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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AGM Information 2026

May 1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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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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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股票代號:1539

E

Geetech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議事手冊

股東常會日期:中華民國一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股東常會地點:台中市太平區永豐路78號

股東常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目錄

一、會議議程 1
二、報告事項 2
三、承認事項 2
四、選舉事項 3
五、討論事項 3

六、附件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 4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9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10
(四)一一四年董事酬金給付情形報告 11
(五)一一四年度決算書表 12
(六)盈餘分配表 30
(七)董事會提名之董事名單 31
(八)董事兼任其他公司職務 32

七、附錄
(一)股東會議事規則 33
(二)公司章程 35
(三)董事之持有股數 41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一一五年股東常會議程

壹、宣佈開會(報告出席股東代表股份總數)

貳、主席致詞:

參、報告事項:

(一)一一四年度營運狀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一一四年董事酬金給付情形報告。

肆、承認事項:

(一)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

伍、選舉事項:

(1)本公司董事改選案。

陸、其他議案:

(1)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柒、臨時動議

捌、散會


報告事項

一、一一四年度營運狀況報告。(參閱第5~9頁)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參閱第10頁)
三、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參閱第11頁)
四、一一四年董事酬金給付情形報告。(參閱第12頁)

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承認。

說明:經董事會通過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由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千真、楊貞瑜會計師查核完竣之財務報表,業經審計委員會審查竣事,並出具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參閱第13~29頁)。

決議:

第二案             董事會提

案由:一一四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承認。

說明:
1. 本公司114年稅後盈餘新台幣13,604,73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盈餘新台幣754,327,550元,並加上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1,670,730元後,本公司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769,603,015元。
2. 本公司114年度盈餘分配如下:依法令及公司章程規定提撥 10%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1,527,547元後,115年擬將114年盈餘保留,不配發股東股利。
3. 盈餘分配表(參閱第30頁)。

決議:

2


選舉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本公司董事改選案。提請討論。

說明:
1. 本公司董事之任期將於 115 年 6 月 12 日屆滿,擬於 115 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經本屆全體董事同意延長職務至 115 年 6 月 16 日股東會改選新任董事後解任。
2. 依本公司章程第十八條規定,本次股東常會應選董事七席(其中選舉三席獨立董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任期三年,任期自 115 年 6 月 16 日起至 118 年 6 月 15 日止。
3. 依本公司章程第十八條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經第九屆第十五次董事會議審查通過『董事候選人名單』。

選舉結果:

其他議案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由:解除本公司有關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提請討論。

說明:
1. 依公司法第二〇九條第一項規定「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應對股東會說明其行為之重要內容並取得其許可」。
2. 提請股東會許可解除對該等董事自就任各該同業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之日起之競業禁止限制。

決議:

臨時動議

散 會


附件一

營業報告書

各位股東女士、先生大家好:

114年度在美國聯準會先前大幅升息後,通膨壓力逐漸趨緩,貨幣政策亦轉向降息方向,全年累計降息約 1%,利率區間降至 3.75%~4.0%。惟受市場對美國政策不確定性之影響,通膨數據仍未能持續明顯回落,使聯準會在降息速度與幅度上趨於審慎,整體金融環境仍維持相對高利率水準。受此影響,美國市場需求轉趨保守,進而影響本公司營運表現。114年度營收為新台幣13.02億元,較113年度之13.39億元減少 2.74%。

展望115年度,本公司仍面臨高利率環境、國際政策不確定性及地緣政治衝突所帶來之原物料價格波動等挑戰,整體市場需求短期內仍難顯著回升。尤其高利率對美國房地產市場及消費支出產生抑制效果,進一步影響終端需求表現,營運環境仍具壓力。

面對外部環境挑戰,公司持續推動產品升級與市場拓展。今年已推出多款新機型,期望透過產品創新帶動客戶需求,為營運注入成長動能。同時,公司亦重新規劃永成廠為加工中心,相關設備已陸續進駐,整體生產環境與製造能力可望進一步提升,有助於強化客戶對本公司之信賴與競爭優勢。

承蒙各位股東長期以來之支持與鼓勵,本人謹代表董事會暨全體同仁,致上最誠摯之謝意。未來本公司將持續精進經營體質,審慎因應市場變化,致力為股東創造長期穩健之價值。

最後,敬祝

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董事長:莊博彥


一、一一四年營業報告

1、一一四年營業計劃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114 年度 113 年度 增(減)金額 比率%
營業收入淨額 1,302.082 1,338.821 (36,739) (2.74%)
營業成本 (1,175,261) (1,181,367) (6,106) (0.52%)
營業毛利 126,821 157,454 (30,633) (19.46%)
營業費用 (94,918) (100,465) (5,547) (5.52%)
營業淨利 31,903 56,989 (25,086) (44.02%)
營業外收支 (14,877) 58,295 (73,172) (125.52%)
繼續營業單位
稅前純益 17,026 115,284 (98,258) (85.23%)
所得稅費用 (3,421) (23,070) 19,649 (85.17%)
繼續營業單位
本期淨利 13,605 92,214 (78,609) (85.25%)
停業單位損失 - -
本期淨利 13,605 92,214 (78,609) (85.25%)

