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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Aofei Data Technology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Jan 2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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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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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奥飞数据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2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8.15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62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080.7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540.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全部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8]G16003300326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 如下: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拟以募集资金投 入金额(万元) |
建设期 | 项目备案 | 环保批文 |
| 1 | 互联网数 据中心扩 建项目 |
36,539.56 | 25,540.08 | 1年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016-440116-64-03-008000) |
穗开审批 环评 【2016】 49号 |
| 2 | 互联网技 | 4,475.16 | 0.00 | 2年 |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穗天环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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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 目 |
(2016-440106-64-03-009929) | 【2016】 384号 |
||||
|---|---|---|---|---|---|---|
| 合计 | 41,014.72 | 25,540.08 | - | - | - |
因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项目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将全部募集资金投入到 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提前实施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奥飞数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为人民币 5,424.09 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6003300338 号),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 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万元) |
|---|---|---|---|
| 1 | 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 25,540.08 | 5,424.09 |
| 2 | 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合计 | 25,540.08 | 5,424.09 |
三、相关决策程序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人民币 5,424.0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 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广会专字[2018]G16003300338 号),对奥飞数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进行鉴证,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奥飞数据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 5,424.0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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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奥飞数据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意见,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民生证券同意奥飞数据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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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 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 __ 李慧红 刘思超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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