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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G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May 13, 2026

52778_rns_2026-05-13_29451879-e43d-4a8a-b1ad-ac75ab2b9006.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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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碼:9908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114及113年度

地址: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5樓
電話:(02)27684999

  • 1 -

§目 錄§

一、封 1 -
二、目 2 -
三、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3 -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7 -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8 -
六、合併綜合損益表 9~10 -
七、合併權益變動表 11 -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12~13 -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14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4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4~18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8~28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8~29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0~60 六~三二
(七)關係人交易 60~67 三三
(八)質抵押之資產 67~68 三四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68 三五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 -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 -
(十二)其他 68 三六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69 三七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大陸投資資訊
4.主要股東資訊
(十四)部門資訊 69~70 三八
  • 2 -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聲明書

本公司114年度(自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與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吳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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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Deloitte.

勤業眾信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10421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100號20樓

Deloitte & Touche

20F, Taipei Nan Shan Plaza

No. 100, Songren Rd.,

Xinyi Dist., Taipei 110421, Taiwan

Tel: +886 (2) 2725-9988

Fax: +886 (2) 4051-6888

www.deloitte.com.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


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報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關鍵查核事項:氣體收入估計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氣體收入為 2,354,720 仟元,其中估計用戶已使用尚未計費收入 250,314 仟元,佔氣體收入約 11%,請參閱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十三)、五、十及二六。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管理階層對於資產負債表日用戶已使用尚未計費氣體收入之估計,亦即年底最後一次抄表計費日至資產負債表日間之應收從量費收入及應收基本費收入之估計。由於估計方法及假設涉及管理階層之重要判斷,因是將其列為本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關鍵查核事項。

針對上述重要事項,本會計師執行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管理階層執行氣體收入抄表、計費及開立帳單之相關內部控制作業及其執行情形;
  2. 瞭解管理階層對年底最後一次抄表計費日至資產負債表日間用戶已使用尚未計費之應收從量費收入及應收基本費收入估計所使用資訊及估計方法;
  3. 抽查核對估計所依據資料之正確性;及
  4. 評估估計方法及假設合理性,包括取得購氣量、抄表量、計費量及計費金額等相關數據,予以核算並比較其結果是否合理。

其他事項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14 及 113 年度之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 5 -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2.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3.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4.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

  5. 6 -


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2. 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曾建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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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 劉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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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100356048 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50024633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2 日


大台

产公司

产业园

产业园

产业园

产业园

产业园

单位:新台幣仟元

代码 资产类别 业务类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额 % 金额 %
流動資產
1100 现金及约當現金(附註四、六及三二) $ 1,991,913 9 $ 2,903,616 14
1110 透過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七及三二) 763,061 4 714,411 4
1120 透過其他綜合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八、三二及三四) 2,126,734 10 2,033,042 10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九及三二) 2,400,000 11 1,100,000 5
1170 應收帳款(附註四、五、十、二六及三二) 362,567 2 365,038 2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附註四、十、二六、三二及三三) 7,492 - 7,537 -
1200 其他應收款(附註四、十及三二) 2,352 - 693 -
1220 本期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九) 705 - 511 -
130X 存貨(附註四及十一) 175,440 1 158,869 1
1410 預付款項(附註三三) 35,730 - 33,517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四及十九) 1,327 - 458 -
11XX 流動資產總計 7,867,321 57 7,317,692 56
非流動資產
1517 透過其他綜合租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五、八、三二及三四) 4,287,833 20 4,096,357 20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九、三二及三四) 5,400 - 5,250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三) 1,838,053 9 1,797,473 9
1600 不動產、販房及設備(附註四及十四) 5,312,001 25 5,276,276 26
1755 使用權資產(附註四、十五及三三) 9,271 - 5,438 -
1760 投資性不動產(附註四、十六及三四) 1,885,877 9 1,921,746 9
1780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十七及三八) 3,012 - 2,063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及二九) 37,237 - 34,365 -
1915 預付設備款 5,001 - 5,024 -
1920 存出供證金(附註三三) 7,354 - 6,439 -
198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八及三二) 106,382 - 104,766 -
1990 其他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十及十九) 2,320 - 2,320 -
15XX 非流動資產總計 13,499,741 63 13,257,517 64
1XXX 資產總計 $ 21,367,062 100 $ 20,575,209 100
代码 负债及 权益
流動負債
2130 合约負債-流動(附註四及二六) $ 1,503,601 7 $ 1,255,196 6
2170 應付帳款(附註三二) 124,015 1 160,681 1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三二及三三) 3,173 - 3,422 -
2219 其他應付款(附註二十、三二及三三) 673,995 3 671,818 3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九) 63,548 - 78,733 1
2280 租賃負債-流動(附註四、十五及三三) 3,810 - 3,768 -
2310 預收款項(附註二一及三三) 4,012 - 3,899 -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8,144 - 9,243 -
21XX 流動負債總計 2,384,298 11 2,186,760 11
非流動負債
2550 負債準備-非流動(附註四及二三) 666 - 7,020 -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二九) 969,965 5 969,965 5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十五及三三) 5,424 - 667 -
2630 長期遞延收入(附註四及二二) 1,747,100 8 1,744,137 8
2640 涉權定编列負債-非流動(附註四及二四) 178,172 1 157,505 1
2645 存入供證金(附註十六及三三) 381,835 2 374,005 2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68,416 - 73,737 -
25XX 非流動負債總計 3,351,578 16 3,327,036 16
2XXX 負債總計 5,735,876 27 5,513,796 27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附註二五及二九)
股本
3110 普通股 5,163,580 24 5,163,580 25
3200 資本公積 129,171 1 121,569 -
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978,028 9 1,891,460 9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1,280,582 6 1,271,925 6
3350 未分配盈餘 2,722,161 13 2,595,722 13
3300 保留盈餘總計 5,980,771 28 5,759,107 28
3400 其他權益 2,865,603 13 2,623,216 13
3500 庫藏燒票 (17,944) - (17,944) -
31XX 本公司業主權益總計 14,121,181 66 13,649,528 66
36XX 非控制權益(附註二五) 1,510,005 7 1,411,885 7
3XXX 權益總計 15,631,186 73 15,061,413 73
負債及權益總計

董事长:吳東進

2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封換報告之一部分。

經理人:鄭嘉耘

會計主管:吳德信

  • 8 -

大台北區瓦爾特倫市德公司

台灣綜合報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114年 113年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五、二六及三三) $ 3,374,031 100 $ 3,317,86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一、二四、二七、二八及三三) ( 2,598,657) ( 77) ( 2,568,299) ( 77)
5900 營業毛利 775,374 23 749,561 23
營業費用(附註十、二三、二四、二八及三三)
6100 推銷費用 ( 42,119) ( 2) ( 41,594) ( 1)
6200 管理費用 ( 238,164) ( 7) ( 243,906) ( 8)
6450 預期信用迴轉利益 150 - 149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280,133) ( 9) ( 285,351) ( 9)
6500 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附註二八) ( 2,354) - ( 1,930) -
6900 營業淨利 492,887 14 462,280 1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附註四、十三、二八及三三)
7050 財務成本 ( 2,400) - ( 1,575) -
706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份額 162,690 5 160,226 5
7100 利息收入 62,530 2 46,002 1
7130 股利收入 334,459 10 292,184 9
7190 其他收入 13,421 - 15,446 -
7635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損益 ( 6,796) - 86,750 3
7590 什項支出 ( 2,396) - ( 1,042)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561,508 17 597,991 18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 113年
代碼 金額 % 金額 %
7900 稅前淨利 $ 1,054,395 31 $ 1,060,271 32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及二九) ( 123,164) ( 3) ( 151,051) ( 5)
8200 本年度淨利 931,231 28 909,220 27
其他綜合損益(附註四、二五及二九)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 29,812) ( 1) 4,322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價損益 296,351 9 56,513 2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2,050 - 35,165 1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5,962 - ( 864)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274,551 8 95,136 3
8500 本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1,205,782 36 $ 1,004,356 30
淨利歸屬於:
8610 本公司業主 $ 863,869 26 $ 856,379 26
8620 非控制權益 67,362 2 52,841 1
8600 $ 931,231 28 $ 909,220 27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本公司業主 $ 1,083,681 32 $ 924,732 28
8720 非控制權益 122,101 4 79,624 2
8700 $ 1,205,782 36 $ 1,004,356 30
每股盈餘(附註三十)
9750 基本 $ 1.72 $ 1.71
9850 稀釋 $ 1.72 $ 1.7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吳東進
經理人:鄭嘉耘
會計主管:吳德信


大台

民国114

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權益 與資產 其他權益
股數(仟股) 金額 資本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本實現損益 準減股票總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額
A1 113年1月1日餘額 516,358 $ 5,163,580 $ 113,967 $ 1,766,719 $ 1,259,451 $ 2,486,883 $ 2,564,168 ($ 17,944) $ 13,336,824 $ 1,355,893 $ 14,692,717
112年度盈餘白額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124,741 - ( 124,741 )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12,474 ( 12,474 )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619,630 ) - - ( 619,630 ) - ( 619,630 )
B5 子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 - - ( 23,632 ) ( 23,632 )
M1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 7,602 - - - - - 7,602 - 7,602
D1 113年度淨利 - - - - - 856,379 - - 856,379 52,841 909,220
D3 113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4,411 63,942 - 68,353 26,783 95,136
D5 113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860,790 63,942 - 924,732 79,624 1,004,356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關聯企業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 - 4,894 ( 4,894 ) - - - -
Z1 113年12月31日餘額 516,358 5,163,580 121,569 1,891,460 1,271,925 2,595,722 2,623,216 ( 17,944 ) 13,649,528 1,411,885 15,061,413
113年度盈餘白額及分配
B1 法定盈餘公積 - - - 86,568 - ( 86,568 ) - - - - -
B3 特別盈餘公積 - - - - 8,657 ( 8,657 ) - - - - -
B5 本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619,630 ) - - ( 619,630 ) - ( 619,630 )
B5 子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 - - - - - - - - ( 23,981 ) ( 23,981 )
M1 發放予子公司股利調整資本公積 - - 7,602 - - - - - 7,602 - 7,602
D1 114年度淨利 - - - - - 863,869 - - 863,869 67,362 931,231
D3 114年度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24,600 ) 244,412 - 219,812 54,739 274,551
D5 114年度綜合損益總額 - - - - - 839,269 244,412 - 1,083,681 122,101 1,205,782
Q1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關聯企業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 - - - - 2,025 ( 2,025 ) - - - -
Z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516,358 $ 5,163,580 $ 129,171 $ 1,978,028 $ 1,280,582 $ 2,722,161 $ 2,865,603 ($ 17,944) $ 14,121,181 $ 1,510,005 $ 15,631,186

董事長:吳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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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人:鄭嘉耘

特別盈餘日後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發明之期日後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11 -