備註:此為合併報表之數字

2、預算執行情形

本公司依規定免編財務預測

3、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分析

分析項目 114 年度 113 年度
獲利能力 資產報酬率(%) 0.82 4.09
股東權益報酬率(%) 0.84 5.73
佔實收資本比率(%) 營業利益 4.88 8.72
稅前純益 2.60 17.64
純益率(%) 1.04 6.89
每股盈餘(元) 0.21 1.41

備註:此為合併報表之數字

由於114年度出貨量較113年度明顯下降,致使財務收支及獲利能力相關比率均較前一年度下滑。


4、研究發展狀況

(1)研究發展概況

本公司具備專業研發團隊,持續投入資源於新產品開發及製程優化。截至114年底,研發人員共18人。近二年度研發經費分別為24,540仟元(114年)及24,385仟元(113年),占營收比重分別為 1.88% 及 1.82% 。

目前研發重點如下:

a. 模組化設計:提升規格統一性及產品通用性。
b. 高速化技術:縮短加工時間,提升生產效率。
c. 精密化製程:強化產品品質及穩定性。
d. 安全化設計:確保產品使用安全。
e. 節能化開發:降低能源消耗及資源浪費。

(2)未來之研究發展計劃

本公司未來規劃開發之新產品如下:

a. 圓鋸機
b. 自動刨木機
c. 手動刨木機

二、一一五年度營業計劃概要

1、經營方針

a. 深耕木工機產品領域,除既有產品外,持續開發其他應用之木工機產品,提升產品多樣性。
b. 改善原料材質及製程,以降低成本並兼顧環境永續。
c. 落實內部控制制度,提升整體經營績效。

2、營業目標

115年度營業目標為銷售木工機5.6萬台。

3、重要之產銷政策

a. 落實品質檢驗與管控機制,並延伸至供應商體系,以確保產品品質。

6


b. 提升衛星工廠加工技術,建立長期穩定之合作關係。
c. 積極拓展客源,建立更廣泛之行銷通路。

三、公司未來發展策略

公司對於不斷變化的經濟環境,除了更扎實的鍛鍊公司體質並持續強化研發能力,更擬定下列策略以作為公司發展的方向:

  1. 長期:
    (1) 強化客戶服務,提升產品以及公司自有之價值。
    (2) 擴大研發投入及客戶來源,積極拓展銷售網絡。
    (3) 發展環境友善產品,採用可回收再利用材料,以落實永續經營。

  2. 短期:
    (1) 深入了解客戶需求,作為新產品開發依據,並積極開發新客戶及新市場。
    (2) 積極參與國際機械展覽,提升公司知名度與市場能見度。
    (3) 爭取於國外專業貿易及技術刊物刊登廣告機會,以吸引潛在客戶並拓展市場。

四、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以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1. 外部競爭環境:

114年在美國聯準會緊縮貨幣政策下,通膨雖逐步回落,惟尚未達 2% 目標區間,利率仍維持於 3.75%~4% 之間。高利率環境壓抑房地產市場需求並影響消費能力,使整體市場需求尚未恢復至疫情期間之水準。

在供給面方面,因需求仍顯疲弱,未見顯著產能擴張,市場呈現競爭消長態勢。展望115年,整體需求仍偏保守,公司將積極開發客戶需求,以維持營運成長動能。

  1. 法規環境:

本公司於台灣及中國大陸設廠營運,各項業務均依當地法規辦理,並持續關注相關法規變動,以即時因應調整。


  1. 總體經營環境:

(1) 受國際地緣政治衝突影響,油價波動帶動原物料價格上漲,通膨壓力仍存,使美國利率維持於 4.25%~4.5%,短期內降息機率降低,進而影響消費及投資需求。

(2) 全球經濟持續受到通貨膨脹、地緣政治及貿易政策不確定性影響,市場需求復甦力道有限,預期115年整體經營環境仍具挑戰。

(3) 除經濟因素外,氣候變遷及公共衛生等非經濟因素亦將持續影響企業經營。公司將強化環境適應能力與經營韌性,以因應未來不確定風險,確保永續發展。

董事長:莊博彥

經理人:張永和

會計主管:陳志濱

8


附件二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茲准董事會造送本公司一一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等表冊,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經董事會委託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黃千真會計師及楊貞瑜會計師查核竣事提出查核報告。上開董事會造送之各項表冊,經本審計委員會審查認為尚無不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及公司法第二一九條之規定報請鑑核。

