 证券事务代表: | 方明华 |
| 成立时间: | 2004年9月28日 |
| 整体变更为股 份公司日期: |
2014年8月8日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港大道8号1508房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9层东西侧 |
| 电话号码: | 020-28630359 |
| 传真号码: | 020-28682828 |
| 网址: | http://www.ofidc.com |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经营范围: | 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 技术进出口;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 商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载明内容为准) |
二、发行人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奥飞数据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基础服务综合解决方案提供 商,致力构建多云多网多端数字产业生态平台,建设适应新一代网络通信技术 5G 的云计算大数据高速传输处理平台及全球互联互通网络,面向新兴数字科技 产业提供高速、安全、稳定的高品质互联网基础设施及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综合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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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是华南地区较有影响力的专业 IDC 服务商,主要为客户提供 IDC 服 务及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奥飞数据业务已覆盖中国 30 多个城市及全球 10 多个 国家和地区。公司在广州、深圳、北京、海口、南宁、廊坊等城市拥有自建高品 质互联网数据中心,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均达成重要的合作关系, 为客户提供机柜租用、带宽租用等 IDC 基础服务及内容分发网络(CDN)、数据 同步、网络安全等增值服务。
面对 2022 年国内外各种外部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在 2021 年启动的五个重 点项目尚处于重要的建设期,任务重挑战大。为了响应国家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 规划,助力数字经济的发展,公司克服困难,持续加大投资力度,围绕着既定发 展战略,严格贯彻落实年度经营计划,2022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2022 年,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109,743.46 万元,同比减少 8.9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6,567.39 万元,同比增加 14.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877.49 万元,同比减少 28.81%;EBITDA(息税折旧摊 销前利润)为 43,006.55 万元,同比减少 7.61%。
相比 2021 年,公司业绩变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公司在 2021 年启 动的重点新建数据中心项目 2022 年基本尚处于建设期,新增交付的项目亦由于 交付时间短,在 2022 年未能产生规模的增量收入;2、存量的 IDC 业务受到国 内和国际环境的影响和客户需求变化的影响,公司对部分业务主动进行了优化调 整,而新拓展的业务区域尚需成熟运营才能逐步释放业绩;3、系统集成业务比 2021 年减少了约 2,700 万;4、非经常性利润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2 年四季度新 增购置数据中心机房的固定资产,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新购置设备税前加计扣除税 收优惠政策,导致所得税费用大幅降低;以及公司间接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按公 允价值计算在 2022 年内带来的投资收益。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项目 | 2022 年 | 2021 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097,434,584.65 | 1,204,950,794.90 | -8.9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
165,673,883.11 | 144,594,703.28 | 14.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
108,774,948.22 | 152,797,170.70 | -2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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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元)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元) |
329,031,227.57 | 385,452,111.52 | -14.6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407 | 0.2105 | 14.3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402 | 0.2087 | 15.09%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08% | 10.42% | -0.34% |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8.24% | 12.02% | -3.78% |
| 利息保障倍数 | 1.25 | 2.23 | -43.95% |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1.87 | 3.57 | -47.62% |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45 | 4.31 | -43.16% |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 项目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 资产总额(元) | 6,968,410,827.04 | 5,431,207,320.23 | 28.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元) |
1,744,149,997.73 | 1,555,211,391.80 | 12.15% |
| 流动比率 | 0.48 | 0.73 | -34.25% |
| 资产负债率 | 74.87% | 71.33% | 3.54% |
| 速动比率 | 0.40 | 0.66 | -39.39% |
注:利息保障倍数与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同比下降原因主要系公司 2022 年利润总额同比 下降,公司融资规模增加较大使得利息支出同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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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20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63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000,000.00 元,扣 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016,087.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26,983,912.3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容诚验字[2021]510Z003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固安聚龙自动化设 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聚龙”)、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1)2021 年 12 月 9 日,保荐机构将扣除保荐费和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划 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单位:元人民币 | |||
|---|---|---|---|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1 年12 月9 日余额 |
| 广东奥飞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 |
820500788011 00001397 |
629,009,433.96 注1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629,009,433.96 |
注 1: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635,000,000.00 元人 民币,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不含税主承销商费用及保荐费用 5,990,566.04 元人民币后的 募集资金余额 629,009,433.96 元人民币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82050078801100001397。
(2)2021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将原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支行(银行账号为 82050078801100001397)中的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 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划转完成后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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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人民币
| 单位:元人民币 | |||
|---|---|---|---|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1 年12 月13 日余额 |
| 广东奥飞数 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白云支行 |
82050078801100001397 | 89,009,033.96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自贸试验 区南沙分行 |
671775043950 | 80,000,000.00 注1 |
|
| 小计 | 169,009,033.96 | ||
| 固安聚龙自 动化设备有 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省分行 |
441164670013001248050 | 460,000,000.00 注2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629,009,033.96 注2 |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由募集资金专户 82050078801100001397 向募集资金专户 671775043950、441164670013001248050 分别汇入 80,000,000.00 元人民币、460,000,000.00 元人 民币。
注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13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 629,009,033.96 元人民币,与 2021 年 12 月 9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的差额 400 元为银行转账手续费用。
(3)因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公司已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担任保 荐人,且公司已与固安聚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民生证券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更换保荐机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以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注销部 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元人民币 | |||
|---|---|---|---|
| 户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2022 年12 月31 日 余额 |
| 广东奥飞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白云支行 |
82050078801100001397 注1 |
26,235.62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东自贸试验 区南沙分行 |
671775043950 注2 |
1,036.78 | |
| 小计 | 27,272.40 | ||
| 固安聚龙自动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 441164670013001248050 | 11,206,6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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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设备有限公 公司广东省分行 司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1,233,873.63
注 1: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注销,节余募集资金 26,101.13 元人民币已划 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注 2: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注销,节余募集资金 937.60 元人民币已划转至 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 单位:元人民币 | |
|---|---|
| 项目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626,983,912.33 |
|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615,990,568.56 |
| 其中: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135,456,022.00 |
| 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 480,534,546.56 |
| 加:利息收入 | 242,330.86 |
| 加:理财收益 | 0 |
| 减:银行手续费 | 1,801.00 |
| 募集资金余额 | 11,233,873.63 |
| 减: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 0 |
| 减: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0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 11,233,87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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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 项目”仍处于建设之中。报告期内,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2,698.3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545.60 |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1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053.4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61,599.0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投向 |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 |