大台北區瓦爾特倫市保安局及子公司

台灣研發商業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A10000 本年度稅前淨利 $ 1,054,395 $ 1,060,271
A20010 收益費損項目
A20100 折舊費用 447,122 426,125
A20200 攤銷費用 1,916 463
A20300 預期信用減損迴轉利益 ( 150) ( 149)
A2040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損失(利益) 6,796 ( 86,750)
A20900 利息費用 2,400 1,575
A21200 利息收入 ( 62,530) ( 46,002)
A21300 股利收入 ( 334,459) ( 292,184)
A22300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 162,690) ( 160,226)
A225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2,138 1,934
A22700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損失 216 -
A29900 租賃修改利益 - ( 4)
A22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預付設備款轉列成本 358 588
A30000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A31115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27,881) 118,117
A31130 應收票據 - 20
A31150 應收帳款 2,655 ( 8,953)
A31180 其他應收款 ( 1,469) 212
A31200 存 貨 ( 16,571) ( 7,163)
A31230 預付款項 ( 2,213) ( 7,048)
A31240 其他流動資產 ( 869) 14
A31990 催 收 款 11 185
A32125 合約負債-流動 248,405 211,464
A32130 應付票據 - ( 141)
A32150 應付帳款 ( 36,915) ( 83,271)
A32180 其他應付款 2,158 ( 21,487)
A32200 負債準備 ( 6,354) ( 209)
A32210 預收款項 113 ( 295)
A32230 其他流動負債 ( 1,099) ( 36)
A322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9,145) ( 17,584)

(接次頁)


(承前頁)

代碼 114年度 113年度
A32990 長期遞延收入 $ 2,963 $ 156
A32990 其他非流動之負債 ( 5,321) ( 1,025)
A33000 營運產生之現金 1,103,980 1,088,597
A33100 收取之利息 62,530 46,002
A33300 支付之利息 ( 2,400) ( 1,575)
A33500 支付之所得稅 ( 135,453) ( 153,199)
AAAA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28,657 979,825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B00010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7,686) ( 30,700)
B00020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16,986
B0003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1,304 1,449
B00040 取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1,300,150) ( 1,105,250)
B02700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443,187) ( 434,683)
B0280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232 1,518
B03700 存出保證金增加 ( 915) -
B03800 存出保證金減少 - 152
B0650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 1,616) ( 1,406)
B04500 購置無形資產 ( 2,865) ( 2,198)
B05400 購置投資性不動產 ( 415) ( 1,086)
B07600 收取其他股利 458,429 416,959
BBBB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306,869) ( 1,138,259)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C03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7,830 -
C03100 存入保證金返還 - ( 10,397)
C04020 償還租賃負債本金 ( 5,312) ( 5,515)
C04500 支付本公司業主股利 ( 612,028) ( 612,028)
C05800 支付非控制權益現金股利 ( 23,981) ( 23,632)
CCCC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33,491) ( 651,572)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減少 ( 911,703) ( 810,006)
E00100 年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2,903,616 3,713,622
E00200 年底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991,913 $ 2,903,61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董事長:吳東進

經理人:鄭嘉耘

會計主管:吳德信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除另註明者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台北區瓦斯公司)成立於 53 年 7 月,主要經營瓦斯之供應、瓦斯設備裝置工程及相關器材之製造及供應、瓦斯器材之行銷業務、度量衡器、計量器(瓦斯錶)之販賣業務、電信事業及辦公大樓出租業務。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股票自 80 年 2 月起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大台北區瓦斯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 115 年 3 月 12 日經董事會通過。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初次適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以下稱「IFRS 會計準則」)

適用 IAS 21 之修正「缺乏可兌換性」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二) 115 年適用之金管會認可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 B 發布之生效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涉及依賴自然電力之合約」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會計準則之年度改善-第 11 冊」 2026 年 1 月 1 日
IFRS 17「保險合約」(含 2020 年及 2021 年之修正) 2023 年 1 月 1 日
  • 14 -

IFRS 9及IFRS 7之修正「金融工具之分類與衡量之修正」

有關金融資產分類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該修正主要修改金融資產之分類規定,包括:

  1. 若金融資產包含一項可改變合約現金流量時點或金額之或有事項,且或有事項之性質與基本放款風險及成本之變動無直接關聯(如債務人是否達到特定碳排量減少),此類金融資產於符合下列兩項條件時其合約現金流量仍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1) 所有可能情境(或有事項發生前或發生後)產生之合約現金流量均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及

(2) 所有可能情境下產生之合約現金流量與具有相同合約條款但未含或有特性之金融工具之現金流量,並無重大差異。

  1. 闡明無追索權特性之金融資產係指企業收取現金流量之最終權利,依合約僅限於特定資產產生之現金流量。

  2. 釐清合約連結工具係透過瀑布支付結構建立多種分級證券以建立金融資產持有人之支付優先順序,因而產生信用風險集中,並導致來自標的池之現金短收在不同分級證券間之分配不成比例。

有關金融負債除列之應用指引修正內容

該修正主要說明金融負債應於交割日除列,惟當企業使用電子支付系統以現金交割金融負債,若符合下列條件,得選擇於交割日前除列金融負債:

  1. 企業不具有撤回、停止或取消該支付指示之實際能力;

  2. 企業因該支付指示而不具有取用將被用於交割之現金之實際能力;及

  3. 與該電子支付系統相關之交割風險並不顯著。

合併公司應追溯適用該修正但無須重編比較期間,並將初次適用之影響數認列於初次適用日。惟若企業不使用後見之明即能重編時,得選擇重編比較期間。

  • 15 -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各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影響。

(三) 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 IFRS 會計準則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發布之生效日(註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未 定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 2027年1月1日(註2)
IFRS 19「不具公共課責性之子公司:揭露」(含2025年之修正) 2027年1月1日
IAS 21 之修正「換算為高度通貨膨脹之表達貨幣」 2027年1月1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度報導期間生效。

註 2:金管會於 114 年 9 月 25 日宣布我國企業應自 117 年 1 月 1 日適用 IFRS 18,亦得於金管會認可 IFRS 18 後,選擇提前適用。

  1. IFRS 10 及 IA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該修正規定,若合併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或合資),或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產或前子公司符合 IFRS 3「企業合併」對「業務」之定義時,合併公司係全數認列該等交易產生之損益。

此外,若合併公司出售或投入資產予關聯企業(或合資),或合併公司在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交易中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但保留對該子公司之重大影響(或聯合控制),若前述資產或前子公司不符合 IFRS 3「業務」之定義時,合併公司僅在與投資者對該等關聯企業(或合資)無關之權益範圍內認列該交易所產生之損益,亦即,屬合併公司對該損益之份額者應予以銷除。

  • 16 -

  1. IFRS 18「財務報表中之表達與揭露」及相關配套修正

IFRS 18 將取代 IAS 1「財務報表之表達」,該準則主要變動包括:

(1) 合併公司應評估是否具有投資於特定類型之資產及提供融資予客戶之特定主要經營活動,據以將損益表之收益及費損項目分為營業、投資、籌資、所得稅及停業單位種類。

(2) 損益表應列報營業損益、籌資前稅前損益以及損益之小計及總計。

(3) 提供指引以強化彙總及細分規定:合併公司須辨認個別交易或其他事項所產生之資產、負債、權益、收益、費損及現金流量,並以共同特性為基礎進行分類與彙總,俾使主要財務報表列報之各單行項目至少具有一項類似特性。具有非類似特性之項目於主要財務報表及附註中應予細分。合併公司僅於無法找出較具資訊性之標示時,始將該等項目標示為「其他」。

(4) 增加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之揭露:合併公司於進行財務報表外之公開溝通,以及向財務報表使用者溝通對合併公司整體財務績效某一層面之管理階層觀點時,應於財務報表單一附註揭露管理階層定義之績效衡量相關資訊,包括該衡量之描述、如何計算、其與 IFRS 會計準則明定之小計或總計之調節以及相關調節項目之所得稅與非控制權益影響等。

此外,IAS 7「現金流量表」進行以下配套修正:

(5) 合併公司以間接法編製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時,應以營業損益作為調節起始點。

(6) 合併公司收取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投資活動,而支付之利息及股利應分類為籌資活動。若合併公司經評估具有特定主要經營活動,須考量損益表中列報股利收入、利息收入及利息費用之種類,據以決定收取股利、收取利息及支

  • 17 -

付利息於現金流量表中之分類,惟上述各項現金流量僅能各自分類於現金流量表之單一活動中。

除上述影響外,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各號準則、解釋之修正對財務狀況與財務績效之其他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一) 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IFRS會計準則編製。

(二) 編制基礎

除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及按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認列之淨確定福利負債及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負債外,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

公允價值衡量依照相關輸入值之可觀察程度及重要性分為第1等級至第3等級:

  1. 第1等級輸入值:係指於衡量日可取得之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報價(未經調整)。
  2. 第2等級輸入值:係指除第1等級之報價外,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之可觀察輸入值。
  3. 第3等級輸入值:係指資產或負債之不可觀察之輸入值。

(三)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2. 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
  3. 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逾12個月用以交換或清償負債而受到限制者)。

  4. 18 -


流動負債包括:

  1.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債;
  2. 於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即使於資產負債表日後至通過發布財務報告前已完成長期性之再融資或重新安排付款協議,亦屬流動負債),以及
  3. 於資產負債表日不具有實質權力可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 12 個月之負債。

非屬上述流動資產或流動負債者,係分類為非流動資產或非流動負債。

本合併公司從事裝置工程部分,其營業週期長於一年,是以與該業務相關之資產及負債,係按正常營業週期作為劃分流動或非流動之標準。

(四) 合併基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本公司及由本公司所控制個體(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合併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於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已全數予以銷除。子公司之綜合損益總額係歸屬至本公司業主及非控制權益,即使非控制權益因而成為虧損餘額。

子公司明細、持股比率及營業項目,請參閱附註十二及附表三。

(五) 存貨

存貨包括鋼管類、白鐵管類、閥類、瓦斯器具、非金屬材料類、金屬材料類及鑄鐵管類等。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用加權平均法。

(六) 投資關聯企業

關聯企業係指本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之企業。

  • 19 -

本合併公司對投資關聯企業係採用權益法。

權益法下,投資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本合併公司所享有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本合併公司與關聯企業間之逆流、順流及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損益,僅在與本合併公司對關聯企業權益無關之範圍內,認列於本合併財務報告。

(七)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建造中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認列。成本包括專業服務費用及符合資本化條件之借款成本。該等資產於完工並達預期使用狀態時,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適當類別並開始提列折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對每一重大部分單獨提列折舊。本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八) 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動產。

自有之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投資性不動產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

投資性不動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 20 -

(九) 無形資產

  1. 單獨取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無形資產於耐用年限內按直線基礎進行攤銷,本合併公司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攤銷方法進行檢視,並推延適用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

  1. 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係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及無形資產減損

本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使用權資產、投資性不動產及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本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減損損失係認列於損益。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一) 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本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 21 -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

(1) 衡量種類

本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與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A.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本合併公司未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產生之任何股利或利息)係認列於損益。公允價值之決定方式請參閱附註三二。