此致

本公司一一五年股東常會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周維安
委員:蔡心源
委員:劉興光

中華民國一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三

一一四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1. 本公司為獎勵員工及董事之貢獻與辛勞,依本公司章程第三十條規定:「本公司每年度如有獲利,應提撥不低於 1%為員工酬勞,並提撥不高於 5%為董事酬勞。」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50%分派予基層員工。

  2. 本公司 114 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業經 115 年 3 月 11 日第五屆第十次薪酬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提報第九屆第十五次董事會決議通過,擬分別按稅前淨利之 2.5% 及 0.8% 提列。

  3. 本公司 114 年度扣除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前之稅前淨利為新台幣 17,607,038 元,依前述比例計算,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金額分別為新台幣 440,176 元及新台幣 140,856 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10


附件四

一一四年董事酬金給付情形報告

單位:新台幣仟元

職稱 姓名 董事酬金 A、B、C及D等四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兼任員工領取相關酬金 A、B、C、D、E、F及G等七項總額及占稅後純益之比例(註10) 有無領取來自子公司以外轉投資事業酬金(註11)
報酬(A)(註2) 退職退休金(B) 董事酬勞(C)(註3) 業務執行費用(D)(註4) 薪資、獎金及特支費等(E)(註5) 退職退休金(F) 員工酬勞(G)(註6)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本公司 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註7)
董事長 莊博彥 - - - - 35 35
董事 張灼貞 - - - - 35 35
董事 莊佳玲 - - - - 35 35
董事 建信啟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梁育倫 - - - - 35 35
董事 周維憲 - - - - 420 420
董事 劉朝光 - - - - 360 360
董事 蔡心苑 - - - - 420 420
1.請敘明獨立董事酬金給付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依所擔負之職責、風險、投入時間等因素敘明與給付酬金數額之關聯性:為強化獨立董事之獨立性,本公司採固定報酬制度;獨立董事及其兼任各委員會委員或召集人者,均按月支領固定薪酬。2.除上表揭露外,最近年度公司董事為財務報告內所有公司提供服務(如擔任非屬員工之顧問等)領取之酬金:無。

附件五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查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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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TW) CPAs
403502 台中市西區臺灣大道
二段 285 號 15 樓
15F, No.285, Sec.2, Taiwan
Blvd., West Dist.,
Taichung City 403502, Taiwan
Tel +886 4 36005588
Fax +886 4 36005577
www.crowe.tw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綜合損益表、個體權益變動表、個體現金流量表,以及個體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個體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狀況,暨民國 114 年及 113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個體財務績效及個體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個體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茲對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個體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一、應收票據及帳款之信用風險

應收款項提列預期信用損失係管理階層針對逾期款項及其損失率評估,其損失率之估計及判斷,受管理階層主觀判斷影響,故預期信用損失評估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個體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項目之一。

12


Crowe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與應收款項預期信用損失有關之政策及執行,包含準備矩陣之損失率計算,取得管理階層提供之應收款項明細表及逾期帳齡分析表,選定樣本發函詢證,並抽核驗證其逾期帳齡區間是否正確,核對是否依公司訂定之準備矩陣提列減損損失,並抽核其期後收款情形,以驗證預期信用損失提列金額之合理性,評估管理階層針對有關應收款項減損之揭露是否允當。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允當表達之個體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個體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個體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個體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個體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個體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個體財務報告存有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一、辨認並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3


Crowe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個體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個體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五、評估個體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個體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六、對於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個體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查核團隊成員之指導、監督及複核其執行之工作,並負責形成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民國114年度個體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黃千真 黃千真

會計師:楊貞瑜 楊貞瑜

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90357720 號

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113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1 日


区别福祉健康有限公司
福建省直隶市福州区
民國114年至115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年12月31日

代码 资产类型 复附 金额 % 金额 %
流動資產
111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488,830 23 $ 549,048 24
1150 應收票據 六(二)、七 5 - 1,335 -
1170 應收帳款 六(三) 64,199 3 97,369 4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 22,872 1 12,435 1
1200 其他應收款 六(四) 90,878 4 11,924 1
130X 存 貨 六(五) 316,215 15 404,814 18
1410 預付款項 12,440 1 5,702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六(六) 424 - 439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636 - 321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996,499 47 1,083,387 48
非流動資產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七) 893 - 925 -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八)、七 1,126,555 52 1,144,240 51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九) 2,009 - 4,151 -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 2,476 - 3,334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五) 12,022 1 12,972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一) 7,653 - 4,137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151,608 53 1,169,759 52
1XXX 資產總計 $ 2,148,107 100 $ 2,253,146 100
代码 負債及權益 金額 % 金額 %
--- --- --- ---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二) $ 80,000 4 $ 80,000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九) 11,186 1 -
2150 應付票據 六(十三) 30,476 2 32,579
2170 應付帳款 161,253 8 197,553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262 - 1,291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四) 50,362 2 47,677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1,347 - 5,109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九) 1,253 - 2,146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六(十五) 28,921 1 28,83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474 - 3,279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366,534 18 398,465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五) 166,421 8 195,342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五) 9,715 - 9,281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九) 805 - 2,058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十六) 7,374 - 10,423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44 - 344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84,659 8 217,448
2XXX 負債總計 551,193 26 615,913
權益
3100 普通股股本 六(十七) 653,700 30 653,700
3300 保留盈餘 六(十八)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70,544 8 161,125
3350 未分配盈餘 769,603 36 819,311
3400 其他權益 3,067 - 3,097
3XXX 權益總計 1,596,914 74 1,637,233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148,107 100 $ 2,253,146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5


