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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PM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l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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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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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1-019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有研粉材”)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同意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重庆有研重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有研重冶”)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建粉体材 料基地建设项目”,借款期限为 5 年,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分批拨付。公司 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 于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25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0.62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318,6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4,664,220.14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3,935,779.86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12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315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净额为人民币 28,393.58 万元,低于《有研粉末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计划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0,460.57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投资额(万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投资额(元)
实施主体
1 有研粉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项目
10,753.65
10,753.65
107,536,500.00 粉末研究院
2 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 10,000.00
10,000.00
100,000,000.00 有研重冶
3 泰国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9,706.92
9,706.92

76,399,279.86
有研泰国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0.00
有研粉材
合计 40,460.57
40,460.57
283,935,779.86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相关情况

(一)借款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有研重冶。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2021 年 7 月 12 日,公 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向有研重冶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 日起 5 年,本次借款用于“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拨付事宜。

(二)本次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有研重冶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7月15日
注册资本 8000万元
实收资本 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占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23051217350
注册地址 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解放小区
股东构成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合金及压延加工、
金属粉末及其制品、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仓
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冶炼技术咨询、金属材料及金
属制品生产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围依
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有研重冶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 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有研重冶已开立募集资金存储 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严格按 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相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有研重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 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向有研重冶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无息借款用于实施“新建粉体材料基地建设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 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有研粉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有研重冶 提供借款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有研粉材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有研重冶提供借 款事项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7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