B.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合併公司投資金融資產若同時符合下列兩條件,則分類為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a. 係於某經營模式下持有,該模式之目的係持有金融資產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及

b. 合約條款產生特定日期之現金流量,該等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外本金金額之利息。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與其他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係以有效利息法決定之總帳面金額減除任何減損損失之攤銷後成本衡量,任何外幣兌換損益則認列於損益。

  • 22 -

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總帳面金額計算:

a. 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信用調整後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b. 非屬購入或創始之信用減損,但後續變成信用減損之金融資產,利息收入係以有效利率乘以金融資產攤銷後成本計算。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起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商業本票及附買回債券,係用於滿足短期現金承諾。

C.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本合併公司於原始認列時,可作一不可撤銷之選擇,將非持有供交易且非企業合併收購者所認列或有對價之權益工具投資,指定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報於其他綜合損益,並累計於其他權益中。於投資處分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之股利於本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於損益中,除非該股利明顯代表部分投資成本之回收。

(2) 金融資產之減損

本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按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含應收帳款)、應收租賃款之減損損失。

應收帳款及應收租賃款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其他金融資產係先評估自原始認列後信用風險是否顯著增加,若未顯著增加,則按 12 個月預期信用損

  • 23 -

失認列備抵損失,若已顯著增加,則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備抵損失。

預期信用損失係以發生違約之風險作為權重之加權平均信用損失。12個月預期信用損失係代表金融工具於報導日後12個月內可能違約事項所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則代表金融工具於預期存續期間所有可能違約事項產生之預期信用損失。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惟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之備抵損失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不減少其帳面金額。

(3) 金融資產之除列

本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整體除列時,累積損益直接移轉至保留盈餘,並不重分類為損益。

  1. 金融負債

(1) 後續衡量

所有金融負債係以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2) 金融負債之除列

除列金融負債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支付對價(包含任何所移轉之非現金資產或承擔之負債)間之差額認列為損益。

(十二) 負債準備

認列為負債準備之金額係考量義務之風險及不確定性,而為資產負債表日清償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負債準備係以清償義務之估計現金流量折現值衡量。

  • 24 -

當清償負債準備所需支出之一部分或全部預期可自另一方歸墊,於幾乎確定可收到該歸墊,且其金額能可靠衡量時,將歸墊認列為資產。

(十三) 收入認列

本合併公司於客戶合約辨認履約義務後,將交易價格分攤至各履約義務,並於滿足各履約義務時認列收入。

移轉商品或勞務與收取對價之時間間隔在 1 年以內之合約,其重大財務組成部分不予調整交易價格。

  1. 天然氣之銷售

天然氣之銷售係依用戶燃氣使用時點認列收入。

  1. 表內管裝置及其他勞務收入

表內管裝置及其他勞務收入係於安裝完工、會審驗收後認列收入。表內管裝置及其他勞務收入之預收款項認列為合約負債。

  1. 表外管及拆遷補償收入

表外管及拆遷工程補償收入係依工程完工、會審驗收後,依經濟部 102 年 2 月 27 日經能字第 10204600900 號令修正發布之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所增訂第 26-1 條條文,事業之營運資產由他人付費或補助而取得、重置、遷移或報廢者,收取之金額於扣除因而受損或報廢營運資產之帳面價值後,應分攤至各業務並認列為遞延收入;後續年度則配合相關資產之折舊逐年攤銷轉列為收入。該項修正發佈之條文自 102 年 1 月 1 日施行。表外管及拆遷補償收入之預收款項認列為合約負債。

(十四) 租賃

本合併公司於合約成立日評估合約是否係屬(或包含)租賃。

  1. 本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 25 -

營業租賃下,減除租賃誘因後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益。因取得營業租賃所發生之原始直接成本,係加計至標的資產之帳面金額,並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

2. 本合併公司為承租人

除適用認列豁免之低價值標的資產租賃及短期租賃之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其他租賃皆於租賃開始日認列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使用權資產原始按成本(包含租賃負債之原始衡量金額、租賃開始日前支付之租賃給付減除收取之租賃誘因、原始直接成本及復原標的資產之估計成本)衡量,後續按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調整租賃負債之再衡量數。使用權資產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使用權資產採直線基礎自租賃開始日起至耐用年限屆滿時或租賃期間屆滿時兩者之較早者提列折舊。

租賃負債原始按租賃給付(包含固定給付、實質固定給付及取決於指數或費率之變動租賃給付)之現值衡量。若租賃隱含利率容易確定,租賃給付使用該利率折現。若該利率並非容易確定,則使用承租人增額借款利率。

後續,租賃負債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基礎衡量,且利息費用係於租賃期間分攤。若租賃期間或用於決定租賃給付之指數或費率變動導致未來租賃給付有變動,本合併公司再衡量租賃負債,並相對調整使用權資產,惟若使用權資產之帳面金額已減至零,則剩餘之再衡量金額認列於損益中。租賃負債係單獨表達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十五) 員工福利

1. 短期員工福利

短期員工福利相關負債係以換取員工服務而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

  • 26 -

  1.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費用。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確定福利成本(含服務成本、淨利息及再衡量數)係採預計單位福利法精算。服務成本(含當期服務成本及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淨利息於發生時認列為員工福利費用。再衡量數(含精算損益、資產上限影響數之變動及扣除利息後之計畫資產報酬)於發生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並列入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重分類至損益。

淨確定福利負債係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提撥短絀。淨確定福利資產不得超過從該計畫退還提撥金或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1.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與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會計處理相同,惟相關再衡量數係認列於損益。

  1. 離職福利

本合併公司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認列相關重組成本時(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負債。

(十六) 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期所得稅

本合併公司依各所得稅申報轄區所制定之法規決定當期所得(損失),據以計算應付(可回收)之所得稅。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所得稅,係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認列。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1. 遞延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計算。

  • 27 -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認列。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遞延所得稅負債,惟本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外。與此類投資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差異,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本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1.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相關資訊者,管理階層必須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攸關之因素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 28 -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東大會計判斷

氣體收入之估計

氣體收入之估計,包括期末對最後一次抄表計費日至資產負債表日間應收從量費收入及應收基本費收入之估計。從量費收入之估計,係以購氣量依過去平均售氣量與購氣量比例乘以售價(不含稅)估計。另對於期末最後一次抄表計費日至資產負債表日間之應收從量費收入及應收基本費收入之估計,其估計方法及假設係以截至資產負債表日用戶已使用尚未抄表計費之基本費及瓦斯用量估計應計費金額,該等估計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因尚未抄表計費,俟實際抄表計費金額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估計之差異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公允價值衡量及評價流程

當採公允價值衡量之資產及負債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時,本合併公司依相關法令或依判斷決定是否委外估價並決定適當之公允價值評價技術。

若估計公允價值時無法取得第1等級輸入值,本合併公司或委任之估價師係參考對被投資者財務狀況與營運結果之分析、最近交易價格、相同權益工具於非活絡市場之報價、類似工具於活絡市場之報價及可比公司評價乘數等資訊及現有租賃契約、鄰近租金行情等資訊決定輸入值,若未來輸入值實際之變動與預期不同,可能會產生公允價值變動。本合併公司每季依市場情況更新各項輸入值,以監控公允價值衡量是否適當。

公允價值評價技術及輸入值之說明,請參閱附註十六及三二。

  • 29 -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891 $ 851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810,162 553,786
郵政劃撥 2,293 5,617
約當現金
商業本票 126,133 176,824
附買回債券 512,434 696,538
原始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540,000 1,470,000
$1,991,913 $2,903,616

七、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非衍生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 763,061 $ 714,411

本合併公司於114年度取得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新新光金控公司」)之辛種特別股,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額38,140仟元。請參閱附註八之說明。

八、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投資
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2,126,734 $2,033,042
非流動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
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1,787,748 $1,817,267
未上市(櫃)股票 2,500,085 2,279,090
合 計 $4,287,833 $4,096,357

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換股方式合併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金控公司」),合併基準日為114年7月24日。本公司於合併基準日前

  • 30 -

持有新光金控公司股票,原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公允價值分別為 593,479 仟元及 10,575 仟元,合計 604,054 仟元。於合併換股後取得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新新光金控公司」)普通股、庚種特別股及辛種特別股,金額分別為 265,249 仟元、300,665 及 38,140 仟元,合計 604,054 仟元,帳列於「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額分別為 565,914 仟元及 38,140 仟元,合計 604,054 仟元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三四。

九、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國內投資
原始到期日超過3個月之定期存款 $2,400,000 $1,100,000
非流動
國內投資
原始到期日超過一年之定期存款 $ 5,400 $ 5,250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三四。

十、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 113,955 $ 110,113
推估應收帳款 250,314 256,766
減:備抵損失 ( 1,702) ( 1,841)
$ 362,567 $ 365,038
關係人 $ 7,492 $ 7,537
其他應收款
應收股利 $ 350 $ 160
應收處分有價證券款 - 533
其 他 2,002 -
$ 2,352 $ 693

為減輕信用風險,本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確保逾期應收款項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本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本公司管理階層認為本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已顯著減少。

本合併公司按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認列應收帳款之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係使用準備矩陣計算,其考量客戶過去違約紀錄與現時財務狀況、產業經濟情勢,並考量GDP預測及產業展望。本合併公司主要營業範圍係集中松山、信義及大安等地區,提供導管瓦斯之銷售、瓦斯設備裝置工程及相關器材之製造及供應,並兼營瓦斯器具之販賣。由於本合併公司各類營業收入客戶群之損失型態各異,本合併公司按各類營業收入客戶群採用不同準備矩陣,以應收帳款立帳天數訂定預期信用損失率;另針對立帳超過1年之應收帳款全數轉列催收款,並提列備抵損失。

若有證據顯示交易對方面臨嚴重財務困難且本合併公司無法合理預期可回收金額,例如交易對方正進行清算等,本合併公司直接沖銷相關應收帳款,惟仍會持續追索活動,因追索回收之金額則認列於損益。

本合併公司依準備矩陣衡量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及催收款之備抵損失如下:

114年12月31日

| | 應收帳款
(含關係人) | | 催收款 | |
| --- | --- | --- | --- | --- |
| | 0 | ~ 1 年 | 超過 1 年 | |
| 預期信用損失率 | 0~0.54% | | 100% | |
| 總帳面金額 | $ 371,761 | | $ 35,081 | |
|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1,702) | | ( 35,081) | |
| 年底餘額 | $ 370,059 | | $ - | |


113年12月31日

| | 應收帳款
(含關係人) | | 催收款 | | |
| --- | --- | --- | --- | --- | --- |
| | 0 ~ 1 年 | 1 | 超過 1 年 | 1 | 年 |
| 預期信用損失率 | 0~0.57% | | 100% | | |
| 總帳面金額 | $ 374,416 | | $ 35,092 | | |
| 備抵損失(存續期間預期信用損失) | ( 1,841) | | ( 35,092) | | |
| 年底餘額 | $ 372,575 | | $ - | | |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含關係人)及催收款備抵損失之變動資訊如下:

114年度
應收帳款 催收款
年初餘額 $ 1,841 $ 35,092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139) ( 11)
年底餘額 $ 1,702 $ 35,081
113年度
--- --- --- --- ---
應收帳款 催收款
年初餘額 $ 2,059 $ 35,277
加:本年度提列減損損失 36 -
減:本年度實際沖銷 ( 254) -
減:本年度迴轉減損損失 - ( 185)
年底餘額 $ 1,841 $ 35,092

本合併公司之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催收款無質抵押之情事。

十一、存貨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銅管類 $ 94,833 $ 88,304
白鐵管類 23,822 22,021
閥類 20,257 19,284
瓦斯器具 4,839 6,030
非金屬材料類 10,623 7,845
金屬材料類 16,859 11,622
鑄鐵管類 4,053 3,634
其他 154 129
$ 175,440 $ 158,869

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均為4,777仟元。

114及113年度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如下:

| 存貨盤盈 | 114年度
($ 169) | 113年度
($ 132) |
| --- | --- | --- |

十二、子公司

(一)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股權百分比 說明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 百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百動投資公司) 證券投資公司、銀行保險公司、文化事業貿易公司等各項轉投資業務。 99.97% 99.97%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 千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千島投資公司) 各生產事業、服務業、證券投資公司、銀行保險公司、文化事業貿易公司等各項轉投資業務。 99.72% 99.72%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 台北太陽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台北太陽能公司) 利用太陽能之熱水器、繳鍋、導引太陽能機器及零件之設計製造銷售、安裝修理及代理業務。 50.00% 50.00% (註一)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 啟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啟業化工公司)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工業廠房、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 26.55% 26.55% (註二)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 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大台北寬頻公司) 電信事業,提供網路通訊服務。 19.67% 19.67% (註三)

註一: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直接持有台北太陽能公司 50% 股權,另間接透過百動投資公司(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直接持有 99.97% 之股權)持有 48.90% 之股權,故綜合持有台北太陽能公司 98.89% 股權,故具有實質控制力,列入合併財務報告。

註二: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直接持有啟業化工公司 26.55%,另分別間接透過千島投資公司(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直接持有 99.72% 之股權)持有 8.73% 之股權及百動投資公司(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直接持有 99.97% 之股權)持有 5.64% 之股權,故綜合持有啟業化工公司 40.89% 股權。惟因大台北區瓦斯公司有權利指派及罷黜啟業化工公司董事會過半數之成員,具主導其攸關活動之實質能力,故列為子公司。


註三: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直接持有大台北寬頻公司 19.67%,另間接透過千島投資公司(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直接持有 99.72%之股權)持有 2%之股權,故綜合持有大台北寬頻公司 21.67%股權。對大台北寬頻公司因具掌控董事會會議大多數表決權之權力,且由該董事會控制該公司,故具有實質控制力,故列為子公司。

(二) 未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無。

十三、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關聯企業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1,779,826 $1,744,651
新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58,227 52,822
$1,838,053 $1,797,473

具重大性之關聯企業如下:

公司名稱 所持股權及表決權比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34.37% 34.37%
新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1.00% 31.00%

上述關聯企業之業務性質、主要營業場所及公司註冊之國家資訊,請參閱附表三「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關聯企業具公開市場報價之第1等級公允價值資訊如下:

公司名稱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3,053,775 $3,146,314

本合併公司對上述所有關聯企業皆採權益法衡量。

以下彙總性財務資訊係以各關聯企業 IFRS 財務報告為基礎編制,並已反映採權益法時所作之調整: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總資產 $9,035,749 $8,808,677
總負債 $4,649,568 $4,554,696

本年度營業收入
本年度淨利
本年度綜合損益

114年度
$ 2,473,249
$ 486,221
$ 493,709

113年度
$ 2,335,231
$ 479,297
$ 577,472

114 及 113 年度採用權益法之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係依據關聯企業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十四、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自有土地 房屋及建築 輸储系統備 售系統備 用戶管設備 運輸設備 通信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成本
114年1月1日餘額 $ 2,164,777 $ 170,819 $ 4,312,644 $ 1,807,894 $ 1,797,073 $ 37,560 $ 521,951 $ 232,528 $11,045,246
增添 - 321 168,324 79,505 186,863 1,965 253 5,956 443,187
遞分 - (264) (63,587) (26,167) - (8,643) - (847) (99,508)
轉列成本 - - - - - - (335) - (335)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2,164,777 $ 170,876 $ 4,417,381 $ 1,861,232 $ 1,983,936 $ 30,882 $ 521,869 $ 237,657 $11,388,590
累計折舊
114年1月1日餘額 $ - $ 96,855 $ 3,029,772 $ 1,049,432 $ 848,366 $ 26,854 $ 496,683 $ 221,008 $ 5,768,970
遞分 - (264) (63,097) (24,534) - (8,396) - (847) (97,138)
折舊費用 - 3,988 107,131 135,670 149,325 3,224 1,248 4,171 404,757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 100,579 $ 3,073,806 $ 1,160,568 $ 997,691 $ 21,682 $ 497,931 $ 224,332 $ 6,076,589
114年12月31日淨額 $ 2,164,777 $ 70,297 $ 1,343,575 $ 700,664 $ 986,245 $ 9,200 $ 23,938 $ 13,305 $ 5,312,001
成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2,164,777 $ 168,027 $ 4,215,369 $ 1,750,718 $ 1,633,689 $ 32,325 $ 522,233 $ 224,404 $10,711,542
增添 - 1,826 150,937 104,711 163,384 5,235 306 8,284 434,683
遞分 - - (53,662) (47,535) - - - (731) (101,928)
轉列 - - - - - - (588) - (588)
累計損益 - 966 - - - - - 571 1,537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2,164,777 $ 170,819 $ 4,312,644 $ 1,807,894 $ 1,797,073 $ 37,560 $ 521,951 $ 232,528 $11,045,246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3年1月1日餘額 $ - $ 92,835 $ 2,981,916 $ 962,135 $ 708,354 $ 23,907 $ 495,421 $ 218,780 $ 5,483,348
遞分 - - (53,068) (44,677) - - - (731) (98,476)
折舊費用 - 4,020 100,924 131,974 140,012 2,947 1,262 2,959 384,098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 96,855 $ 3,029,772 $ 1,049,432 $ 848,366 $ 26,854 $ 496,683 $ 221,008 $ 5,768,970
113年12月31日淨額 $ 2,164,777 $ 73,964 $ 1,282,872 $ 758,462 $ 948,707 $ 10,706 $ 25,268 $ 11,520 $ 5,276,276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寬頻公司於94年度對上述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認列之減損損失289,897仟元(其中通信設備減損286,605仟元,其他設備減損3,292仟元),係本合併公司預期該等資產預期未來現金流入之可回收金額小於目前帳面價值所致。

114及113年度上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經管理階層評估並無減損跡象。

折舊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

房屋及建築

主建物 55年
基地廠房 45年
裝修工程 3年至20年

(接次頁)


(承前頁)

輸儲氣設備
高壓輸氣管 15年
中壓輸氣管 15年
低壓輸氣管 13年至25年
整壓站 5年至15年
球槽 25年
售氣設備 8年至10年
用戶管設備 12年至25年
運輸設備 5年
通信設備 13年至15年
其他設備 2年至15年

十五、租賃協議

(一)使用權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使用權資產帳面金額
土地 $ 5,976 $ 5,006
建築物 240 432
運輸設備 3,055 -
$ 9,271 $ 5,438
114年度 113年度
使用權資產之增添 $ 10,130 $ 1,907
使用權資產之折舊費用
土地 $ 5,807 $ 5,795
建築物 192 184
運輸設備 298 -
$ 6,297 $ 5,979

(二)租賃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帳面金額
流動 $ 3,810 $ 3,768
非流動 $ 5,424 $ 667

租賃負債之折現率區間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土地 2.053%~2.621% 2.053%~2.459%
建築物 2.428% 2.428%
運輸設備 2.621% -

(三) 其他租賃資訊

本合併公司承租土地、光纖機房,租賃期間為1至3年。於租賃期間屆滿時,本合併公司對該等租賃協議並無優惠承購權。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租賃費用 $ 1,634 $ 1,628
低價值資產租賃費用 $ 226 $ 243
不計入租賃負債衡量中之變動租賃給付費用 $ 372 $ 413
租賃之現金流出總額 ($ 7,667) ($ 7,921)

本合併公司選擇對符合短期租賃之光纖機房及符合低價值資產租賃之網路設備租賃適用認列之豁免,不對該等租賃認列相關使用權資產及租賃負債。

十六、投資性不動產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網路設備機房 合 計
成 本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056,564 $ 2,108,550 $ 121,605 $ 3,286,719
增 添 - 415 - 415
處 分 - ( 415) - ( 415)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1,056,564 $ 2,108,550 $ 121,605 $ 3,286,719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4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1,252,553 $ 112,420 $ 1,364,973
折舊費用 - 33,784 2,284 36,068
處 分 - ( 199) - ( 199)
轉 列 - 36 ( 36) -
114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1,286,174 $ 114,668 $ 1,400,842
114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1,056,564 $ 822,376 $ 6,937 $ 1,885,877

(接次頁)


(承前頁)

成 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網路設備機房 合計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056,564 $ 2,107,464 $ 121,605 $ 3,285,633
增 滞 - 1,086 - 1,086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1,056,564 $ 2,108,550 $ 121,605 $ 3,286,719
累計折舊及減損
113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1,218,847 $ 110,078 $ 1,328,925
折舊費用 - 33,706 2,342 36,048
113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1,252,553 $ 112,420 $ 1,364,973
113 年 12 月 31 日淨額 $ 1,056,564 $ 855,997 $ 9,185 $ 1,921,746

營業租賃係出租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百動投資公司及啟業化工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 1 至 8 年。所有營業租賃合約均包含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依市場租金行情調整租金之條款。承租人於租賃期間屆滿時,對該不動產不具有優惠承購權。

截至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止,本合併公司因營業租賃所收取之保證金分別為 63,061 仟元及 62,935 仟元。

114 及 113 年以營業租賃出租投資性不動產未來將收取之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第 1 年 $ 225,540 $ 249,870
第 2 年 148,165 173,670
第 3 年 93,905 127,282
第 4 年 49,119 81,076
第 5 年 18,649 40,851
超過 5 年 7,527 22,836
$ 542,905 $ 695,585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 2 至 55 年之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114 年 12 月 31 日未經獨立評價人員評價,由本合併公司管理階層以收益法進行評估,依照契約租金為基礎,並採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折現率依照風險溢酬法決定,評價所得公允價值為 10,599,996 仟元。

  • 39 -

113年12月31日經獨立評價人員評價,以收益法進行評估,依照契約租金為基礎,並採折現現金流量分析法,折現率依照風險溢酬法決定,評價所得公允價值為10,570,774仟元。