16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每股盈餘:新台幣元)

代碼 項目 附註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九)、七 $ 1,302,082 100 $ 1,338,821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二十)、七 (1,175,261) (90) (1,181,367) (88)
5900 營業毛利 126,821 10 157,454 12
營業費用 六(二十)、七
6100 推銷費用 (23,237) (2) (24,761) (2)
6200 管理費用 (47,141) (4) (51,319)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4,540) (2) (24,385)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六(三) - -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94,918) (8) (100,465) (8)
6900 營業淨利 31,903 2 56,989 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一) 6,231 - 11,545 1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二) 8,457 1 8,27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三) (24,134) (2) 44,990 3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四) (5,437) - (6,525) -
70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6 - 10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4,877) (1) 58,295 5
7900 稅前淨利 17,026 1 115,284 9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五) (3,421) - (23,070) (2)
8200 本期淨利 13,605 1 92,214 7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六) 2,089 - 2,463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二十五) (418) - (493)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8) - 59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二十五) 8 - (12)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641 - 2,017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246 1 $ 94,231 7
每股盈餘 六(二十六)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21 $ 1.41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21 $ 1.41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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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主管:


17

巨庭珠镇股份有限公司

保健福益使結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通股股本 法定盈餘公積 本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 其他權益 權益總計
高財務短 普通股股本 普通股股本之股本 股本總數 股本資產總數 股本資產總數 股本資產總數
113年1月1日餘額 $ 653,700 $ 154,740 $ 770,734
盈餘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6,385 (6,385)
現金股利-每股0.60元 - - (39,222)
113年度淨利 - - 92,214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1,970
113年12月31日餘額 653,700 161,125 819,311
盈餘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9,419 (9,419)
現金股利-每股0.85元 - - (55,565)
114年度淨利 - - 13,605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1,67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653,700 $ 170,544 $ 769,603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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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個體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7,026 $ 115,284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47,392 49,781
攤銷費用 2,707 3,570
利息收入 (6,231) (11,545)
利息費用 5,437 6,525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子公司損益之份額 (6) (1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53) (375)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1,330 (50)
應收帳款 (57,643) 217,805
其他應收款 1,422 1,603
存 貨 88,599 (5,585)
預付款項 (6,738) 771
其他流動資產 (315) 86
合約負債-流動 11,186 -
應付票據 363 (25,603)
應付帳款 (36,329) (54,407)
其他應付款 (5,202) (459)
其他流動負債 (2,805) 1,019
淨確定福利負債 (960) (96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59,080 297,442
收取之利息 6,231 11,545
支付之利息 (5,443) (6,655)
支付之所得稅 (6,209) (39,114)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3,659 263,218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15 $ 9,179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710) (21,27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1 762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010)
無形資產增加 (2,954) (882)
預付設備款增加 (2,56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2,317) (1,14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7,335) (14,36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 (50,000)
償還長期借款 (28,831) (167,454)
發放現金股利 (55,565) (39,222)
租賃本金償還 (2,146) (1,349)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6,542) (258,025)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60,218) (9,17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49,048 558,222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88,830 $ 549,048

【請參閱後附個體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Crowe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Crowe (TW) CPAs

403502 台中市西區臺灣大道二段285號15樓

15F., No.285, Sec.2, Taiwan

Blvd., West Dist.,

Taichung City 403502, Taiwan

Tel +886 4 36005588

Fax +886 4 36005577

www.crowe.tw

會計師查核報告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鑑:

查核意見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上開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及113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

查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審計準則執行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段進一步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與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告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21


Crowe

茲對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14年度合併財務報告之關鍵查核事項敘明如下:

一、應收票據及帳款之信用風險

應收款項提列預期信用損失係管理階層針對逾期款項及其損失率評估,其損失率之估計及判斷,受管理階層主觀判斷影響,故預期信用損失評估列為本會計師執行合併財務報告查核重要的評估項目之一。