募集资金承 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 园(A 栋)项目 |
否 | 46,000.00 | 46,000.00 | 13,545.60 | 44,900.73 | 97.61%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未完 工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17,500.00 | 16,698.39 | 0 | 16,698.32注2 | 100.00% | -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3,500.00 | 62,698.39注1 | 13,545.60 | 61,599.06注3 | 98.25% | - | 不适用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 - | -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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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63,500.00 | 62,698.39 | 13,545.60 | 61,599.06注3 | 98.25% | - | 不适用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
|||||||||||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 年11 月30 日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427,551,304.23 元人民币自筹资金。上述资金已置换完毕。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由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实施完毕,专户82050078801100001397 已于2023 年4 月14 日注销,节余募集资金 26,101.13元人民币已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专户671775043950已于2023年4月20日注销, 节余募集资金937.60 元人民币已划转至公司一般户后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441164670013001248050存放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 于“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 使用的情形。 |
注 1: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合计的差额 801.61 万元为支付的公司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注 2: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中本报告期投入金额与调整后投资总额的差额 0.07 万为手续费用。
注 3: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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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 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受到大环境影响导致土建及部分机房设备安装环节 进度滞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 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新一 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3 月。
202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一代云计 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3 月。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 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为满足意向客户开展高功率算力业务的实际需求, 须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定制化升级改造,因此募投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根 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的计 划完工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6 月。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1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之“新一代云计算和人工智能产业园(A 栋)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期 至 2023 年 6 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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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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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 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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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 付息方式。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一次付息,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奥飞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5.00 元(含税)。“奥飞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2 月 2 日,截至 2022 年 12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奥飞转债”持有人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 2022 年 12 月 2 日前(含当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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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2023 年 6 月 16 日,中证鹏元出具了《2021 年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 【2023】跟踪第【506】号 01),跟踪评级结果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维持为 A+, 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 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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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规定:
-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甲方应当立即并不晚于三个工作
-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
(1)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
(2)甲方主体评级或甲方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
(3)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
-
质押、出售、转让、报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
(4)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以及
-
甲方发行的债券违约;
(5)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出售或转让资产,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 失;
(8)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申请破产、 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甲方主体变更的决定,甲方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的,甲方名称变更的、本次债券名称变更的;
(9)甲方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债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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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调查,甲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 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的;
(13)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甲方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在日 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其业务、 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发行 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以上;购 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8)甲方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甲方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遭 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债券本息的或其他偿债 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0)甲方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甲方为发行的可转债聘请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1)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的重大事件;
(23)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甲方股份变 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修正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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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甲方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25)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甲方已发行股票 总额的百分之十;
(26)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27)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 情况;
(28)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30)法律、法规、规则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列明的除依据募集说明 书约定调整转股价格以外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2.02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0.09 元 /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数 381,644,65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4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 现金 17,174,009.43 元人民币,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8 股,本次转增股份数量为 305,315,723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将增加至 686,960,377 股。因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奥飞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22.02 元/股调整为 12.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2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为 127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401.0068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后)为 5.78 元/股。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上市流通日定为 2022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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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16 日,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690,972,847 股(包括因 可转债累计转股的 2,402 股),“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12.21 元/股调整为 12.1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9 月 16 日起生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4 号),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 103,648,103 股,该等股份上市日为 2023 年 4 月 20 日,上述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794,635,462 股(包括因可 转债累计转股的 16,914 股),“奥飞转债”转股价格由 12.17 元/股调整为 12.1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4 月 20 日起生效。
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调整后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794,635,8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49999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99999 股。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953,562,927 股。因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 完毕,“奥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2.13 元/股调整为 10.0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3 年 5 月 26 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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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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