設定作為借款擔保之投資性不動產金額,請參閱附註三四。

十七、其他無形資產

114年度 113年度
成本
年初餘額 $ 2,399 $ 870
單獨取得 2,865 2,198
處分 ( 290) ( 669)
年底餘額 $ 4,974 $ 2,399
累計攤銷及減損
年初餘額 $ 336 $ 542
攤銷費用 1,916 463
處分 ( 290) ( 669)
年底餘額 $ 1,962 $ 336
年底淨額 $ 3,012 $ 2,063

無形資產係電腦軟體,攤銷費用係以直線基礎按2至5年計提。

十八、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106,382 $ 104,766

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自101年度起依據新修訂天然氣事業法及公用天然氣事業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提撥辦法規定,公用天然氣事業應以前一年度稅後淨利為基礎按年提撥輸氣管線汰換準備金並提撥專戶保管。前述專戶餘額已達實收資本總額 50% 時,得停止提撥。

十九、其他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流動
其他 $ 1,327 $ 458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非流動
催收款 $ 35,081 $ 35,092
減:備抵損失 ( 35,081) ( 35,092)
其 他 2,320 2,320
$ 2,320 $ 2,320

二十、其他應付款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退瓦斯表保證金 $ 436,937 $ 437,333
應付費用 62,418 57,909
應付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64,603 63,776
應付獎金 96,764 97,987
應付股利 13,218 12,025
其 他 55 2,788
$ 673,995 $ 671,818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依經濟部94年11月25日經授能字第09420084070號函規定,瓦斯基本度之收費制度自95年1月1日起改為基本費制度,各公用天然氣事業應停收瓦斯計量表使用費,並即刻辦理瓦斯表保證金之退款作業,故本合併公司將瓦斯表保證金轉列其他應付款。

二一、預收款項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收租金款 $ 4,012 $ 3,899

二二、長期遞延收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表外管及拆遷補償遞延收入 $1,747,100 $1,744,137

依經濟部102年2月27日經能字第10204600900號令修正發佈之公用天然氣事業會計處理準則所增訂第26-1條條文,事業之營運資產由他人付費或補助而取得、重置、遷移或報廢者,收取之金額於扣除因受損或報廢營運資產之帳面價值後,應分攤至各業務並認列為遞延

  • 41 -

收入;後續年度則配合相關資產之折舊逐年攤銷轉列為收入,該項修正發佈之條文自102年1月1日施行。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依前述新頒法令認列長期遞延收入及輸配氣設備資產,長期遞延收入及用戶管設備資產依耐用年限分年轉列收入及提列折舊。

二三、負債準備-非流動

員工福利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 666 $ 7,020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訂有員工在職死亡給付(撫卹)福利計畫,員工撫卹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員工死亡前1個月薪給額為標準計算。

本合併公司之計畫資產及其他長期員工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義務之現值 $ 666 $ 7,020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 -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負債 $ 666 $ 7,020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確定 義務 現值 計畫 公允 價值 其他長期員工 福利 負債
114年1月1日餘額 $ 7,020 $ - $ 7,020
當期服務成本 218 - 218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失 (利益) - - -
利息費用 105 - 105
再衡量數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2 - 2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 6,679) - ( 6,679)
認列於損益 ( 6,354) - ( 6,354)
福利支付 -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666 $ - $ 666

(接次頁)


(承前頁)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其他長期員工
福利負債 |
| --- | --- | --- | ---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7,229 | $ - | $ 7,229 |
| 當期服務成本 | 208 | - | 208 |
| 前期服務成本及清償損失
(利益) | 3,576 | - | 3,576 |
| 利息費用 | 82 | - | 82 |
| 再衡量數 | | | |
|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動 | ( 152) | - | ( 152) |
| 精算利益-經驗調整 | ( 347) | - | ( 347) |
| 認列於損益 | 3,367 | - | 3,367 |
| 福利支付 | ( 3,576) | - | ( 3,576)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7,020 | $ - | $ 7,020 |

本合併公司之其他長期福利計劃暴露於下列風險:

(一)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或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二)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合併公司之其他長期員工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25% 1.50%
薪資預期增加率 1.75% 1.75%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其他長期員工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 0.25% ($ 2) ($ 98)
減少 0.25% $ 2 $ 100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 0.25% $ 2 $ 100
減少 0.25% ($ 2) ($ 98)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其他長期員工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本合併公司預期於114及113年度以後一年內均無對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計畫之提撥。

二四、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確定提撥計畫

本合併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 6%提撥退休金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二) 確定福利計畫

本合併公司依我國「勞動基準法」辦理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理之確定福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 10%提撥退休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年度終了前,若估算專戶餘額不足給付次一年度內預估達到退休條件之勞工,次年度3月底前將一次提撥其差額。該專戶係委託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理,本合併公司並無影響投資管理策略之權利。

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確定福利計畫金額列示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291,857 $ 288,591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13,685) ( 131,086)
提撥短絀 178,172 157,505
淨確定福利負債 $ 178,172 $ 157,505
  • 44 -

淨確定福利負債變動如下:

| | 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 | 計畫資產
公允價值 | 淨確定福利
負債 |
| --- | --- | --- | --- |
| 114年1月1日餘額 | $ 288,591 | ($ 131,086) | $ 157,505 |
| 當期服務成本 | 2,429 | - | 2,429 |
| 利息費用(收入) | 4,145 | ( 1,908) | 2,237 |
| 認列於損益 | 6,574 | ( 1,908) | 4,666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10,794) | ( 10,794) |
| 精算損失-財務假設變動 | 5,169 | - | 5,169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35,437 | - | 35,437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40,606 | ( 10,794) | 29,812 |
| 福利支付 | ( 43,914) | 37,808 | ( 6,106) |
| 雇主提撥 | - | ( 7,705) | ( 7,705) |
|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 291,857 | ($ 113,685) | $ 178,172 |
| 113年1月1日餘額 | $ 330,846 | ($ 151,435) | $ 179,411 |
| 當期服務成本 | 2,680 | - | 2,680 |
| 利息費用(收入) | 3,562 | ( 1,615) | 1,947 |
| 認列於損益 | 6,242 | ( 1,615) | 4,627 |
| 再衡量數 | | | |
| 計畫資產報酬(除包含於
淨利息之金額外) | - | ( 14,470) | ( 14,470) |
| 精算利益-財務假設變動 | ( 7,603) | - | ( 7,603) |
| 精算損失-經驗調整 | 17,751 | - | 17,751 |
|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 10,148 | ( 14,470) | ( 4,322) |
| 福利支付 | ( 58,645) | 45,026 | ( 13,619) |
| 雇主提撥 | - | ( 8,592) | ( 8,592) |
| 113年12月31日餘額 | $ 288,591 | ($ 131,086) | $ 157,505 |

確定福利計畫相關退休金費用係以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在各期間分別認列於下列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成本 $ 3,055 $ 2,865
營業費用 1,453 1,608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資本化 158 154
$ 4,666 $ 4,627
  • 45 -

本合併公司因「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暴露於下列風險:

  1. 投資風險: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透過自行運用及委託經營方式,將勞工退休基金分別投資於國內(外)權益證券與債務證券及銀行存款等標的,惟本合併公司之計畫資產得分配金額係以不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而得之收益。

  2. 利率風險:政府公債或公司債之利率下降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惟計畫資產之債務投資報酬亦會隨之增加,兩者對淨確定福利負債之影響具有部分抵銷之效果。

  3. 薪資風險: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計算係參考計畫成員之未來薪資。因此計畫成員薪資之增加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

本合併公司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係由合格精算師進行精算,衡量日之重大假設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1.25% 1.50%
薪資預期增加率 1.75% 1.75%

若重大精算假設分別發生合理可能之變動,在所有其他假設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將使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增加(減少)之金額如下: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折現率
增加0.25% ($ 5,169) ($ 4,889)
減少0.25% $ 5,320 $ 5,032
薪資預期增加率
增加0.25% $ 5,200 $ 4,928
減少0.25% ($ 5,077) ($ 4,812)

由於精算假設可能彼此相關,僅單一假設變動之可能性不大,故上述敏感度分析可能無法反映確定福利義務現值實際變動情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預期1年內提撥金額 $ 7,948 $ 11,576
確定福利義務平均到期期間 7.3年 7.1年

二五、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額定股數(仟股) 556,000 556,000
額定股本 $ 5,560,000 $ 5,560,000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股數
(仟股) 516,358 516,358
已發行股本 $ 5,163,580 $ 5,163,580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10元,每股享一表決及收取股利之權利。

(二)資本公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得用以彌補虧損、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註)
現金增資溢價發行 $ 706,000 $ 706,000
子公司買回母公司之庫藏股票交易 124,984 117,382
註銷庫藏股票 1,887 1,887
歷年轉增資 ( 706,000) ( 706,000)
126,871 119,269
僅得用以彌補虧損
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股權淨值之變動數 2,300 2,300
不得作為任何用途
歷年出售固定資產利益 21,559 21,559
歷年轉增資 ( 21,559) ( 21,559)
- -
$ 129,171 $ 121,569

註: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保留盈餘及股利政策

依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章程之盈餘分派政策規定,年度結算如有盈餘,依法繳納稅捐,彌補累積虧損後,再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並酌提特別盈

  • 47 -

餘公積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章程規定之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政策,參閱附註二八之(四)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總額 25% 之部分除得撥充股本外,尚得以現金分配。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依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金管證發字第1010047490號函及「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會計準則)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等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本合併公司就前期累積之其他權益減項淨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時,僅就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分別於114年6月20日及113年6月14日舉行股東常會,分別決議通過113及112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113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112年度
法定盈餘公積 $ 86,568 $ 124,741 $ - $ -
特別盈餘公積 8,657 12,474 - -
現金股利 619,630 619,630 1.20 1.20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於115年3月12日董事會擬議114年度盈餘分配案如下:

盈餘分配案 每股股利(元)
法定盈餘公積 $ 84,129 $ -
特別盈餘公積 8,413 -
現金股利 619,630 1.2

有關114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於115年6月18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 48 -

(四)特別盈餘公積

因首次採用 IFRS 會計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不足提列,故僅就因轉換採用 IFRS 會計準則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 1,087,504 仟元予以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首次採用 IFRS 會計準則因土地以外之投資性不動產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得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因土地所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得於處分或重分類時迴轉。

(五)其他權益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2,623,216 $2,564,168
當年度產生
本公司持有之權益工具 241,610 29,753
認列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之份額 2,802 34,189
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244,412 63,942
處分權益工具累計損益移轉之保留盈餘 (2,025) (4,894)
年底餘額 $2,865,603 $2,623,216

(六)非控制權益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1,411,885 $1,355,893
歸屬於非控制權益之份額
本年度淨利 67,362 52,84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54,741 26,760
子公司股東現金股利 (23,981) (23,632)
年底餘額 $1,510,005 $1,411,885
  • 49 -

(七)庫藏股票

收 回 原 因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仟股) 合 計(仟股)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自採
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轉列庫藏股
114 年 1 月 1 日股數 15,493 15,493
本年度增加/減少 - -
114 年 12 月 31 日股數 15,493 15,493
113 年 1 月 1 日股數 15,493 15,493
本年度增加/減少 - -
113 年 12 月 31 日股數 15,493 15,493