本會計師之主要查核程序包括測試與應收款項預期信用損失有關之政策及執行,包含準備矩陣之損失率計算,取得管理階層提供之應收款項明細表及逾期帳齡分析表,選定樣本發函詢證,並抽核驗證其逾期帳齡區間是否正確,核對是否依公司訂定之準備矩陣提列減損損失,並抽核其期後收款情形,以驗證預期信用損失提列金額之合理性,評估管理階層針對有關應收款項減損之揭露是否允當。

其他事項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114及113年度之個體財務報告,並經本會計師出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告,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告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告未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相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或停止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負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告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告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告存有重大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

22


Crowe

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及專業懷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一、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二、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惟其目的非對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三、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四、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財務報告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告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查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查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情況可能導致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五、評估合併財務報告(包括相關附註)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以及合併財務報告是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六、對於集團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告表示意見。本會計師負責對查核團隊成員之指導、監督及複核其執行之工作,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以及重大查核發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23


Crowe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14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黃千真 黃千真

會計師:楊貞瑜 楊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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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90357720 號

核准文號:金管證審字第 1050001113 號

中華民國 115 年 3 月 11 日

24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亞洲資產典借表

民國113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3年12月31日

代碼 資產 114年12月31日 113年12月31日
金額 % 金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489,723 23 $ 549,973 24
1150 應收票據 六(二)、七 5 - 1,335 -
1170 應收帳款 六(三) 64,199 3 97,369 4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 22,872 1 12,435 1
1200 其他應收款 六(四) 90,878 4 11,924 1
130X 存貨 六(五) 316,215 15 404,814 18
1410 預付款項 12,440 1 5,702 -
147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六(六) 424 - 439 -
1479 其他流動資產 636 - 321 -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997,392 47 1,084,312 48
非流動資產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七)、七 1,126,555 52 1,144,240 51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八) 2,009 - 4,151 -
1780 無形資產 六(九) 2,476 - 3,334 -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二十四) 12,022 1 12,972 1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 7,653 - 4,137 -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150,715 53 1,168,834 52
1XXX 資產總計 $ 2,148,107 100 $ 2,253,146 100
代碼 負債及權益
--- --- --- --- ---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一) $ 80,000 4 $ 80,000 4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十八) 11,186 1 - -
2150 應付票據 六(十二) 30,476 2 32,579 2
2170 應付帳款 161,253 8 197,553 9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1,262 - 1,291 -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十三) 50,362 2 47,677 2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四) 1,347 - 5,109 -
2280 租賃負債-流動 六(八) 1,253 - 2,146 -
2320 一年內到期長期借款 六(十四) 28,921 1 28,831 1
2300 其他流動負債 474 - 3,279 -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366,534 18 398,465 18
非流動負債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四) 166,421 8 195,342 9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二十四) 9,715 - 9,281 -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六(八) 805 - 2,058 -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十五) 7,374 - 10,423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 344 - 344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184,659 8 217,448 9
2XXX 負債總計 551,193 26 615,913 27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3110 普通股股本 六(十六) 653,700 30 653,700 29
3300 保留盈餘 六(十七)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170,544 8 161,125 7
3350 未分配盈餘 769,603 36 819,311 37
3400 其他權益 3,067 - 3,097 -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596,914 74 1,637,233 73
3XXX 權益總計 1,596,914 74 1,637,233 73
負債及權益總計 $ 2,148,107 100 $ 2,253,146 100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26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金屏綜合損益表

民國114年至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每股盈餘:新台幣元)

