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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PM Advanced Materials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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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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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5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完成换届工作。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由外 部董事组成,分别为夏鹏、霍承松、卢晓军、曲选辉、沈岿,其中夏鹏、曲选辉、 沈岿为独立董事,夏鹏担任主任委员。以下是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夏鹏先生,1965 年4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正高 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专业。近年曾任国家电投集 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华融智管理咨询有限 公司董事长、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高伟达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4 月至今任有研粉材独立董事。

霍承松先生,1975 年9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 级工程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材料工程硕士专业。曾任北京国晶辉红 外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有研国晶辉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有研光电 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 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2022 年1 月至今任有研粉材董事。

卢晓军先生,1964 年6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毕 业于中南大学材料系压力加工专业。曾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加工工程研究中 心副主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加工事业部常务副主任,厦门火炬特种金属材 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有研金属复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高级专务。2022 年10 月至今任有研粉材董事。

曲选辉先生,1960 年9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毕业于

中南工业大学(现中南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近年曾任钢研纳克检测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 京科技大学教授、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1 月至今任有 研粉材独立董事。

沈岿先生,1970 年1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毕业于 北京大学法学专业。近年曾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 年9 月至今在北京大学任教,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5 年4 月 至今任有研粉材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 2025 年4月14 日 《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 2025 年8月21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
二次会议 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 2025 年8月26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检查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 2025 年10月30 日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 2025 年12月31 日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 1.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的审核意见及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 上述财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2.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情况,如对外部审计工作有效性的评估,以及就聘 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建议等;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 审计工作。信永中和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 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 够相对有效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受聘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3.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情况,以及组织和监督调查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 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审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撤 销监事会后承接相应职责,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指导、监督内控部门制定2026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4.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情况,以及监督问题整改和内部追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评价工作, 对相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 完善工作提供了指导意见。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但 制度管理、行政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六类缺陷还需要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 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 益。

5.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自2025 年12 月26 日起,公司正式撤销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

行使原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减少治理层级、提升响应速度,适配新《公司法》及 科创板监管要求。自2026 年起,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将替代监事会报告,披露 监督事项、意见及整改情况。

6.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职责的履 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 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购销商品、购销服务、租赁房屋等。 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符合公司利益,公司与关联 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运行构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 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6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承接并行使原监事会的 全部法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财务报告真实性,监督董事、高管履职,对 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出纠正、罢免建议等,披露监督事项、意见及整 改情况,监督与审计职能合一,提升监督效率、强化财务监督深度,促进公司财 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 利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6 年4 月25 日