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持有本合併公司股票之相關資訊如下:

| 子 公 司 名 稱 | 持 有 股 數
(仟股) | 帳 面 金 額 | 市 償 |
| --- | --- | --- | --- |
| 114 年 12 月 31 日
啟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493 | $ 464,793 | $ 464,793 |
| 113 年 12 月 31 日
啟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5,493 | 467,117 | 467,117 |

  1. 本合併公司之啟業化工公司持有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股票均係屬 90 年度修改公司法第 167 條前子公司所持有之股票。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依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對其綜合持股比例計算均為 17,944 仟元,自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轉列庫藏股票。

  2.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持有之庫藏股票,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不得質押,亦不得享有股利之分派及表決權等權利。子公司持有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股票視同庫藏股票處理,除不得參與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之現金增資及無表決權外,其餘與一般股東權利相同。

  3. 50 -


二六、營業收入

114年度 113年度
客戶合約收入
氣體收入 $ 2,354,720 $ 2,338,459
裝置收入 646,707 589,206
器具收入 28,606 30,853
通信收入 60,001 63,484
勞務收入 17,703 14,538
3,107,737 3,036,540
租金收入 266,294 281,320
$ 3,374,031 $ 3,317,860

合約餘額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113年1月1日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 370,059 $ 372,575 $ 363,658
合約負債
預收裝置款 $ 1,471,214 $ 1,222,124 $ 1,009,426
預收器具款 3,913 3,970 4,121
其他 28,474 29,102 30,185
$ 1,503,601 $ 1,255,196 $ 1,043,732

114年度之客戶合約收入,其中由合約負債轉列裝置收入279,423仟元及器具收入5,714仟元,由長期遞延收入轉列裝置收入259,878仟元。

113年度之客戶合約收入,其中由合約負債轉列裝置收入228,260仟元及器具收入10,003仟元,由長期遞延收入轉列裝置收入247,304仟元。

114年度 113年度
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本期認列收入 $ 209,807 $ 149,462
  • 51 -

二七、營業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氣體成本 $1,520,538 $1,524,653
供氣成本 580,165 584,504
裝置成本 360,261 324,549
器具成本 17,491 18,705
通信成本 44,624 44,561
勞務成本 546 109
租金成本 75,032 71,218
$2,598,657 $2,568,299

二八、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一)其他收益及費損淨額

114年度 113年度
出售及報廢損失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138) ($ 1,934)
投資性不動產 ( 216) -
租賃修改利益 - 4
($ 2,354) ($ 1,930)

(二)財務成本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負債利息 ($ 123) ($ 122)
銀行借款利息 ( 1,178) ( 352)
其他利息費用 ( 1,099) ( 1,101)
($ 2,400) ($ 1,575)

本合併公司114及113年度無利息資本化之情事。

(三)折舊、攤銷及員工福利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短期員工福利
薪資費用 $ 188,567 $ 179,573 $ 368,140 $ 181,889 $ 181,292 $ 363,181
員工保險費 15,011 8,153 23,164 13,933 8,050 21,983
退職後福利
確定提撥計畫 3,446 2,339 5,785 3,190 2,039 5,229
確定福利計畫 3,055 1,453 4,508 2,865 1,608 4,473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 ( 3,355 ) ( 3,355 ) - 3,367 3,367
其他員工福利 9,226 5,774 15,000 8,866 8,560 17,426
員工福利費用合計 $ 219,305 $ 193,937 $ 413,242 $ 210,743 $ 204,916 $ 415,659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折舊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397,351 $ 7,406 $ 404,757 $ 377,447 $ 6,651 $ 384,098
投資性不動產 36,068 - 36,068 36,048 - 36,048
使用權資產 5,999 298 6,297 5,979 - 5,979
$ 439,418 $ 7,704 $ 447,122 $ 419,474 $ 6,651 $ 426,125
攤銷費用
無形資產 $ 355 $ 1,561 $ 1,916 $ 114 $ 349 $ 463

(四)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係以當年度扣除分派員工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利益提撥 1%~2% 為員工酬勞及不高於 4% 為董事酬勞。

114及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別於115年3月12日及114年3月13日經董事會決議如下:

估列比例

114年度 113年度
員工酬勞 1.93% 1.93%
董事酬勞 3.85% 3.85%

金額

114年度 113年度
現金 現金
員工酬勞 $ 20,000 $ 20,000
董事酬勞 40,000 40,000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

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實際配發金額與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認列金額並無差異。

有關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114及113年董事會決議之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53 -

(五)投資性不動產之直接營運費用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性不動產之直接營運費用
產生租金收入 $ 64,274 $ 63,611
未產生租金收入 10,758 7,607
$ 75,032 $ 71,218

二九、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主要組成項目

114年度 113年度
當期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 114,590 $ 103,016
未分配盈餘加徵 5,957 44,270
以前年度之調整 ( 473) 135
120,074 147,421
遞延所得稅
本年度產生者 3,090 3,630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23,164 $ 151,051

會計所得與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稅前淨利 $1,054,395 $1,060,271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210,879 $ 212,054
稅上不可減除之費損 66 53
免稅所得 ( 93,762) ( 104,080)
未分配盈餘加徵 5,957 44,270
虧損扣抵本期抵減 ( 870) ( 1,381)
基本稅額應納差額 1,367 -
以前年度之當期所得稅費用於本年度之調整 ( 473) 135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23,164 $ 151,051

(二)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所得稅

114年度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利益(費用)
本年度產生者
-確定福利計劃再衡量數 $ 5,962 ($ 864)

(三)本期所得税資產與負債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本期所得稅資產 $ 705 $ 511
本期所得稅負債 $ 63,548 $ 78,733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變動如下:

114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31,501 ($ 1,829) $ 5,962 $ 35,634
應付休假給付 52 39 - 91
備抵損失-應收帳款 95 ( 29) - 66
備抵存貨跌價 956 - - 95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減損損失 357 - - 357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計畫 1,404 ( 1,271) - 133
$ 34,365 ($ 3,090) $ 5,962 $ 37,237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增值稅準備 $ 969,965 $ - $ - $ 969,965

113年度

遞延所得稅資產 年初餘額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年底餘額
暫時性差異
確定福利退休計畫 $ 35,882 ($ 3,517) ($ 864) $ 31,501
應付休假給付 23 29 - 52
備抵損失-應收帳款 195 ( 100) - 95
備抵存貨跌價 956 - - 95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減損損失 357 - - 357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計畫 1,446 ( 42) - 1,404
$ 38,859 ($ 3,630) ($ 864) $ 34,365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土地增值稅準備 $ 969,965 $ - $ - $ 969,965
  • 55 -

(五) 所得稅核定情形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及各子公司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112年度。

三十、每股盈餘

(一)基本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 863,869 $ 856,379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500,865 500,865
基本每股盈餘(元) $ 1.72 $ 1.71

(二)稀釋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如下:

114年度 113年度
歸屬於本公司業主之淨利 $ 863,869 $ 856,379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500,865 500,865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員工酬勞(仟股) 796 797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仟股) 501,661 501,662
稀釋每股盈餘(元) $ 1.72 $ 1.71

本合併公司114及113年度加權流通在外股數均為500,865仟股係扣除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視為庫藏股之加權流通股數15,493仟股計算而得。

若本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酬勞,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假設員工酬勞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度決議員工酬勞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 56 -

三一、資本風險管理

為保持企業永續經營前提下,將公司之負債與股東權益最適化,以使股東報酬最大化,此為資本風險管理最主要目的。

本合併公司採用審慎之風險管理策略並定期審核,依業務發展策略及營運需求做整體性規劃,決定本合併公司最適當之資本結構。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尚須遵守天然氣事業法之資本額規定。天然氣事業法第41條「公用天然氣事業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現有輸儲設備原始取得成本 35%;其不足者,應於事實發生後3個月內辦理增加實收資本額。」

三二、金融工具

(一)公允價值之資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1. 公允價值層級

114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 763,061 $ - $ - $ 763,06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 3,914,482 $ - $ - $ 3,914,482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2,500,085 2,500,085
合計 $ 3,914,482 $ - $ 2,500,085 $ 6,414,567

113年12月31日

第1等級 第2等級 第3等級 合計
透過損益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國內上市(櫃)股票 $ 714,411 $ - $ - $ 714,411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投資
國內上市(櫃)及興櫃股票 $ 3,850,309 $ - $ - $ 3,850,309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 2,279,090 2,279,090
合計 $ 3,850,309 $ - $ 2,279,090 $ 6,129,399

114及113年度無第1級與第2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 57 -

  • 58 -

2. 金融工具以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調節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權益工具投資

114年度 113年度
年初餘額 $ 2,279,090 $ 2,331,179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222,299 ( 50,640)
減資退還股款 ( 1,304) ( 1,449)
年底餘額 $ 2,500,085 $ 2,279,090

3. 第3等級公允價值衡量之評價技術及輸入值

114及113年度國內未上市(櫃)權益投資係採下列方式評價:

(1) 收益法,按現金流量折現之方式,計算預期可因持有此項投資而獲取收益之現值;

(2) 股利折現模式,依照公司未來各期盈利或股東未來預期可收到之現金股利折現為現值,計算普通股股權公允價值;

(3) 市場法,參酌類比公司及類比交易之市場乘數,並考量與類比公司及類比交易之差異進行調整後,計算普通股股權公允價值;

(4) 資產法,係以資產負債表為基礎,考量表外資產及表外負債,評估整體普通股股權公允價值。

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如下,當可銷售性市場之風險折價增加或不具控制權之折價增加時,該等投資公允價值將會減少。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可銷售性市場之風險折價 8.41%~26.17% 8.48%~28.48%
不具控制權之折價 30.00% 16.20%~30.00%

(二)金融工具之種類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 763,061 $ 714,411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現金及約當現金 1,991,913 2,903,61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2,400,000 1,100,000
應收帳款 362,567 365,038
應收帳款關係人 7,492 7,537
其他應收款 2,352 69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400 5,25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106,382 104,76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權益工具投資 2,126,734 2,033,042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權益工具投資 4,287,833 4,096,357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應付帳款 124,015 160,681
應付帳款-關係人 3,173 3,422
其他應付款 673,995 671,818

(三)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本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權益投資、應收帳款、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及其他應付款。本合併公司之財務管理部門為各營運部門提供服務,藉由事前分析暴險之廣度及深度,以辨視風險所在,並集中管理本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金融工具價格風險及其他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風險。

  • 59 -

本合併公司之財務部門透過年度預算檢視各項風險程度,並事前提出財務規劃對策,以有效控制各項風險。另並定期評估及覆核各項財務風險發展情形,調整風險因應措施。遇有重大風險被辨識,則透過經營管理階層會議,向管理者報告風險事宜及因應對策。

  1. 市場風險

其他價格風險

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本合併公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格風險,若單位價格變動 1%,則對本期稅前淨利影響金額分別為7,631仟元及7,144仟元。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本合併公司持有之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價格風險,若單位價格變動 1%,則對本期其他綜合損益影響金額分別為64,146仟元及61,294仟元。