代碼 項目 附註 114年度 113年度
金額 % 金額 %
4000 營業收入 六(十八)、七 $ 1,302,082 100 $ 1,338,821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五、十九)、七 (1,175,261) (90) (1,181,367) (88)
5900 營業毛利 126,821 10 157,454 12
營業費用 六(十九)、七
6100 推銷費用 (23,237) (2) (24,761) (2)
6200 管理費用 (47,141) (4) (51,319) (4)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24,540) (2) (24,385) (2)
645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六(三) - - -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94,918) (8) (100,465) (8)
6900 營業淨利 31,903 2 56,989 4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 6,237 - 11,555 1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一) 8,457 1 8,275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二) (24,134) (2) 44,990 3
7050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三) (5,437) - (6,525) -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14,877) (1) 58,295 5
7900 稅前淨利 17,026 1 115,284 9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二十四) (3,421) - (23,070) (2)
8200 本期淨利 13,605 1 92,214 7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五) 2,089 - 2,463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二十四) (418) - (493)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38) - 59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稅 六(二十四) 8 - (12) -
83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1,641 - 2,017 -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5,246 1 $ 94,231 7
8600 淨利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3,605 1 $ 92,214 7
870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母公司業主 $ 15,246 1 $ 94,231 7
每股盈餘 六(二十五)
9750 基本每股盈餘 $ 0.21 $ 1.41
9850 稀釋每股盈餘 $ 0.21 $ 1.41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27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3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權益
換算 不之
普通 股本
113年1月1日餘額 $ 653,700 $ 154,740 $
盈餘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6,385 (6,385)
現金股利-每股0.60元 - - (39,222)
113年度淨利 - - 92,214
113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1,970
113年12月31日餘額 653,700 161,125 819,311
盈餘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9,419 (9,419)
現金股利-每股0.85元 - - (55,565)
114年度淨利 - - 13,605
114年度其他綜合損益 - - 1,671
114年12月31日餘額 $ 653,700 $ 170,544 $ 769,603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28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114年及1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4年度 113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7,026 $ 115,284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47,392 49,781
攤銷費用 2,707 3,570
預期信用減損利益 - -
利息收入 (6,237) (11,555)
利息費用 5,437 6,525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利益 (153) (375)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1,330 (50)
應收帳款 (57,643) 217,805
其他應收款 1,422 1,603
存 貨 88,599 (5,585)
預付款項 (6,738) 771
其他流動資產 (315) 86
合約負債-流動 11,186 -
應付票據 363 (25,603)
應付帳款 (36,329) (54,407)
其他應付款 (5,202) (459)
其他流動負債 (2,805) 1,019
淨確定福利負債 (960) (968)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59,080 297,442
收取之利息 6,237 11,555
支付之利息 (5,443) (6,655)
支付之所得稅 (6,209) (39,114)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53,665 263,228

【接次頁】


【承前頁】

114年度 113年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 $ 15 $ 9,179
取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710) (21,276)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91 762
存出保證金增加 - (1,010)
無形資產增加 (2,954) (882)
預付設備款增加 (2,560)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2,317) (1,14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27,335) (14,367)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 (50,000)
償還長期借款 (28,831) (167,454)
發放現金股利 (55,565) (39,222)
租賃本金償還 (2,146) (1,349)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86,542) (258,025)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8) 5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數 (60,250) (9,105)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549,973 559,07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89,723 $ 549,973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附件六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盈餘分配表

民國一一四年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 小計 合計
一一四年度:
期初未分配盈餘 754,327,550 769,603,015
加:本期稅後盈餘 13,604,735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認列於保留盈餘 1,670,730
本期累積盈餘金額 (1,527,547)
分配項目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10%)
股東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元) -
期末未分配盈餘 768,075,468
備註: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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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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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表:


附件七

董事會提名之董事名單:

職稱類別 姓名 主要學歷 現職 提名獨立董事任期達三屆之提名理由
董事 莊博彥 育英國小 巨庭機械(股)
公司董事長 不適用
董事 張灼貞 豐田國小 巨庭機械(股)
公司董事 不適用
董事 莊佳玲 美國西雅圖大學心理學系 巨庭機械(股)
公司董事長特助 不適用
法人董事 建信啟記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梁育倫 日本東海大學國際學部 建信啟記(股)
公司業務部經理 不適用
獨立董事 吳思慰 中央大學管理學系 理勝合署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獨立董事 林奕杰 東海大學管理學碩士 榮富工業(股)
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蔡心苑 德國漢諾威大學商管學院博士 致理技術學院
國際貿易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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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董事兼任其他公司職務如下:

職稱 姓名 兼任其他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 莊博彥 華銳精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巨庭(BVI)董事長
董事 張灼貞 巨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OLIVER MACHINERY CO 董事
嘉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董事 莊佳玲 南煜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法人董事 建信啟記股份有限公司 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創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法人董事
代表人 梁育倫 信記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建信啟記股份有限公司業務部經理
建越工業(股)公司董事
建旭工業(股)公司董事
啓伸投資(股)公司董事
坤倫投資(股)公司董事
獨立董事 林奕杰 榮富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獨立董事 吳思慰 理勝合署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獨立董事 蔡心苑 致理技術學院
國際貿易系助理教授

附錄一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

一、本公司股東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本規範辦理。
二、本公司應設簽名簿供出席股東簽到,或由出席股東繳交簽到卡以代簽到。出席股數依簽名簿或繳交之簽到卡計算之。
三、股東會之出席及表決,應以股份為計算基準。
四、本公司股東會召開之地點,應於便利股東出席且適合股東會召開之地點為之,會議開始時間不得早於上午九時或晚於下午三時。
五、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主席由董事長擔任之,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無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常務董事一人代理之;其未設常務董事者,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董事長未指定代理人者,由常務董事或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他有召集權人召集者,其主席由該召集權人擔任之。
六、公司得指派所委任之律師、會計師或相關人員列席股東會。辦理股東會之會務人員應佩戴識別證或臂章。
七、公司應將股東會之開會過程全程錄音或錄影,並至少保存一年。
八、已屆開會時間,主席應即宣佈開會,惟未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時,主席得宣佈延後開會,其延後次數以二次為限,延後時間合計不得超過一小時。延後二次仍不足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為假決議。於當次會議未結束前,如出席股東所代表股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時,主席得將作成之假決議,依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規定重新提請大會表決。
九、股東會如由董事會召集者,其議程由董事會訂定之,會議應依排定議程進行,非經股東會決議不得變更之。股東會如由董事會以外之其它有召集權人召集者,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排定之議程於議事(含臨時動議)未終結前,非經決議,主席不得逕行宣佈散會。主席違反議事規則,宣佈散會者,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推選一人擔任主席,繼續開會。會議經決議散會後,股東不得另推選主席於原址或另覓場所續行開會。
十、出席股東發言時,須先填具發言條載明發言要旨、股東戶號(或出席證編號)及戶名,由主席定其發言順序。出席股東謹提發言條而未發言者,視為未發言。發言內容與發言條記載不符者,以發言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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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股東發言時,其它股東除經徵得主席及發言股東同意外,不得發言干擾,違反者主席應予制止。

十一、同一議案每一股東發言,非經主席之同意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五分鐘。股東發言違反前項規定或超出議題範圍者,主席得制止其發言。

十二、法人受託出席股東會時,該法人謹得指派一人代表出席。法人股東指派二人以上之代表出席股東會時,同一議案謹得推由一人發言。

十三、出席股東發言後,主席得親自或指定相關人員答覆。

十四、主席對於議案之討論,認為已達可付表決之程度時,得宣佈停止討論,提付表決。

十五、議案表決之監票及計票人員,由主席指定之,但監票人員應具有股東身分。表決結果,應當場報告,並做成紀錄。

十六、會議進行中,主席得酌定時間,宣佈休息。

十七、議案之表決,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通過之。表決時,如經主席徵詢無異議者,視為通過,其效力與投票表決相同。

十八、同一議案有修正案或替代案時,由主席併同原案定其表決之順序。如其中一案已獲通過時,其他議案即視為否決,勿庸再行表決。

十九、主席得指揮糾察員(或保全人員)協助維持會場秩序。

二十、本規則經股東會通過後實施,其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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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

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之規定組織之,定名為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所營事業如下:

一、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二、CB01990 其他機械製造業。
三、F113010 機械批發業。
四、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五、F401010 國際貿易業。
六、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第三條:本公司設總公司及工廠於台灣台中市,必要時經董事會之決議得在國內外適當地點設立分支機構。

第四條:本公司之公告,依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第四條之一: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為對外背書保證業務,其作業依照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辦理。

第一章 股份

第五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增定為新台幣柒億元,分為柒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未發行股份,得分次發行,並由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議發行。

第六條:本公司股票概為記名式,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本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後,得免印製股票,但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亦得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之請求,合併換發大面額證券。

第七條:股東應將姓名、住所填寫於具印鑑卡並送交本公司存查,印鑑如有遺失、毀損等相關股務事宜,依主管機關所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公司股份之轉讓,由股票持有人以背書轉讓之,又其轉讓應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票,並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本公司股東名簿,始得對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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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第九條:股票如有遺失或毀損時,應由股東或合法持有人依主管機關所頒布之「公開發行公司股務處理準則」規定辦理。

第十條:公司受理股東股票因遺失或其他事宜,申請未滿千股之不定額股票之分割換發,除其以繼承關係取得者外,得酌收費用。

第十一條:每屆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臨時會前三十日內,或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停止股票過戶。

第二章 股東會

第十二條:股東會分常會及臨時會二種,常會每年至少召集一次,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之,由董事會於三十日前通知各股東,臨時會於必要時,依法召集之。

第十二條之一:本公司召開股東會得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方式舉行。

採行視訊股東會應符合之條件、作業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相關規定,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十三條:股東因故不能出席股東會時,得出具公司印發之委託書載明授權範圍,簽名或蓋章委託代理人出席。股東委託出席之辦法,除依公司法第一七條規定外,悉依主管機關頒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股東會開會時,以董事長為主席,遇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理之。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股東,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每股有一表決權。

第十六條:股東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之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十七條:股東會之議決事項,應作成議事錄,由主席簽名或蓋章,並於會後二十日內,將議事錄分發各股東。前項議事錄之分發,得以公告方式為之。議事錄應記載會議年、月、日、場所、主席姓名及決議方法,並應記載議事經過之要領及其結果,在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保存。出席股東之簽名簿及代理出席之委託書,其保存期限至少為一年。但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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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依第一百八十九條提起訴訟者,應保存至訴訟終結為止。