  1. 信用風險

本合併公司為民營公用天然氣事業,主要客戶為一般民生用戶及商業用戶。為有效控制因客戶信用異常而產生違約風險,本合併公司除天然氣費採先使用後付費方式外,其餘裝置工程等營業項目則採先繳款後施工之方式,以保障公司利益。針對天然氣費部分,則有呆帳評估及控制作業,定期評估檢討,並設有收費課人員專案進行逾期帳款之管理。另本合併公司無超過應收帳款合計數 5% 之客戶,故並無信用風險集中情形。

  1. 流動性風險

本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支應集團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截至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止,本合併公司未動用之短期銀行融資額度分別為1,100,000仟元及1,000,000仟元。

三三、關係人交易

本合併公司及子公司(係本合併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本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 60 -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其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關聯企業-採權益法評價之
被投資公司
新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富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新壽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瑞興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誼光國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誼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新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醫療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昕新健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新光健康管理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欣隆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台北市新光吳氏基金會
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文教基金會
財團法人吳東進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
進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宸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星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旺誠股份有限公司
宏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兆豐股份有限公司
獻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接次頁)


(承前頁)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宸盛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喜登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儒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瑞進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朋進股份有限公司
朋達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農牧股份有限公司
東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新誠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閒達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嫺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開閒股份有限公司
宸茂股份有限公司
東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海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盈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勝閒股份有限公司
欣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綿豪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開達股份有限公司
茂宸股份有限公司
財團法人許勝發文教基金會
如圓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惠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博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金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宇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鴻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朋萊股份有限公司
雲祥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博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欣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永增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瑞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開朋股份有限公司
傑仕堡商旅股份有限公司
傑仕堡商旅股份有限公司-板橋分公司

(接次頁)


(承前頁)

關係人名稱 與合併公司之關係
新光傑仕堡健身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如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博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品睿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東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昭傳股份有限公司
新青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昕保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新工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二)營業收入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度 113年度
銷貨收入 關聯企業 $ 15,885 $ 13,328
其他關係人 48,919 51,120
$ 64,804 $ 64,448

上述與關係人間銷貨之交易條件及付款方式與一般非關係人並無重大異常。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度 113年度
租賃收入 關聯企業 $ 8 $ 8
其他關係人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18,829 26,169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62,614 64,942
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0,898 10,895
誼光國際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8,843 7,943
其他 11,979 11,191
$ 113,171 $ 121,148

與上述各關係人間租賃收入係依雙方簽訂之租約規定計算,按月/年收取。

  • 63 -

(三)進 貨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度 113年度
進貨 其他關係人 $ 17,517 $ 17,503

上述與關係人間進貨之交易條件及付款方式與一般非關係人並無重大異常。

(四)營業成本及費用、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成本及費用 關聯企業 $ 5,831 $ 5,861
其他關係人 24,239 21,517
$ 30,070 $ 27,378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關聯企業 $ 37 $ -
其他關係人 35,272 25,463
$ 35,309 $ 25,463

上述與關係人間成本及費用、營業外收入及支出之交易條件及付款方式與一般非關係人並無重大異常。

(五)應收關係人款項(不含對關係人放款)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關聯企業
-關係人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 2,205 $ 1,024
其他關係人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641 3,315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2 1,673
其他 1,544 1,525
$ 7,492 $ 7,537

(六)應付及其他應付關係人款項(不含對關係人借款)

帳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關係人 $ 3,173 $ 3,422
其他應付款 其他關係人 $ 808 $ 1,030

(七) 其他關係人交易

  1. 預付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579 $ 575
  1. 存出保證金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誼光國際公寓大廈管理
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 3,100 $ 3,100
昕保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920 -
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224 256
其他 63 63
$ 4,307 $ 3,419
  1. 存入保證金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 26,055 $ 25,971
  1. 預收款項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其他關係人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54 $ 2,144
誼光國際公寓大廈管理
維護股份有限公司 629 614
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52 252
其他 389 424
$ 3,424 $ 3,434

(八) 承租協議

| 關係人類別/名稱 | 114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113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 |
| --- | --- | --- |
| 取得使用權資產 | | |
| 其他關係人 | $ 3,353 | $ - |

  • 65 -

限列項目 關係人類別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流動 其他關係人 $ 892 $ - -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其他關係人 $ 2,175 $ - -

(九) 其他

  1.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與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新海瓦斯公司)訂立業務電腦化合約書,其範圍包括系統維護、系統軟硬體提供、收據列印提供、使用權限規範及教育訓練等,合約期間為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收費以列印新海瓦斯公司每月繳費單據及明信片收據戶數(不包含中油戶、暫不計費戶及臨時開立收據戶,惟非常態性作業致不列印者應予計費)計,每戶以 5.5 元計價,新海瓦斯公司按月支付。

  2.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與新海瓦斯公司分別於 114 年 1 月 17 日及 110 年 12 月 30 日訂立管線圖資系統維護合約書,合約期間自 114 年 1 月 1 日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止及 111 年 1 月 1 日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合約總價分別為 1,530 仟元(未稅)及 1,350 仟元(未稅),並分別於每一年維護期滿(即 12 月 31 日)分別收取 510 仟元及 450 仟元。

  3.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寬頻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與新海瓦斯公司簽訂光纖網路資產租賃及使用合約,承租標的為三重、新莊、板橋等地之共 192 芯之 25%,即 48 芯之光纖網路資產,依租賃使用期間(自 106 年 11 月 1 日至 116 年 10 月 31 日),按月支付使用權利金 484 仟元(未稅)。

  4.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與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簽訂「MIS 系統更新案」合約,其範圍包括系統建置、系統功能移轉及資料庫轉換等,原合約期間為 1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止,並已完成續約,新合約期間為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合約總價分別為 2,952 仟元(未稅)及 2,808 仟元(未稅),完成合約簽訂後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按 8 期收取合約總額。

  5. 66 -


  1.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與新海瓦斯公司於 113 年 7 月 3 日簽訂網站介接 MIS 系統資料庫 API 建置合約書,建置合約總價 300 仟元整(未稅),已於 113 年 12 月收取第一期款 150 仟元整(未稅),於 114 年 4 月驗收合格後收取剩餘款項 150 仟元整(未稅)。

  2. 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公司委由新瓦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承攬輸氣管線工程,工程合約範圍涵蓋本支管工程、用戶表內外管工程及臨時搶修工程,合約期間自 114 年 11 月 7 日至 115 年 11 月 6 日,各項工程結算後於次月底付款,合約屆滿前 1 個月,得申請續約。

  3. 於 114 年 12 月 31 日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松山區西松段土地及房屋,作為向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 200,000 仟元融資額度之擔保,質抵押之資產請參閱附註三四。

(十) 對主要管理階層之獎酬

114年度 113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82,466 $ 76,853
退職後福利 - 62
$ 82,466 $ 76,915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定。

三四、質抵押之資產

本合併公司下列資產業經提供為向銀行借款或額度保證之擔保品:

內容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股票 1,000 仟股 $ 30,000 $ 30,15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新光保全股票 2,500 仟股 102,000 102,625

(接次頁)


(承前頁)

內容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新海瓦斯股票
5,000仟股 $ 247,500 $ -
新海瓦斯股票
1,000仟股 - 51,000
投資性不動產 土地 735,444 735,444
房屋及建築 570,984 595,26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原始到期日超過1年之定期存款 5,400 5,250
$ 1,691,328 $ 1,519,732

上項上市櫃股票及投資性不動產,係提供為向銀行借款或額度保證;定期存款係為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商務卡授信之擔保品及提供台灣中油設定賒銷擔保定存單。

另本合併公司之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松山區西松段土地及房屋,作為向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200,000仟元融資額度之擔保,關係人交易請參閱附註三三。

三五、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合併公司尚無其他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三六、其他事項

112年2月15日總統公布修正氣候變遷因應法,增訂徵收碳費規定,後續環境部於113年8月29日公告「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及「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並於113年10月公告碳費徵收費率及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依據113年度之排放量評估,合併公司114年度未達規定徵收門檻(2.5萬公噸二氧化碳),尚無需估列應繳納之負債。

  • 68 -

三七、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編號 項 目 說 明
1 資金貸與他人。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3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情形(不包括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部分)。 附表一
4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5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臺幣 1 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6 其他:母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附表二
7 被投資公司資訊。 附表三

(三) 大陸投資資訊:無。

三八、部門資訊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本合併公司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114年度
售 及 部 門 裝置部門 投資部門 電信部門 其他 調整及沖銷
來自企業以外客戶之銷貨收入 $ 2,354,720 $ 646,707 $ 267,574 $ 72,005 $ 46,644 ($ 13,619) $ 3,374,031
來自企業以外客戶之其他收入 - - 335,265 - - ( 7,602) 327,663
$ 2,354,720 $ 646,707 $ 602,839 $ 72,005 $ 46,644 ($ 21,221) $ 3,701,694
部門損益 $ 222,387 $ 278,407 $ 524,480 $ 14,912 $ 28,028 ($ 9,650) $ 1,058,564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62,690
利息收入 62,530
一般其他收入 13,421
一般營業費用 ( 238,014)
利息費用 ( 2,400)
一般其他損失 ( 2,396)
本期稅前淨利 $ 1,054,395
可辨認資產 $ 5,097,971 $ 114,641 $ 10,818,950 $ 30,481 $ 13,617 $ 16,075,66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838,053
一般資產 3,453,349
資產總計 $ 21,367,062
折舊費用 $ 274,022 $ 127,849 $ 36,067 $ 1,440 $ 7,744
資本支出金額 $ 434,692 $ - $ 415 $ 252 $ 8,243
  • 69 -

113年度
售氣部門 裝置部門 投資部門 電信部門 其他 調整及沖銷 合計
來自企業以外客戶之銷資收入 $ 2,338,459 $ 589,206 $ 282,600 $ 75,304 $ 45,727 ($ 13,436) $ 3,317,860
來自企業以外客戶之其他收入 - - 386,536 - - ( 7,602) 378,934
$ 2,338,459 $ 589,206 $ 669,136 $ 75,304 $ 45,727 ($ 21,038) $ 3,696,794
部門損益 $ 198,175 $ 257,300 $ 594,389 $ 18,258 $ 26,341 ($ 9,492) $ 1,084,971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160,226
利息收入 46,002
一般其他收入 15,446
一般營業費用 ( 243,757)
利息費用 ( 1,575)
一般其他損失 ( 1,042)
本期稅前淨利 $ 1,060,271
可辨認資產 $ 5,051,314 $ 95,253 $ 10,575,125 $ 34,044 $ 12,683 $ 15,768,419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797,473
一般資產 3,009,317
資產總計 $ 20,575,209
折舊費用 $ 261,300 $ 120,640 $ 36,048 $ 1,446 $ 6,691
資本支出金額 $ 419,032 $ - $ 1,086 $ 306 $ 15,345