第三章 董事及審計委員會

第十八條:本公司設置董事七至十三人,全體董事選舉,依公司法第一九二條之一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均得連任。全體董事所持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依主管機關頒訂之「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之一:本公司董事執行本公司職務時,不論公司營業盈虧,公司得支給報酬,其報酬授權董事會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暨同業通常水準議定支給之。

全體董事得依實際情形支領車馬費。

第十八條之二:本公司得為董事購買責任保險,以保障董事因執行職務而可能引發之潛在的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之三:本公司董事名額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三人。

有關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關事宜,悉依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之四: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應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

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及其他法令對於監察人之規定,於審計委員會準用之。

第十九條:董事缺額達三分之一時,董事會應依法召開股東會補選之,但補選就任董事任期,以補足原任期為限。

第二十條: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事就任時為止。

第廿一條:董事組織董事會,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董事長一人及副董事長一人,依照法令、章程、股東會及董事會之決議執行本公司之一切事務。

第廿二條:本公司經營方針及其他重要事項,以董事會決議之,董事會除每屆第一次董事會依公司法第二〇三條規定召集外,其餘由董事長召集並任為主席,董事長不能執行職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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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未指定時由董事互推一人代行之。

第廿三條:董事會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須有董事過半數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時,得出具委託書,列舉召集事由之授權範圍,委託其他董事代理出席董事會,但以一人受一人之委託為限。另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

第廿四條:董事會之議事,應作成議事錄,前項議事錄準用公司法第一八三條之規定。

第廿四條之一:董事會每季應至少召開一次,亦得需要隨時召開,惟召開前七日須載明事由通知各董事,但有緊急情事時,得隨時召集之。

前項之召集得以書面、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各董事。

第廿五條:董事會得設置各功能性委員會,功能性委員會應訂定組織規程,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功能性委員會應對董事會負責,並將所提議案交由董事會決議。

第四章 經理人及職員

第廿六條:本公司得設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廿六條之一:經理人之報酬依本公司從業人員俸給管理辦法支給。

第廿七條:本公司得經董事會依章程第二十三條規定決議,聘請顧問及重要職員。

第五章 決算

第廿八條:本公司會計年度訂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廿九條:本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時,應由董事會編造左列各項表冊,依法提請股東會承認:

(一)營業報告書
(二)財務報表
(三)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之議案。

第三十條:本公司每年決算如有獲利,應先提撥不低於 $1\%$ 為員工酬勞,不高於 $5\%$ 為董事酬勞,本公司如有以前年度累積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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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於當年度有獲利應先彌補虧損。員工酬勞得以股票或現金發放,發放對象包含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之分派應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行之,並提報股東會。

前項員工酬勞數額中,應提撥不低於 50% 分派予基層員工。

第三十條之一:每年決算後所得純益,依法繳納稅捐,彌補以往虧損,次提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實收資本額時,得不再提列;其餘額再依法令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併同累計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第三十條之二:本公司產業發展屬成長階段,為考量資本支出需求、實際營運需要及健全財務結構,本公司股利之發放比例採以現金及股票均衡比例為原則,惟得就業務或轉投資等需要及相關因素酌以調整之,惟現金股利率以不低於 50% 為原則。

第三十條之三:本公司得經代表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出席之股東會,及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以低於實際買回股份之平均價格轉讓予員工,或以低於發行日收盤價之認股價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

第六章 附則

第卅一條:本公司得為其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至於轉投資總額則不受公司法第十三條規定之限制。

第卅二條:本公司組織規程及辦事細則均由董事會另定之。

第卅三條:本章程未定事項,悉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

第卅四條: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年六月十日。

第一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七月十五日。

第二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年八月六日。

第三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第四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八月九日。

第五次修正於民國七十五年三月五日。

第六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六年五月二十日。

第七次修正於民國七十八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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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五年十一月八日。

第九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六年十一月九日。

第十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七年七月三十日。

第十一次修正於民國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十二次修正於民國八十九年六月十七日。

第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年五月二十五日。

第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七日。

第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第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第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九日。

第十九次修正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第二十次修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四日。

第二十一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一年六月十三日。

第二十二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三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五年六月二十一日。

第二十四次修正於民國一〇六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五次修正於民國一〇九年六月十九日。

第二十六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第二十七次修正於民國一一三年六月十八日。

第二十八次修正於民國一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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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

董事之持有股數
(停止過戶日114年4月18日)

職稱 姓名 目前持有股數
股數 持股比例
董事長 莊博彥 4,173,038 6.38%
董事 張灼貞 3,772,100 5.77%
董事 莊佳玲 1,443,240 2.21%
董事 建信啟記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梁育倫 353,713 0.54%
獨立董事 周維憲 - -
獨立董事 劉朝光 - -
獨立董事 蔡心苑 - -
全體董事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數為 9,742,091 14.90%

註:本公司全體董事應持有股數為5,229,60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