本合併公司主要經營天然氣之供應(售氣部門)、天然氣設備裝置工程(裝置部門)、投資、瓦斯大樓出租(投資部門)及器具(其他)及電信事業等五類,部門間並無銷貨或轉撥收入,亦無墊款或貸款之情事。部門收入不包括依採用權益法之投資所認列之投資收入。

部門損益係部門收入減除部門成本及費用後之餘額。所稱之部門成本及費用係指與產生部門收入有關之成本及費用。營業成本及費用若無法直接歸屬,則採相對營業收入比例分攤於各部門。但部門成本及費用不包括下列項目:

(一) 與部門無關之公司一般管理費用。
(二) 利息費用。

部門可辨認資產係指可直接認定屬於該部門之有形及無形資產。但不包括下列項目:

(一) 非供任何特定部門營業使用而持有之資產。
(二) 依權益法評價之對外股權投資。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之重大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 114 年 12 月 31 日

附表一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為新台幣仟元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註2) | 帳列科目 | 期末 | | |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仟股/仟單位 | 帳面金額(註3)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百動投資公司、千島投資公司、台北太陽能公司、啟業化工公司及大台北冤頭公司 | 股票 | | | | | | | |
| | 申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一流動 | 608 | $ 65,664 | - | $ 65,664 | |
| |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863 | 25,459 | - | 25,459 | |
| |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522 | 78,524 | - | 78,524 | |
| |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 | 〃 | 613 | 66,511 | - | 66,511 | |
| | 聯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24 | 59,261 | - | 59,261 | |
| |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30 | 63,570 | - | 63,570 | |
| | 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42 | 65,824 | - | 65,824 | |
|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 〃 | 〃 | 5 | 7,750 | - | 7,750 | |
| |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82 | 3,208 | - | 3,208 | |
| |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15 | 8,757 | - | 8,757 | |
| | 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6 | 34,668 | - | 34,668 | |
| | 光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0 | 3,270 | - | 3,270 | |
| | 群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
|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 | 4,835 | 72,521 | - | 72,521 | |
| | 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151 | 169,340 | 1 | 169,340 | |
| | 台新金辛種特別股 | 〃 | 〃 | 4,152 | 38,734 | - | 38,734 | |
| | | | | $ 763,061 | | $ 763,061 | | |

(接次頁)


(承前頁)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註2) | 帳列科目 | 期 | | | | 末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仟股/仟單位 | 帳面金額(註3)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
|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百動投資公司、千島投資公司、台北太陽能公司、啟業化工公司及大台北電頻公司 | 股票 | | | | | | | | |
| | 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 16,493 | $ 336,449 | - | $ 336,449 | | |
| | 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 〃 | 〃 | 8,272 | 337,517 | 2 | 337,517 | 註4 | |
| | 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231 | 48,465 | - | 48,465 | | |
| | 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3,234 | 923,569 | 13 | 923,569 | | |
| | 欣泰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 | 99 | 5,717 | - | 5,717 | | |
| | 欣高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 | 〃 | 〃 | 658 | 22,380 | 1 | 22,380 | | |
| | 正新橡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685 | 20,207 | - | 20,207 | | |
| | 凱基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701 | 81,088 | - | 81,088 | | |
| |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 | 〃 | 60 | 29,340 | - | 29,340 | | |
| | 煉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 | 528 | 79,524 | - | 79,524 | | |
| | 中興保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543 | 58,644 | - | 58,644 | | |
| |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00 | 32,550 | - | 32,550 | | |
| | 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 〃 | 〃 | 40 | 62,000 | - | 62,000 | | |
| | 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20 | 87,040 | - | 87,040 | | |
| | 國賓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 〃 | 〃 | 52 | 2,244 | - | 2,244 | | |
| | 股票 | | | | $ 2,126,734 | | $ 2,126,734 | | |
| | 欣欣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0,760 | $ 427,693 | 6 | $ 427,693 | | |
|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 〃 | 9,857 | 487,913 | 5 | 487,913 | 註4 | | |

(接次頁)


(承前頁)

| 持有之公司 |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註1) |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註2) | 帳列科目 | 期 | | | | 末 | 備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仟股/仟單位 | 帳面金額(註3) | 持股比例% | 公允價值 | | |
|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百動投資公司、千島投資公司、台北太陽能公司、啟業化工公司及大台北冤頭公司 | 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58,370 | $ 533,500 | 2 | $ 533,500 | | |
| | 益創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千島投資公司為該公司監察人 | 〃 | 5,000 | 40,600 | 6 | 40,600 | | |
| | 新光三越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 | 39,254 | 1,583,114 | 3 | 1,583,114 | | |
| | 欣隆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 〃 | 〃 | 6,945 | 213,831 | 10 | 213,831 | | |
| | 泰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 | 4,027 | 132,537 | 1 | 132,537 | | |
| | 友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102 | - | - | - | | |
| | 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8,549 | 396,950 | - | 396,950 | | |
| | 林口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300 | - | 300 | | |
| | 傑仕堡商旅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關係人 | 〃 | 1,583 | 20,169 | 7 | 20,169 | | |
| | 維(Budworth Investments Limited) | 無 | 〃 | 46 | - | 5 | - | | |
| | 遠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為該公司法人董事 | 〃 | 87 | 407 | 2 | 407 | | |
| | 九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 | 1,575 | 19,893 | 4 | 19,893 | | |
| | 將來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 〃 | 7,357 | 40,684 | 1 | 40,684 | | |
| | 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乙種特別股 | 〃 | 〃 | 646 | 7,658 | - | 7,658 | | |
| | 台新新光金庚特別股二 | 其他關係人 | 〃 | 8,422 | 330,984 | 4 | 330,984 | | |
| | 益創二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無 | 〃 | 5,000 | 51,600 | 2 | 51,600 | | |
| | | | | | $ 4,287,833 | | $ 4,287,833 | | |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註2:有價證券發行人非屬關係人者,該欄免填。
註3: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為公允價值評價調整後及扣除備抵損失之帳面餘額;非屬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帳面金額乙欄為攤銷後成本(已扣除備抵損失)之帳面餘額。
註4:其中有新光保全股票2,500仟股及新海瓦斯股票5,000仟股作額度保證之擔保品,參閱附註三四。
註5:投資子公司、關聯企業及合資權益相關資訊,請參閱附表三。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大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 編號
(註一) | 交易人名稱 | 交易往來對象 |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 交易往來情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科目 | 金額 | 交易條件 |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三) |
| 0 |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 | 千島投資公司 | 1 | 租金收入 | $ 24 | 與一般客戶並無重大差異 | - |
| 0 | 〃 | 〃 | 1 | 預收款項 | 6 | 〃 | - |
| 0 | 〃 | 百動投資公司 | 1 | 租金收入 | 24 | 〃 | - |
| 0 | 〃 | 〃 | 1 | 預收款項 | 6 | 〃 | - |
| 0 | 〃 | 台北太陽能公司 | 1 | 租金收入 | 24 | 〃 | - |
| 0 | 〃 | 〃 | 1 | 預收款項 | 6 | 〃 | - |
| 0 | 〃 | 啟業化工公司 | 1 | 租金收入 | 24 | 〃 | - |
| 0 | 〃 | 〃 | 1 | 預收款項 | 6 | 〃 | - |
| 0 | 〃 | 大台北寬頻公司 | 1 | 存入保證金 | 308 | 〃 | - |
| 0 | 〃 | 〃 | 1 | 通信設備一累計折舊 | 1,640 | 〃 | - |
| 0 | 〃 | 〃 | 1 | 其他應付款 | 11 | 〃 | - |
| 0 | 〃 | 〃 | 1 | 勞務收入 | 336 | 〃 | - |
| 0 | 〃 | 〃 | 1 | 通信收入 | 10,952 | 〃 | - |
| 0 | 〃 | 〃 | 1 | 租金收入 | 1,184 | 〃 | - |
| 0 | 〃 | 〃 | 1 | 利息支出 | 5 | 〃 | - |
| 0 | 〃 | 〃 | 1 | 郵電費 | 1,040 | 〃 | - |
| 0 | 〃 | 〃 | 1 | 租金支出 | 11 | 〃 | -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四:本表之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得由公司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須列示。


大台北區瓦斯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民國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為新台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 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 具重大控制能力
百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光復北路11巷35號5樓 證券投資公司、銀行保險公司、文化事業貿易公司等各項轉投資業務。 $ 181,493 $ 181,493 47,051 99.97 $ 3,521,410 $ 143,801 $ 143,755 (註1)
千島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各生產事業、服務業、證券投資公司、銀行保險公司、文化事業貿易公司等各項轉投資業務。 2,676 2,676 79,153 99.72 3,099,554 126,674 126,320 (註1)
台北太陽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太陽能之熱水器、燈鍋、導引太陽能機器及零件之設計製造銷售、安裝修理及代理業務。 5,000 5,000 500 50.00 13,238 688 344 (註1)
啟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工業廠房、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 47,120 47,120 5,309 26.55 381,689 90,139 16,328 (註1及2)
大台北冤額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電信事業,提供網路通訊服務。 295,000 295,000 29,500 19.67 126,088 17,489 3,439 (註1)
7,141,979 290,186
百動投資公司 台北太陽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利用太陽能之熱水器、燈鍋、導引太陽能機器及零件之設計製造銷售、安裝修理及代理業務。 4,890 4,890 489 48.90 12,946 688 337 (註1)
啟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工業廠房、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 11,061 11,061 1,128 5.64 121,425 90,139 5,082 (註1)
134,371 5,419
千島投資公司 啟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託營造廠商興建工業廠房、商業大樓及國民住宅出租、出售。 43,665 43,665 1,747 8.73 188,080 90,139 7,872 (註1)
大台北冤額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電信事業,提供網路通訊服務。 9,000 9,000 3,000 2.00 12,823 17,489 350 (註1)
200,903
$ 7,477,253 8,222
$ 303,827

(接次頁)


(承前页)

投资公司名稱 被投资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末 持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本期期末 去年年底 股數(仟股) 比率% 帳面金額
大台北區瓦斯公司 具重大影響力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52號 瓦斯及其設備裝置工程與器材之製造、供應及買賣,暨有關事業之經營與投資。 $ 7,970 $ 7,970 16,919 9.43 $ 398,601 $ 481,846 $ 45,417
新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123號4樓 不動產租賃及管理業務 31,155 31,155 1,550 31.00 58,227 4,375 1,356
百動投資公司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52號 瓦斯及其設備裝置工程與器材之製造、供應及買賣,暨有關事業之經營與投資。 340,439 340,439 32,479 18.09 928,389 481,846
千島投資公司 新海瓦斯股份有限公司 新北市三重區力行路一段52號 瓦斯及其設備裝置工程與器材之製造、供應及買賣,暨有關事業之經營與投資。 394,308 394,308 12,294 6.85 452,836 481,846
$ 1,838,053 $ 162,690

註 1:具控制能力之子公司,業已於合併財務報表中消除。
註 2:本期認列投資利益16,328仟元,係包含採用權益法認列子公司損益份額23,930仟元,以及沖銷本公司發放予政業化工之股利,視同庫藏股交易處理,沖銷投資收入7,602仟元之淨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